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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太苦,遂有「女书」

文章原载《时尚城市研究院》。这里是原稿,约6000字

1958年,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大楼。

文字专家周有光接待了一位北京市公安局派来的工作人员。来人带着一张写有奇特文字的纸,说是出自湖南省江永县某女子之手。该女子独自来京,说话无人能懂,写字无人能识,公安局只好向国家文改会的专家求助。然而周有光也不认识这些文字。他直觉以为那只是某种少数民族文字,建议来人再去问问民族学院的专家。[1]

三年后,一份收录有同样文字的材料被送到国家文改会,再次被先入为主视为某种少数民族文字而未引起重视。与此同时,在湖南省江永县的档案馆里,有一套内部刻印的未定稿《江永县解放十年志》,内中也静静躺着一份关于江永县存在“女性文字”的调查资料。资料的撰写者是该县文化馆的工作人员,此时正被运动波及,已不得不离开文化馆回乡务农。[2]

还要再过二十年,世人才会真正意识到这些来自湖南江永的特殊文字,乃是世界上现存的唯一女性文字。而那时,能够辨读并使用这些文字的女性,已寥寥无几。

一、诞生地

江永县旧称永明,位于湖南省南部,与粤桂接壤,自古是汉人与少数民族(瑶民)杂居之地。据1999年的统计数据,当地有人口24.62万,以瑶族为主的少数民族12.4万,占到了总人口的半数。境内主要使用西南官话、土话与瑶语三种方言。[3]

女书便产生并活跃于此。

所谓女书,顾名思义是专供女性使用的文字,在江永当地“传女不传男,男人不学不用”[4]。

就文字学定义而言,这是一种“音节文字”,即用一个文字符号来表示一个音节,并间接表示一组同音或近音但意义不同的词。就造词规则而言,女书主要改造自汉字,由点(・)、圈(O)、竖(I)、斜(/)、弧(丿)五种基础笔画构成。书写时斜笔居多,多数文字向左倾斜。改造方式包括将汉字的横线和竖线改成斜线和弧线、将汉字的笔画拉伸变形或者反写、对汉字的笔画做增减等。

下图是女书《祝英台唱本》,右起第一句(红框部分)的文字是“不唱前王并后汉,听唱英台女娇娘”。不难看出,其中仍存留着较明显的汉字痕迹。[5]

图注:女书作品《祝英台唱本》。引自《女书:世界唯一的女性文字》( 妇女新知基金会出版部1991年版)。

女书出现在江永不是偶然。

明清时期,生活在湖南南部的苗瑶民众本就有着仿造文字的习俗。乾隆初年,湘黔桂三省交接地带的苗瑶民众曾举起义旗,武装反抗清廷的统治。在镇压过程中,清廷发现义军传递信息使用的是特殊文字,官军之中无人能够读懂。镇压结束后,清廷遂颁布禁令,严禁当地百姓仿造文字:

其从前捏造篆字,即行销毁,永禁使用,如有故违,不行首报,牌内一家有犯,连坐九家,治寨长失察之罪。”[6]

同一片土地上的百姓,既然可以造出官府认不得的“篆字”,当然也可以造出仅供女性交流的女书。

图注:江永县标准地图。图片来源: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审图号:湘S(2022)034号

二、诞生年代

可惜的是,因文献记载奇缺,今人已很难考据明白女书的具体诞生时间。

有些学者认为女书比甲骨文还要古老,这说法恐怕不能成立。毕竟,如果一种文字自先秦时代便存在,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还有人在使用,中间自两汉至明清却完全找不到文献记载,实在不合逻辑。

目前能见到的关于女书的最早的文献记载,是民国二十年(1931年)出版的《湖南各县调查笔记》,由湖南新化人曾继梧编著。

书中提到,永明县(江永的古称)每年五月有祭祀花山庙的风俗。活动期间,妇女们焚香膜拜、持扇歌唱,“其歌扇所书蝇头细字,似蒙古文。全县男子能识此种文字者,余未之见。”[7]清末民国年间,江永女性确有将女书写在扇子上以便唱读的习俗,《湖南各县调查笔记》所载歌扇上那些有些像蒙古文的“蝇头细字”,正是女书。至于江永县没有认识女书的男性,自是因为男性不关心女书,也不关心女性的表达需求

