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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与自由——黑格尔与费希特论否定的行动性 | 倪逸偲

作者简介: 倪逸偲,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

摘要:在《逻辑学》中,黑格尔以假象概念作为存在逻辑与本质逻辑之间的过渡概念。在本质逻辑部分的开篇,通过构造假象概念的直接性这一悖谬,黑格尔成功地将否定性概念引入了对本质概念的分析之中,并在此基础上以行动性的方式确立了本质概念的否定性自我关联。本文将在黑格尔与费希特的理论哲学背景下,通过对这两个论证步骤的分析,说明无论是费希特还是黑格尔都将自由的行动性奠基于绝对否定性概念之上。绝对否定性概念克服了所予的直接性,并直接指向了绝对自由。

关键词:假象;本质;直接性;否定性;行动性;自我关联

引言
 

康德之后的德语先验哲学(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在18世纪90年代后期分殊为两条平行路径:1. 一种着力于探讨知识的可能性根据,并进而回溯到主体性结构本身的基础性自我意识理论(Selbstbewußtseinstheorie),代表是费希特在1800年以前的若干版本的知识学体系;2. 另一种也着力于探讨知识的可能性根据,但进而转向了使得人类知识最终成为可能的哲学本原,并尝试在这种本原中建立起观念性与实在性的原初同一体的存在论(Ontologie),代表是谢林关于先验唯心论的若干构想(包括谢林在1796-1799年的若干自然哲学构想)。作为先验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从其哲学的最初发展阶段便努力试图将这两条平行路线整合起来,而他从1812年开始陆续出版的《逻辑学》(Wissenschaft der Logik)系列著作就是这种尝试的集中体现。尽管《逻辑学》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描述性的存在论,但黑格尔通过吸收康德-赖因霍尔德-费希特传统的理论资源,将认知理论与自我意识理论的核心要素成功整合进了基础性的存在论之中,从而将哲学奠基于一个自发生成的、具备着行动能力、能够在一个整体视角下把握自我与世界的联系的真正“本原”(Princip)之上。

本文特别关注黑格尔在《逻辑学》的第二部分“本质逻辑”(Wesenslogik)的开端处的“本质”(Wesen)概念。笔者试图指出,相比于《逻辑学》的第一部分“存在逻辑”(Seinslogik)中空疏的“存在”概念,本质概念虽然直接承继了存在概念在哲学中的基础性位置,但是包含了自发的绝对否定性意涵,并因此具备了自身的行动性基础。接下来,通过对比费希特在1794/95年的《全部知识学的基础》(Grundlage 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中对“绝对自我”(das absolute Ich)的内在结构的刻画,笔者将指出,费希特创造性地在绝对自我的基础结构中引入了关键的否定性要素——“非我”(Nicht-Ich)概念,并由此成功建立起一种能够联通自我与世界的动态模式的基础主体性结构,而这种动态模式,正体现了主体性的绝对自由(absolute Freiheit)。就这一点而言,费希特与黑格尔关于哲学的基础结构的判断是完全一致的。最后,我们会重新回到黑格尔的本质逻辑中,经由对“反映”模式的动态结构的刻画,笔者将指出,绝对否定性不是一种固定的哲学本原,而是必须在一种动态的行动性中才能被凸显的。而如此这般的绝对否定性也就成为了一种“否定之否定”(Negation der Negation),成为了一种对基础主体性的本原行动性的终极肯定(Affirmation)。先验哲学奠基于绝对的自由,而绝对自由就是联结自我与世界的绝对行动。

一、黑格尔对假象直接性悖谬的克服

如同存在逻辑的开端是一个充满争议的存在“概念”(假如我们可以这么说的话)一样,本质逻辑同样以一个充满争议的假象概念作为自己的起点。为了理解这个看起来也许有些古怪的设定,我们必须要回到作为本质逻辑核心的本质概念上去。

