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说清小我和大我,我把人分成两类:一类是没有公权力的普通民众;一类是拥有公权力的社会管理者。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一定要树立小我意识。小我就是自己的基本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人身安全权、言论自由权、学习劳动休息权、取得合法报酬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等等,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都属于小我范畴。
有了小我意识就是爱国、爱社会、爱民族。正如胡适所言,争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争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普通民众的“小我”之中其实蕴含着国家和民族。
如果你的各项合法权利都得到尊重了,你的医疗、养老、教育、住房、工资报酬,等等,都有合理保障了。这本身就是对国家、民族、人类的贡献。一定要明白,你的幸福和尊严也是国家尊严,不需另外追求。
捍卫“小我”的同时,尊重其它民众的权利。明白他人即我,我即他人这个道理。如果别人的基本权利受到损害,要给予普遍同情和帮助。别人的“小我”就是你的“大我”。
相反,如果自身权利得不到维护,或不敢争取,总是高喊空洞的口号,讲书本大道理,甚至,自己损害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那既是无知,更是无聊!实际是损害了整个国家。
对于社会管理者来说。因为自身拥有公权力,也就是说负有人民的授权,肩上扛着人民的嘱托,因此,不能只考虑小我。尤其是在行使职务时,要首先考虑到集体、民族、国家的利益,必须拥有大我情怀。
这是职责所系,使命使然,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没有推三躲四的自由。
公权力拥有者,如果内心深处时时藏着一个小我,总是考虑自己的既得利益、地位、权力、威望,那么,就会自觉不自觉干蠢事,甚至,事与愿违,与文明背道而驰,越努力越离谱。
社会管理者只有放下小我,才能拿得起大我,最终成就自己。那些美丽的词汇,豪言壮语,伟大的口号,都是给他们准备的!而且,社会还要严格监督他们,要求他们言行一致,有诺必践,不能言不由衷,忽悠社会。
一个人什么时间拥有公权力,什么时间就要接受人民监督,而不是一手拥有公权力,一手监督人民。公权力要服务人民这个大我,而不能服务个人这个小我。
如果渴望放下大我,像普通民众那样拿起小我。那么,请先放下公权力!别无选择。2020.7.9.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