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公司承包的食堂再转包后如何开具发票与取得发票

问题

我们是餐饮公司,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为B公司),目前承包了A公司的食堂做餐饮业务,开具餐饮费发票给A公司;现我公司准备将该食堂餐饮业务转包给C公司;我公司只向C公司收取管理费,食堂的经营全部由C公司负责。

问1:转包后我公司给A公司开票是否合理?

问2:C公司是否能开票给我们A公司?开餐饮费还是餐饮服务费?能否抵扣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分析

一、如转包后还是以B公司名义经营

1、应依据承包合同,由B公司给A开具发票

2、由C公司给B公司开具餐饮费发票,B公司收到后可以增值税进项抵扣,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如转包后以C公司名义经营

1、由C公司给A公司开具发票

2、B公司就收取的管理费给C公司开具管理服务发票。

依据

财税[2016]36号

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承包经营中的税务处理:形式与实质的交错
我公司挂靠乙公司,而取得的'挂靠费'收入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若属于,应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哪种情况你应该向物业公司要水电费发票?】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用那些事~
管理费、开票费、税点、挂靠费,都不能作为对外虚开的证据
挂靠费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并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哪一方是纳税人?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