从最初步的定义来看,本质概念是存在的真理,是扬弃了直接性的存在。也即是说,本质概念是对存在概念的理论继承,换句话说,也就是对存在概念的整体否定。但是仅仅凭靠这个定义,我们还不足以实现对本质概念与存在概念的区分。因为如果仅仅简单地将本质概念定义为扬弃了直接性的存在,那么在这种定义下的本质概念与存在概念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被等同地视为存在逻辑的定在部分中定在者(das Daseinende)与它者的关系,而这显然是有悖于黑格尔的基本架构的,因为本质逻辑绝不是对存在逻辑的重复。

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发展本质概念的定义。黑格尔的方式是利用德语语法的特殊性,指出本质概念本身包含在存在的过去时态中,因而本质是存在的过去时态。[1]黑格尔在这里当然不是在经验时间的意义上表述,而是想提醒我们,本质就是存在的绝对否定。这里所说的绝对否定绝不意味着我们已经达到了绝对否定性的概念。这里所说的本质是存在的绝对否定仅仅是在说,本质不仅需要否定存在的直接性,还需要否定与作为它者的存在之间的关系。而因为作为它者的存在需要再次被本质所否定,而这个需要被再次否定的、构成了本质的它者的直接性的存在,就是假象。

就此我们很自然地发现了假象概念作为本质逻辑的第一个概念的必要性。假象概念是我们借以区分存在概念与本质概念的抓手,而本质概念已有的定义本身是不足以完成这个区分的。

就如同刚才的推理过程已经必然地导出的那样,黑格尔对于假象概念的分析开始于一个悖论性的命题“存在就是假象”。[2]这个命题之所以是悖谬,是因为假象之为假象就在于它是虚幻的,而不应有具体的存在。如同黑格尔所说:

假象的存在完全立足于存在的被扬弃了的存在中,完全在于存在的虚无性(Nichtigkeit)中。[3]

但是这里是否在说,假象概念与虚无概念是可以等同的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我们在本质逻辑的意义上使用“存在就是假象”这一命题的时候,那个与假象同一起来的存在概念已经经过了整个存在逻辑的发展,因而已经远不是存在逻辑开端处的虚无概念那样的绝对空洞。那么,我们究竟又该如何理解这里的悖谬呢?黑格尔给出了进一步的论述:

假象在存在的规定性中就是这样的直接的不定在(Nichtdasein),而它只有在与它者的关联中,在它的不定在中才有定在。它是只在自身的否定之中的不独立的东西(das Unselbständige)。[4]

当我们着力去区分假象概念中所包含的“存在的虚无性”与存在逻辑开端的虚无概念时,似乎出现了更大的矛盾:区分这两者的唯一方式就是证明假象并非如同虚无一般是空洞的,也就是要为假象寻找到能够立足的定在。但是由于假象概念自身的定义,假象本身的定在只能是一种不定在,也就是完全的不确定性。但是根据前文,假象概念本身就是作为直接性的存在,这种直接性与无法立足的不确定性是彼此冲突的,因而假象概念本身必然会导致矛盾。

那么,一个自身矛盾的概念又如何完成其所承担的区分存在与本质的理论任务呢?黑格尔对假象概念做出了另一种界定:

假象是被设定为否定者(das Negative)的否定者。[5]

这个看上去充满独断色彩的论述则至少向我们指示了一个方向,那就是我们可以使用假象的否定者本性去试着解决先前的矛盾。否定者的本性使得假象进入对自身的否定之中,而对自身的否定又导致假象陷入无根据的状况,也即是直接的不定在中。直接的不定在实际上已经宣布了假象概念的瓦解,但是我们会发现唯有纯粹的直接性始终保存了下来,而这样的一个纯粹的直接性之为纯粹的,正是因为它是直接的不定在的直接性,也即是不存在(Nicht-sein)的直接性。

最重要的是,黑格尔在这里要达到的根本是不存在的直接性,这正是一个针对独断论哲学的反讽。在他看来,无论是莱布尼兹、康德还是费希特的哲学,都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这样一种独断论,即将直接性的存在未经反思的接受了下来,而最后又发现这种未经反思的直接性根本无法被消化。在黑格尔对这些哲学家的批评中,黑格尔对费希特的批评尤为瞩目:

