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申请了香港永居并办理了回乡证的朋友,回内陆办事时会因为以前在内陆进行房产等资产登记或者办理银行、证券业务时提交的是内陆身份信息,而办理回乡证时注销了内陆户口,出现没身份证件来办理相关事务手续,被要求证明“现时香港身份证或回乡证上的自己和原来内陆身份证上的自己是同一个人”的情况。
那遇上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同一人公证」了。
什么是「同一人公证」?
所谓「同一人公证」,其实是叫《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它是由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证明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即港澳居民来往内陆通行证)上的人与内陆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人为同一个人的公证文件。
了解清楚什么是「同一人公证」之后,我再举个例子来说说哪些人需要办理「同一人公证」。
比如A先生现在申请了香港永居并办理了回乡证,但他在广州有一套物业,他打算将物业的权属人从“内陆身份的他”转为“香港身份的他”,这个时候他就需要办理「同一人公证」,然后去到广州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权属人变更。
「同一人公证」如何办理?
「同一人公证」需要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在办理的时候,当事人需要在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声明书,内容大概就是“现在的我就是从前的我”。
在经委托公证人见证签署后,委托公证人还需要将公证文书递交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法”)进行加章转递。文件只有经中法加盖「转递专用章」之后才有效,才能在内陆办事。
从上面的流程图大家可以看到,其实很多程序是委托公证人负责帮你搞定的,所以这个「同一人公证」办理起来还是蛮轻松的。而办理所需要的资料文件如下:
1、申请人香港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申请人回乡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人的内陆身份证明文件,例如单程证、内陆身份证、注销内陆户口证明文件等;
4、视申请人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在这里,我得提醒大家在办理「同一人公证」时,一定一定要注意下面这些事项:
1、声明书上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能作虚假陈述!
2、「同一人公证」在使用上是“一事一证”原则,所以在办理时要根据自己在几个地方几个部门办理几件事,来确定自己要办理几份份声明书!
3、因为《确认身份为同一人声明书》主要是在内陆办事时使用,所以办理之前,务必要跟内陆具体的用证部门确认,对于声明书有没有额外的要求,确保声明书可以在内陆使用!
好啦,关于「同一人公证」就说到这里了。还有疑问的朋友,可以私信我哦~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