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该区从2005年起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尝试推出门诊报销制度,报销比例为20%。2007年门诊报销比例提升到30%。2007年全区门诊报销共35754人次,报销金额54万元,每均次报销15.1元,门诊报销受益率达24.93%。2008年,鹿城区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07年的85元提升到112元(其中农民个人负担30元),参合率达到99.28%,门诊报销比例为30%,全年共报销 68416人次,报销金额208万元,每均次报销30.4元,门诊报销受益率达48.9%。
自今年开始,该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再次提高,由2008年的人均112元提高到150元,提高的这一部分资金主要由各级财政负担,农民个人的筹资标准仅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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