费希特唯心论的无限阻碍(Anstoß)并没有用物自身奠定基础,因而纯粹成为了自我之中一种规定性。但这种规定性在成就自身与扬弃自身的外在性的同时也是直接的,是自我自身的一种限制(Schranke),自我可以超越这个限制,但是自我在这个限制中保留了一个不变性的层面,使得尽管限制在自我之中,但是却蕴含了一个自我的直接的不存在。[6]

在黑格尔看来,尽管费希特已经意识到了直接性存在的独断本质是需要克服的,但是费希特方案下非我(Nicht-Ich)概念存在的本身就成为了这种直接性的残留。尽管费希特使用的“非我”这个名称表明他已经认识到了这个概念的否定性本质,但是黑格尔仍然批评费希特的“非我”就如同假象一般成了某种完全矛盾而又独断的东西。

在这里我们不去仔细考察黑格尔对费希特的批评是否公允,那是下一节要处理的主题。我们真正关心的是,黑格尔希望通过对假象概念的批评达到什么?为什么黑格尔会选择一个自行瓦解的概念作为本质逻辑的开端呢?

事实上,就如同亨利希所言,黑格尔在这里希图完成的是一场思想实验(mit Gedanken experimentieren),即以假象直接性的悖谬,去引导出这个悖谬背后在起作用的否定性自我关联(die negative Beziehung auf sich)的基本结构,而这个结构构成了本质概念本身。同时,我们会疑问为什么要以这样一种曲折的方式达到这一步?因为只有通过对假象直接性悖谬的分析,我们才能区分出存在的直接性与本质的直接性,从而完成对存在与本质的区分,实现从存在逻辑向本质逻辑的过渡。[7]

二、费希特的非我概念与自由的可能性

就此,我们可以回顾一下黑格尔对于费希特的批评。黑格尔认为费希特的“非我”概念是“一个直接的不存在”,充满矛盾与独断。但相比于费希特复杂的理论设计,黑格尔的批评却显得有些过于独断了。事实上,费希特不仅与黑格尔在理论目标上高度一致,并且通过对“非我”概念的设计开出了全新的问题领域。

费希特的问题意识来自于当时的怀疑论哲学家舒尔策(G. Schulze)对康德以及赖因霍尔德(C. Reinhold)的批判哲学的质疑:以赖因霍尔德为代表的一批康德哲学的拥趸对康德批判哲学中完全限制于感性材料范围内的“知识”结构并不满意,从而试图去寻找某种更为直接的“基础命题”(Grundsatz)。赖因霍尔德将“基础命题”进一步界定为“意识命题”(Satz des Bewußtseins),而如此这般的“意识命题”陈述了最基本的“意识事实”(Factum des Bewußtseins):在表象中,主体与客体能够被区分;而同时,通过表象,主体能够将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舒尔策则质疑赖因霍尔德的方案并不直接。因为通过“意识事实”的表述,当主体与客体在表象中被区分与联结时,那个作为行动者而不是行动对象的主体已经被先在地预设了。[8]

费希特

在1793-94年写作的针对舒尔策的反驳中,费希特坚决捍卫了赖因霍尔德的理论洞见,即知识必然有直接性的基础,这种直接性将同时为我们的知识乃至整个哲学奠基。但费希特仍然部分认同舒尔策对于赖因霍尔德方案论证细节的批评,即意识事实不应当是一个同一的、单维度的平面的结构,而应当在综合活动之前已经存在区分。在发表于1794/95年的首部(也是费希特生前唯一一部)专门理论哲学著作《知识学》中,费希特将这一洞见进一步发展为一套自我设定的意识理论。