相比文献记载只能追溯到民国,女书的文本传承可以追溯得更远一点。

学术界正式注意到女书,并致力于搜寻女书文本,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先是江永县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周硕沂,于1954年在上江圩乡找到一位精通女书写作的妇女胡池珠,从她那里得到了一些女书作品原件,并将其中两篇寄给了湖南省博物馆。不久后,省文化部门来人调查,在周硕沂的帮助下又写成了一篇女书调查报告。不过,因当时缺乏研究女书的客观环境,这些发现与调查昙花一现,很快消失无声,仿佛未曾发生过。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江永存在妇女专用文字的相关内容才被正式写进了《江永县文物志》。[8]

大约同期,学者宫哲兵在邻近的江华瑶族自治县调查时,也发现了女书的线索。他一路追踪来到江华县,先在该县肖江乡白水村找到了题为《何西静口述》的女书文本,后又得到周硕沂的帮助,发现了还能书写、唱读女书的高银仙、唐宝珍等老人,并找到了更多的女书文本。宫哲兵将发现写成论文后,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关注,女书迅速成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后半期的热门研究课题,越来越多的女书文本在田野调查中被发现,总计有数百件之多。通过研究这些文本,宫哲兵得出一个结论:

迄今为止,没有发现明末清初的任何女书作品。清代中期咸丰年间的女书作品《长毛过永明》是目前所发现年代最早的作品。”[9]

简言之,女书的诞生时间应早于咸丰时代,大体是清代中期,无法上溯至明末清初。

三、独立表达与隐秘交流

女书由何人创制,已茫茫然无从考证。

江永当地流传的“九斤姑娘造字说”“宋朝皇妃胡玉秀造字说”“瑶族姑娘盘巧造字说”等,皆无法得到文献与田野调查的佐证,只能归为民间传奇。唯有一点可以肯定:世间出现了女书,必是因为女性有独立表达与隐秘交流的强烈需要;正如乾隆年间湘黔桂三省交界地带的苗瑶民众“捏造篆字”,是因为他们有避开官府做隐秘表达与沟通的强烈需要。

女书文本恰足以证明这一点。

就现存女书文本的内容来看,它们的主要功能是描述女性日常生活、自述人生苦难、坐歌堂(女子出嫁前的唱歌活动)与结拜姊妹间的通信。前文提到的女书《何西静口述》,便是何西静老人在自述其悲惨的一生。

内中说,老人三岁时没了爹,十四岁时母亲与姐姐去世,二十岁时被兄长做主嫁了人。夫妻生活五六年无生育,公婆张罗着给丈夫娶妾,自己无奈只能接受,不敢有半句怨言,且要努力将一夫一妻一妾的三口之家经营成“多和气”“没点忧”的状态。谁料小妾突然逃走无影无踪,丈夫心痛人没了,又心痛钱粮打了水漂,胸中恶气难消,拿妻子来做出气筒,结果还是病倒,卧床三年后一命呜呼。何西静自此成了无依无靠之人,越到老年越感凄凉,又无处寻找安慰,只能写女书来抒发人生悲苦,正是:

“静坐空房无思想,自己修书诉可怜。……人守空房没吩咐,是我空房两手空。少时靠夫老靠子,无夫无儿靠哪人?”

以女书写就的这些文字,可谓字字皆泪。[10]

女书文本《胡池珠劝唐宝珍书》《唐宝珍回胡池珠书》的主旨,也同样是女性向女性诉说生活的悲苦,女性向女性提供情感上的宽慰。

不过,仅仅是诉苦与安慰,似不足以让江永及周边地区的女性去学习、使用并代代传授一种特殊的女书。毕竟,使用常见的汉字也可以满足诉苦与安慰的需要。特殊的文字,背后定有着特殊的表达需求。女书文本《面前狗叫有客来》,恰可为此提供佐证。

该文本不长且通俗易懂,全文引用如下[11]:

吃了饭,抹了台,面前狗叫有客来。
我到门前看一看,看见我姊到我家。
左手接起姊的伞,右手接起姊的篮。
厅屋有条红漆凳,让姊坐下我斟茶。
吃了一杯不开口,吃了二杯不作声。
还是我娘待错你?还是二人话不明?
不是你娘待错我,不是二人话不明。
只是他家不修心,八月十五来提亲。
他家求亲求得忙,拆散一对好鸳鸯。
不要紧,不要忙,买些纸烛到神堂。
我去求神求得准,保起他家尽死完。
大大细细都死了,让我二人行得长。

要理解这篇女书文本,得结合江永及周边地区的女性“结老同”风俗——所有女书研究者均认同这种风俗是女书最重要的应用场景。

所谓“结老同”,即年龄相同的女性结为姐妹。女性未成年时,结老同之事主要由父母操办。父母会四处查访物色年龄相仿、面貌可喜的女孩,去与对方家长商议。若双方皆有意愿,便择吉日举行结姊妹的正规仪式。仪式完成后,两个孩子就互相成为了对方的老同。女性成年后,也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选择心仪女性结为老同,不必再受年龄相仿的限制。田野调查发现,清末民初之际,江永地区有很多女性结成三姐妹、四姐妹乃至七姐妹。女书,便是老同之间信息往来的主要工具。

“结老同”之所以盛行,是因为在男性权力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时代,女性只能获得家庭属性(且是被支配对象)而无法拥有社会属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被视为所谓女德的重要内容)。不能拥有社会身份,也不能与异性自由交往,结老同很自然地就成了女性社交生活的绝大部分。

且因为女性在婚姻问题上没有选择权,择偶犹如开盲盒,未来生活能否幸福全凭运气,也会天然助长女性对婚姻的恐惧。于是乎,许多老同关系便进化成了更亲密的行客关系——顾名思义,行客这个词对应的是堂客。

女书文本《面前狗叫有客来》,记载的便是两位关系已抵达行客程度的姊妹间的一场对话:结拜姊妹来访,“我”热情招待,姊妹却沉默不语。一再追问后得知是有人去姊妹家中提了亲,姊妹即将嫁做他人妇。“我”怒火中烧,计划买了纸钱与香烛去降神,求神将对方家人全部害死,如此“我”才可以与姊妹继续维持现在的亲密关系。

这是一场隐秘的感情,是一段隐秘的关系,需要女书这种男性读不懂的载体来提供隐秘且安全的交流。

四、自我救济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老同都会成为行客,也不是所有行客都会走到《面前狗叫有客来》中的那种程度。

但在女书流行地域,行客确是一种常见的女性关系。

文献记载可以佐证这一点。比如清代光绪年间刊刻的《永明县志》中,编撰者站在男性视角,尖锐批评过江永地区的行客风俗。内中说,结老同、结行客不但会导致女性晚婚,“有迟至三十而嫁者”;还会导致女性抵制婚姻,“有因此而含垢包羞者”。县志编撰者甚至建议尽快在族规中增设条目,专门打击女性间的亲密关系,以实现女性的按时婚配。[12]

学者们在江永及周边地区调查访谈,也发现“在江永县、道县老年人中间,还有不少行客故事流传着”[13],且结局大多比较惨烈——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平淡的故事虽更常见,但难有传播力度,很容易消失在时间深处。

其实,行客也只是一种笼统的称呼,并不意味着相同的亲密度。就女书文本来看,少数行客关系近似夫妻,多数行客关系则介于密友与夫妻之间,更像是可以互相信任、互相分享隐秘的亲人——女书文本“同在高楼好过日,两个结义恩爱深”、“知心姑娘念不念,夜夜梦中到你楼”、“姑娘听书疼不疼,望你到来解开心”、“结交三年如骨肉,结交四年仁义深。越到越深真难舍,一世长行久不休”,皆属此类情形。[14]

也正因似夫妻而有别于夫妻,许多行客关系可以不止于两人,而是三人以上乃至七人之多;也不阻止结交姊妹与男子结婚,只不过有些行客会秘密约定“先出嫁的姊妹,不能生孩子,要等到姊妹全部出家了,姊妹们才能生孩子”[15]。这种秘密约定若要以文字提及,大概也须依赖女书。

