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徐州市鼓楼区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省率先推行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诉讼机制,这是该院继去年在全省首家实施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后,又一次推出的社会管理创新举措。
鼓楼法院张文超院长介绍,所谓“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分案诉讼机制”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受理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在不妨碍案件诉讼的情况下,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人进行分案侦查、分案起诉和分案审判的制度。
张文超表示,很多案件在侦查、起诉及审判等诸多环节,少数未成年人对原本并不知晓的成年犯的犯罪动机、手段、方法、情节等也得到了解,并产生不良影响,有的甚至诱发新的犯罪。因此,将未成年人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对其分案处理,从司法程序上建立与成年人犯的“隔离带”,将会在更大程度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从而实现对未成犯的特殊司法保护。
新闻发布会上,鼓楼区公、检、法三家领导会签了《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公、检、法三家应设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专门机构,还规定除“未成年人系犯罪集团的组织者或者其他共同犯罪中的主犯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分案诉讼可能影响案件质量的、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分案诉讼影响民事诉讼部分处理的及其他不宜分案的”几种情形外,其他案件均应分案处理;分案处理的案件,按照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别形成两个案号,分卷装订案件材料,分别制作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刑事判决书等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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