按照费希特在1794/95年版本的《知识学》第1节中的论证,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对“A=A”这一基本逻辑同一律命题的思考过程,得出“我是我”以及“我存在”(Ich bin),从而确定了主体性原则,即所谓“绝对自我”(absolutes Ich)。这一思考过程被费希特命名为“设定”(setzen),即无需更多辩护与解释便直接确定知识的基础的过程。[9]费希特同时指出,设定过程本身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行动性”(Tätigkeit),一种对自我的原初活动的量的刻画。

因而经由自我自身对自我的设定是设定自身的纯粹行动性(reine Tätigkeit)……自我存在(Das Ich ist),自我凭借其单纯的存在(bloßes Seyn)设定其自身的存在。[10]

但仅仅凭靠自我设定建构起直接的主体性原则仍然是空疏的,远不足以回应舒尔策的疑难。费希特必须要同步地建立起直接的对象性基础(Grundlage der Objektivität),才能解释为什么主体对于对象的操作活动也是直接的。类似于第1节中的论证,在第2节中费希特通过分析对于“-A≠A”这一基本逻辑矛盾律命题的思考,引入了“非我”(Nicht-Ich)的概念。非我经由自我对立设定(entgegensetzen)而产生,因而非我实际上仅仅只是一种负值[11]的行动性。费希特这样界定非我的任务:

但现在自我只能而且必须将一个X安置于表象的对象之中,在其中这个X是以一个将要表象者(ein Vorzustellendes)而不是以表象者(das Vorstellende)的身份被发现的。[12]

很明显,非我使得对知识的可能对象的建构成为可能。费希特大胆而明确地指出,对象之为对象只在于它是可表象的,而对象的表象只是一个X,即纯粹的行动性,或者更明确地说,是由自我设定出并安置于对象内的非我。经由非我的存在,我们可以发现并建构起对象的概念。也就是说,自我概念如果要避免变得空疏,那么只能通过在设定自身(生成行动性)的同时,在对象那里同步设定非我(生成负值行动性)才能保证自我概念的内容、即对象世界是可能的。这里无论如何要强调的是,行动性概念只是一种模态的可能性,当自我实际地开始把握对象世界时,绝对设定活动的行动性与对立设定活动的负值行动性就量(Quantität)的角度而言是相等的,它们两者便能够彼此建立起稳固的联系,从而打通了从自我的内在性到外部世界的通道。内在的判断有了外部实在性的支持,现实的知识也得以形成。

在专门论述实践部分的《知识学》第5节中,费希特重新在实践哲学,即自我的自我现实化(Selbstverwirklichung)的语境下考察了非我的概念。费希特将在实际认知中受限制的、有限的自我称为“理智”(Intelligenz)。理智并不同于第1节中的绝对自我,理智需要意指外在的对象,因而受制于非我的规定,因为只有非我才使得对象成为可能。

作为理智的自我,与被公设的阻碍(postulierter Anstoß)归因于的非我,处于因果关系(Kausal-Verhältnisse)中。[13]

理智自我与非我处于因果关系之中,实际上是在说,理智自我的外向设定活动与非我中的阻碍(Anstoß)处于因果关系之中:现实中的理智自我想要设定多少内容,取决于非我那里“存储了”多少被“公设”的(即被绝对自我对立设定的)负值行动性。这种因果关系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行动性的转移机制,绝对自我设定了肯定性的行动性,同时也在非我那里对立设定了否定性的(负值的)行动性,而非我又限制了理智自我在现实外部世界中的设定活动。这样,现实世界中的一切设定活动(即现实的知识的形成过程)的根源都可以被回溯到绝对自我的行动性。因果关系确保了绝对自我与非我所包含的行动性永远是等量可联结的,从而使得现实的认知始终可能。因而,实际上非我概念所扮演的角色,是一个使得空疏的绝对主体性原则得以落实到现实世界中去的间接步骤(Umweg)。德国费希特学者舍费尔(Rainer Schäfer)就指出了这点:

要强调的是,那在两种互斥的行动性指向——“进入自身”与“走出自身”之间起中介作用的决断者成为了实践自我。[14]