这种独立表达与隐秘交流,既是女书生命力的源泉,也是女性去世前普遍选择烧毁所写女书的重要原因。

其实,如果将视野放到更广泛的地理区域,便会发现,江永女书虽是世界唯一的女性文字,但江永女书所指向的女性诉求并非个例。

清代人梁绍壬在《两般秋雨庵随笔》中说,广东顺德地区的女子有结“金兰会”的习俗,入了金兰会的女子出嫁后要回到娘家,“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妻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要等到金兰会里的姊妹全都出嫁,才回到丈夫家中与之圆房生育。清代人张心泰的《粤游小志》也记载说,广州的女子中有同样的结金兰风俗。[16]

这些记载,与江永地区的行客风俗极为相近。

金兰会也好,行客也罢,女性们之所以约定须姊妹全部出嫁后,才肯回到夫家、才肯生儿育女,是因为这是她们在男权社会能够找到的为数不多的自我救济之法——尽管这种救济只是推迟了命运被决定的时间,并不能帮助她们真正摆脱男权社会的控制,但对那个时代的女性来说,已是弥足珍贵。

事实上,如果遇上心狠手辣的地方官员,这种自我救济往往不能奏效,反会演变为更惨烈的悲剧。梁绍壬便提到,酷吏李铁桥来到顺德做县令后,严酷打击金兰会,凡金兰会女子不回夫家生儿育女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要拿红笔涂抹女子父兄的脸,要敲锣打鼓将女子押出去游街,女子若是自杀,一概不予理会。字里行间,梁绍壬对李铁桥的这种血腥做法颇为赞赏。

视野如果不局限于顺德与广州,再放宽至两粤福建,还会发现另一种与行客、金兰会极为相似的女性群体“自梳女”。

这些女性通过从事种桑、养蚕、缫丝等工作,再不愿将自己的命运交给男性去主导,再不愿将自己的幸福交给他人去开盲盒,遂举行特定仪式将头发自行盘起,甘愿付出终身不嫁孤独终老的沉痛代价,也要摆脱男权社会的掌控。

自梳女能够如此决绝,是因为他们拥有了养活自己的能力。而女书的使用者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田野调查显示,江永地区擅长女书的老人多是缠足者,男权社会的陋俗损害了她们的肢体,让她们丧失了走出家门工作的能力。这些女性在经济上无力摆脱男权社会,再无别的出路,只有女书可以让她们做独立表达与隐秘交流,只有女书能给她们黯淡的人生带来些许慰藉

如今,除了少数研究者,江永地区认识并能使用女书的老人已全部去世。只有那些抢救下来的女书文本,在默默提醒世人: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女性,承载了太多的压抑与困苦,她们的心流不被允许顺畅表达,一度只能以女书这般生僻的工具来承载。

—— 完 ——
注释 [1]赵丽明、宫哲兵著:《女书:一个惊人的发现》,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半,第01-02页。[2]周硕沂:《“男学女书第一人”》。收录于《永州文史》第2辑。[3]曹志耘:《从方言看女书》。收入《曹志耘语言学论文集》第1辑,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41页。[4]周有光:《世界文字发展史》 ,上海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112-113页。[5]高银仙、义年华著;宫哲兵编著:《女书:世界唯一的女性文字》,妇女新知基金会出版部1991年版,第102-103页。[6](清乾隆)《宝庆府志》卷六。收录于赵丽明主编;周硕沂译注:《中国女书集成》,清华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0页。[7]《江永县志》,方志出版社1995年版,第607页。[8]周硕沂:《“男学女书第一人”》。收录于《永州文史》第2辑。[9]宫哲兵:《女书时代考》。收录于《奇特的女书:全国女书学术考察研讨会论文集》,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5年版,第162页。[10]赵丽明、宫哲兵著:《女书:一个惊人的发现》,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半,第04-05页。[11]宫哲兵:《女性文字与女性社会》,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132页。[12]《永明县志》卷十一,风俗。清光绪二十三年刻本。[13]宫哲兵:《女性文字与女性社会》,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1页。[14]宫哲兵:《女性文字与女性社会》,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29-130页。[15]唐朝晖:《折扇:最后一位女书自然传人》,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6年版,第183页。[16]张杰:《金兰契研究》。收录于《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六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07-2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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