1.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采矿业
(1)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2)提高原油采收率(以工程服务形式)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
(3)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4)提高矿山尾矿利用率的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及矿山生态恢复技术的综合应用
(5)我国紧缺矿种(如钾盐、铬铁矿等)的勘探、开采和选矿
(二)制造业
(1)矿山无轨采、装、运设备制造:200吨及以上机械传动矿用自卸车,移动式破碎机,5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斗轮挖掘机,8立方米及以上矿用装载机,2500千瓦以上电牵引采煤机设备等
(2)物探(不含重力、磁力测量)、测井设备制造:MEME 地震检波器,数字遥测地震仪,数字成像、数控测井系统,水平井、定向井、钻机装置及器具,MWD随钻测井仪
(3)石油勘探、钻井、集输设备制造:工作水深大于1500 米的浮式钻井系统和浮式生产系统及配套海底采油、集输设备
(4)口径2 米以上深度30 米以上大口径旋挖钻机、直径1.2 米以上顶管机、回拖力300吨以上大型非开挖铺设地下管线成套设备、地下连续墙施工钻机制造
(5)VXI 总线式自动测试系统(符合IEEE1155 国际规范)制造
(6)煤矿井下监测及灾害预报系统、煤炭安全检测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与制造
(7)工程测量和地球物理观测设备制造
(8)环境监测仪器制造
(9)水文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和防洪预警仪器及设备制造
(10)海洋勘探监测仪器和设备制造
2.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1)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除外)的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开采(中方控股)
(3)石墨勘查、开采
(4)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钨冶炼
3.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1)钨、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
(2)稀土勘查、开采、选矿
(3)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开采、选矿
(4)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面移动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世界政区地图、全国政区地图、省级及以下政区地图、全国性教学地图、地方性教学地图和真三维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区域性的地质填图、矿产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遥感地质等调查
来源:矿产资源与材料应用协同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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