非我只是从绝对自我到理智自我的曲折路程中的某种“阻碍—触发”(Anstoß)[15]机制。因为非我由绝对自我所对立设定,所以经由自我规定的“触发”过程中,理智自我必然地重新经历了绝对自我,从而实际上完成了一次自反式(reflexiv)设定。因而,经过“非我”的自我规定,绝对自我与实际的理智之间的鸿沟得以被打通,自我与世界的联结也得以被建立,知识也从而得以现实化。

只要自我被设定,所有的实在性(Realität)就都被设定;在自我之中一切就应当被设定;自我应当绝对的独立,而一切则应当依存于它。[16]

可见黑格尔对于费希特的批评并不是真的十分公允。费希特的非我概念并非是如同黑格尔批评的那般独断的。“绝对自我-非我-理智自我”的复杂架构所要凸显的恰恰是一种灵活的模态可能性,使得自我能够把内在的直接性转换为面向世界的开放性,并能充分调用行动性的潜能来拓展对于外在世界的认知,而这种可能性就是自由本身。这种对于自由的期许与黑格尔是不谋而合的。在下一节我们也将看到,黑格尔在一个基于更加激进与纯粹的否定性概念的理论框架下展开对于自由的探索,而他所凭靠的否定性的自我关联的方法论结构则与费希特对于非我概念的探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三、作为绝对行动性的绝对否定性

在第一部分的结尾,我们已经几乎完成了对假象直接性悖谬的批判。我们已经看到的是,黑格尔利用对假象概念的分析实现了双重目标,即区分存在概念与本质概念,以及发掘出本质概念内隐含的绝对否定性要素。因为作为直接性的存在,假象只有在其不定在中才有其定在。在这个表述中不定在构成了假象概念的一个直接的前提,但这个前提所蕴含的双重否定要素却恰恰来自于本质概念本身。

不存在的直接性造就了假象;这种不存在无非就是本质在其自身之中的否定性。[17]

因为本质是对存在的否定,因而不存在本身就是本质之中的存在。所以,假象从产生到被否定都发生在本质之中,我们就此可以更加清晰地刻画出本质的双重否定的结构。

A1. 首先,根据以上引文,本质中包含了否定性自身。

A2. 其次,本质中包含了对存在/假象的否定,也即是对存在/假象直接性的否定。

亨利希指出,否定性自身被安置于一个基础操作(Grundoperation)的位置,因而除了是一种自我关联外,还在其自身之中就是直接性。[18]在这一拓展的帮助下,我们成功地在A1与A2之间建立起了联系,本质就其自身而言就是否定性构成了需要被进一步否定的直接性。但是这个论断需要一个进一步的条件,那就是存在的直接性需要与本质的直接性等同。

在第一节的结尾,我们已经论证了为什么存在的直接性与本质的直接性的区分是从存在逻辑过渡到本质逻辑的关键步骤,那么这里的等同又应当如何被理解?实际上,我们在这里处理的存在概念已经是以否定的方式被包含在本质概念之中的存在概念,而不是存在逻辑意义上的“独立”的存在概念,存在逻辑意义上的存在概念与本质逻辑意义上的本质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因而,在本质逻辑的框架下去证明两个直接性的等同的意义,在于澄清本质概念所必然内涵的绝对否定性的架构,并且证明这种架构能够完全匹配于存在概念中体现出的否定性架构。而为了证明两种直接性的等同,我们需要进一步挖掘否定性的概念内涵:

否定性是否定性本身;它是它自己的自我关联,因而是自持的直接性;但是它是否定性的自我关联,是自身的排斥性的否定行为,因而它是自在存在的直接性,是反对否定性的否定者或者规定性。[19]

就此我们得到了本质在自身运动之中的否定性,黑格尔将这种本质的自身运动的否定性进一步界定为反映(Reflexion)。

本质就是反映;就是变化(Werden)与过渡(Übergehen)的运动,这种运动停留于自身之中,在其中被区分的东西(das Unterschiedene)仅仅作为自在的否定性东西(das an sich Negative)、作为假象被规定。[20]

可见由于本质概念本身蕴含的否定性要素,作为本质概念的发展的反映概念能且仅能被以否定性的方式去理解。而且,反映不能给出任何正面的规定形式,这意味着我们并不能期望反映可以帮助我们实现对概念的正面建构。所以我们不能停留在反映概念内部,而必须要进一步对其进行刻画,以探求突破其中单纯的否定性的可能。就此德国学者伊贝尔(Christian Iber)提供了一种理解:

本质反映之中的规定性(Bestimmtheit)不是它者,或者说,不是存在逻辑意义上的与它者的关联。这种反映只是将存在安置于基础的位置。存在的奠基作用(Zugrundeliegen)、它者的可通达性(Vorhandenheit)、以及存在逻辑的“它者性”(Andersheit),都在反映性的转变中被扬弃为自我指涉(selbestbezüglich)的否定。规定性或者它者性都只能在与否定性的自我关联的统一性中被思考。[21]

伊贝尔式理解的要点在于:反映着的运动(reflektierende Bewegung)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否定过程,而是一种扬弃(Aufhebung)。扬弃之所以不同于单纯的否定,是因为经由反映给出的规定所形成的东西不再是单纯的假象(它者),而是一种自我的分裂与统一,即所谓“否定性的自我关联”。这是一种否定关系,但是它可以为自我概念提供进一步的内容,因而在这一意义上它成为了一种正面的建构。

纯粹的绝对反映,即从虚无到虚无的转变,自身进一步规定自身。这种反映首先是设定性反映。[22]

如此这般的正面建构的反映又进一步地被黑格尔理解为设定性反映(setzende Reflexion)。设定性反映即是一种自我设定,是一种自我扬弃的直接性。在设定性反映中完成的是从否定到否定,从虚无到虚无的返回运动。我们很容易发现这种返回过程本身正是费希特在《知识学》第1节中反复强调的第一原则,也就是自我如同设定自身一般设定自我。对于黑格尔来说,这里的问题是,返回自身运动如果是直接的,那么就必须要被从否定的意义上来理解。[23]而他又说这样的一种运动作为直接性被预先设定了,因而在这里似乎出现了与费希特那里一样的绝对阻碍。这个阻碍又如何能够被克服呢?

黑格尔的解决方案是提供一个“外在”(äußer)的反映视角。

但是外在的或者实在的反映将自身设定为被扬弃的东西,为对其自身的否定者。在这样的规定下,这种反映是双重的:一方面,它是预先被设定者,或者是作为直接者的自在反映。另一方面,它是否定地关联于自身的反映;它将自身关联于自身,如同将反映关联于其不存在一般。[24]

这里的外在并不是指一个被添加进来的与本质相异的内容,而是指对于在自身运动中的设定性反映而言,保持反映就是一种对自身的否定。因为反映就其自身来说是一种否定性,所以反映的自身运动必然也是否定的。因而设定性反映中的自在存在的直接性也必须是自身的否定意义上的,也即是说,是本质的否定的直接性。所以,直接的否定性就是如同设定性反映中那样一种自我的否定性活动(返回自身)的结果,这种自我的否定性活动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绝对的自发性(absolute Spontaneität)。否定性既是绝对的自发性本身,又是这一自发性的结果。

为了避免在经验时间上对这个近似于“自因”的否定模式产生误解,我们将必须要区分出反映的规定与一般意义上的否定的规定性之间的差异,黑格尔将后者称为“被设定的存在”(Gesetztsein)。[25]这意味着我们在强调通过外在反映得到的作为绝对自发性的否定性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反映概念本身所蕴含的自反性关系的要素(这也正是设定性反映概念所强调过的内容)。无论如何我们都不能无视这一点:反映概念作为本质概念的否定,其本身并不是一种单纯的否定性。倘若如此,那么单纯的否定性本身就无法发展出自反性结构,也就无从要求否定性的自我关联。而我们如果试图将反映的规定与被设定的存在相区分,甚至进一步将反映与单纯的否定性相区分,那么我们只有综合以上的两种视角(设定性反映与外在反映)。

黑格尔将设定性反映与外在反映的统一体称为规定的反映(bestimmende Reflexion)。在这样一种进一步发展的反映概念的规定中,作为否定的反映与反映自身相互依存:一方面,根据由于外在反映得到的否定性本身的自发性要求,否定活动必然在设定着,这种否定活动是直接的,这满足了被设定的存在,但并不仅仅停留于此;另一方面,根据设定性反映所规定的自反性结构,同一个否定活动本身又在被设定着,也即是说这个否定活动本身构成了第二重意义上的设定活动的内容。因为这里出现的所有否定活动都是同一个东西,因而这种规定的反映统一体中的否定活动本身既是一种对自身的否定,又是一种对自身的基础状态的确认。如果我们将否定性理解为绝对的自发性,那么这种绝对的自发性则必然也是同时自反的。也就是说,绝对的自发性必须要先使自己成为可能性,而且是否定意义上的可能性,然后才有可能是“自发”的。这样一种“自发”的结构构成了一种绝对的行动性(Tätigkeit),而这种行动性,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否定性,而毋宁说是绝对的否定性本身。这样,通过对本质概念中包含的否定性要素的不断挖掘,我们得到了绝对否定性的概念。而笔者所试图指出的正是,绝对否定性的概念只能在行动性的意义上才能得到妥善的理解。更确切地说,绝对的行动性就是绝对自由。

但我们在这里达到的作为绝对行动性的绝对否定性概念是通过反映概念实现的,反映概念则基于“已然存在”(Gewesen-sein)[26]的本质概念。尽管我们论述了本质概念作为存在概念的继承与否定,已经指向了最终的自由,但与在费希特那里一样,在黑格尔这里我们最后得到的也仅仅是一种绝对行动性的可能性(Möglichkeit absoluter Tätigkeit),而并不是绝对行动性的现实性(Wirklichkeit absoluter Tätigkeit)或者说自由本身。当且仅当在概念逻辑的部分中,存在概念与本质概念之间的区分能够被统一起来时,绝对自由才可能成为现实的。

位于柏林的费希特与黑格尔墓

结论

通过比较并分析黑格尔《逻辑学》的“本质逻辑”部分中的绝对否定性概念与费希特的《知识学》(1794/95)中的“非我”概念,笔者指出,黑格尔与费希特都将刻画先验哲学的基础结构刻画为一种绝对的否定性;而更为重要的是,黑格尔与费希特都赋予了这种基础性的绝对否定性一种行动性的意涵,使得如此这般的基础绝对否定性成为了一种自发的绝对行动性,将作为哲学本原的基础存在论结构转换为主体性的动态结构。这种动态结构将自我意识理论与基础存在论这两条先验哲学的平行发展路径整合为一,而这种动态结构所植根的自发性的绝对行动性,就是被先验哲学视为终极目标的绝对自由。绝对自由便意味着主体与客体、或者自我与世界得以在一个整体之中被联结为真实的统一体(Einheit),而这也正是先验哲学所追求的,知识的最终根据,哲学的最高本原。

从这个角度来讲,尽管黑格尔绝少从正面提及费希特的哲学贡献,但是黑格尔仍然是费希特哲学最忠实的继承人。黑格尔对费希特的批评尽管有失偏颇,但是黑格尔确实通过对否定性概念的不断澄清,比费希特更好地展示了否定性因素是如何作为行动性的驱动要素的。尽管本质逻辑只在逻辑学中承担从存在逻辑到概念逻辑的过渡功能,但是我们在本质逻辑的开端处还是能够看到,作为绝对行动性的绝对否定性的最终指向,就是绝对的自由。

[1] HW 6, 13; GW 11, 241. 德语中本质(Wesen)一词的拼写包含在系词sein的过去分词gewesen中。本文中出现的黑格尔原文均由笔者自行翻译,并标注相应的德文版本卷次及页码以供参考。参见:1. G. W. F. Hegel. Werke in zwanzig Bänden. Hrsg. v. Eva Moldenhauer & Karl Markus Michel.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86. (简写为HW版) 2. G. W. F. Hegel. Gesammelte Werke. Hrsg. v. der Rheinisch-Westfäl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Hamburg: Felix Meiner, 1968 ff. (简写为GW版)

[2] HW 6, 19; GW 11, 246.

[3] HW 6, 19; GW 11, 246.

[4] HW 6, 19-20; GW 11, 246.

[5] HW 6, 19; GW 11, 246.

[6] HW 6, 21; GW 11, 247.

[7] Dieter Henrich. Hegel im Kontext.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89. S. 107.

[8] Günter Zöller. Fichte’s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The Original Duplicity of Intelligence and Wil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46.

[9] Günter Zöller. Fichte’s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The Original Duplicity of Intelligence and Will.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p. 45-46.

[10] SW I, 96; GA I, 2, 259. 本文中出现的费希特原文均由笔者自行翻译,并标注相应的德文版本卷次及页码以供参考。参见:1. J. G. Fichte. Sämmtliche Werke. Hrsg. I. H. Fichte. Berlin: Veit & Comp, 1845/46. (简写为SW版) 2. J. G. Fichte. Gesamtausgabe der Bayerischen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Hrsg. von Reinhard Lauth & Hans Gliwitzky. Stuttgart-Bad Cannstatt: Friedrich Frommann Verlag (Günther Holzboog), 1964 ff. (简写为GA版)

[11] 这里的“负值”即“否定性的”(negativ),这里费希特无非是在说,非我只是绝对自我的一种否定性行动,而就量的角度而言,这种否定性行动必须是与肯定性的设定行动严格对应的。

[12] SW I, 105; GA I, 2, 267.

[13] SW I, 250; GA I, 2, 388.

[14] Rainer, Schäfer. Fichtes „Grundlage der gesamten Wissenschaftslehre“. Darmstadt: Wissenschaftliche Buchgesellschaft, 2006. S. 194. „Es wird sich herausstellen, daß die zwischen den beiden sich ausschließenden Tätigkeitsrichtungen – „in sich gehend“ und „außer sich gehend“ – vermittelnde Instanz das praktische Ich sein wird.“ 舍费尔的这段论述中提到的两种互斥的行动性指向实际上就是绝对自我理智自我

[15] 德语中的„Anstoß“同时具有阻碍与触发的含义,而费希特有意在这个双重含义上使用这个词来刻画非我对于行动性的否定性作用机制。

[16] SW I, 261; GA I, 2, 396.

[17] HW 6, 21; GW 11, 248.

[18] Dieter Henrich. Hegel im Kontext.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1989. S. 117.

[19] HW 6, 22; GW 11, 248.

[20] HW 6, 24; GW 11, 249.

[21] Christian Iber. Metaphysik absoluter Relationalität: Eine Studie zu den beiden ersten Kapiteln von Hegels Wesenslogik.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90. S. 125.

[22] HW 6, 25; GW 11, 250.

[23] HW 6, 27-28; GW 11, 252.

[24] HW 6, 28; GW 11, 252-253.

[25] 黑格尔将被设定的存在解读为一般意义上的否定的规定性,而被设定的存在这一术语的德文原词„Gesetztsein“的原意为被设定的存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作为绝对自发性的否定性本身与存在概念之间的复杂关系。参见:HW 6, 33; GW 11, 256.

[26] 德语中表达已然存在需要在完成时态下使用sein一词的过去分词gewesen,而此时与gewesen相搭配的助动词仍然是sein,gewesen sein。这里将本质Wesen)理解为已然存在Gewesen-sein),恰巧与黑格尔本人对相应语法的说明遥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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