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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植物|采薇采薇,古人采的到底是什么?

《史记·伯夷列传》记载了伯夷、叔齐二人因反对周武王讨伐纣王,不食周粟,在首阳山上采薇充饥,最后活活饿死,留下千古绝唱《采薇歌》的悲壮故事。今人多认为豆科野豌豆属的广布种大巢菜(Vicia sativa)为“薇”,大巢菜遂得了“救荒野豌豆”的芳名。今天,我们就来讲讲救荒野豌豆。

▲救荒野豌豆,俗名大巢菜,它就是古人眼中的“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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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眼的“杂草”

顾名思义,野豌豆之所以被称为野豌豆,是因为它们和豌豆(Pisum sativum)具有相似的特征——一回羽状复叶先端的1至数枚小叶演化为卷须,从而使它们能够攀附在其它植物体,抑或是能够作为支撑物的棒状物体上而又通常是野生的,故名“野豌豆”。

▲救荒野豌豆,形似mini版的豌豆。

古罗马博物学家老普林尼(Gaius Plinius Secundus)在其传世之作《自然史》中首度用vicia这一拉丁语词汇描述野豌豆,该词意为“粘合剂”,可能是说野豌豆属因为攀援的习性使其不易与被攀援的物体分离。救荒野豌豆的种加词sativa则意为“家养的”,这和豌豆的种加词sativum其实是相同的,只是前者为阴性,后者为中性。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种植豌豆和野豌豆已有较长的历史。

正如首段所言,在中国,救荒野豌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广布种”,《中国植物志》就指出它们“全国各地均产”。在华东地区,它们也是常见种。房前屋后,田野路边,荒地草坪,这些地方几乎都能见到它们的踪迹。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城市绿地中,它们被看做是杂草,常常难逃被拔除的厄运。习惯在城市中生活的人们,也基本不会在意这“并不起眼”的杂草。

2
“杂草”也有春天

逃离了城市,逃离了人类“强迫症”的审美观,救荒野豌豆们便有了它们的春天。在近郊的荒地,我们可以观察到它们的整个生长周期。每年秋季末期,当人们开始穿上棉袄之时,它们破土而出,随后缓慢生长。在冬季,它们停止生长,这时的它们常长成垫状,卷须极度短缩甚至退化。春暖花开之际,万物复苏,救荒野豌豆也不再休眠,重新开始生长。仲春之际,救荒野豌豆开始开花。

▲救荒野豌豆花朵特写。

它们每1-2(-4)花生于叶腋,粉色或紫色的小花点缀着翠绿的草地。每朵花的花期不甚长,花谢后便开始结果。春夏之交,它们的果实开始成熟,果皮由绿色变为黑色,作为最典型的荚果,果实变黑后不久就会弹开,随着果瓣的强烈扭转,种子也被传播到了远处。

▲救荒野豌豆早期荚果,可以看到还未脱落的花冠 http://www.toscoagrigarden.it/

▲淡黑救荒野豌豆(Vicia sativa ssp. nigra)的成熟荚果 https://www.flickr.com

▲玉米地救荒野豌豆(Vicia sativa ssp. segetalis)的炸裂过的荚果 https://www.flickr.com

▲淡黑救荒野豌豆的种子 https://www.forestryimage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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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多样的用途

在叙利亚、土耳其、保加利亚、匈牙利和斯洛伐克的新时期时代遗址中曾被发现的碳化残骸被证实为救荒野豌豆,证明其作为人类食物具有极其悠久的历史。救荒野豌豆的嫩茎叶和嫩荚据称可供食用,可煮食,亦可加工粉条、粉面等副食品。但研究证实救荒野豌豆及同属多种植物的种子中含有具神经毒性的氰基丙氨酸,人畜食用后可能会导致神经兴奋、惊厥等神经症状。因而在粮食资源充盈的今日,还是最好不要去采食救荒野豌豆。

▲救荒野豌豆,江南地区春季的荒草地上十分常见。

除了作为食物供人食用以外,救荒野豌豆还是一种优良的牧草,具有诸如生长快、耐贫瘠之优势;此外,救荒野豌豆还可以作为绿肥。

4
庞大的野豌豆家族

世界范围内野豌豆共约200种。除了救荒野豌豆,在江浙地区,还能见到3-4种。例如荚果宛如袖珍大豆的硬毛果野豌豆(Vicia hirsuta),俗称“小巢菜”,与救荒野豌豆的俗名“大巢菜”相呼应;花开时蓝紫一片的广布野豌豆(Vicia cracca)以及相较其它种最最“不起眼”的四籽野豌豆(Vicia tetrasperma)。除此以外,在江浙山区还能见到牯岭野豌豆(Vicia kulingiana),相较其它野豌豆,牯岭野豌豆的小叶较大,通常仅2-3对。

▲广布野豌豆

▲歪头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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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之“薇”,究为何物?

让我们回到文首的故事。除了伯夷叔齐的《采薇歌》外,另两首提及“采薇”的名篇出自《诗经》:一篇,是收录于《诗·国风·召南》的《草虫》;另一篇,便是大名鼎鼎的收录于《诗·小雅》中的《采薇》。

对于“薇”这一植物究竟是什么,古来学者分为两派,一派以三国吴陆玑为首,认为“薇”是野豌豆:

“薇,山菜也。茎叶皆似小豆。蔓生。其味亦如小豆。藿可作羹,亦可生食。今官园种之,以供宗庙祭祀。”

---三国·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鱼虫疏》

一派如宋朝著名理学家朱熹,认为“薇”属蕨类:

“薇,似蕨而差大,有芒而味苦。山间人食之,谓之迷蕨。胡氏曰:‘疑即庄子所谓迷阳者’。”

---宋·朱熹《诗集传》

后人多数认同前者观点。例如南宋诗人项安世认为“薇”即野豌豆:

“薇,今之野豌豆也,蜀人谓之大巢菜。”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引项安世语

但也有少数认同后者。如日本天明年间冈元凤纂辑、橘国雄绘作的《毛诗品物图考》即认为“薇”当属蕨类,并附了图: 

▲日本静堂文库藏本《毛诗品物图考》,左侧为“薇”,当为紫萁,《毛诗品物图考》中的“薇”,当为紫萁(Osmunda japonica)无疑。

但除了《毛诗品物图考》,古代鲜有其它著作主张“薇”为紫萁的,直到民国时期,用“薇”称紫萁的处理才逐渐增多,如《植物学大辞典》(1916)、《中国植物图鉴》(1937)等等。

直至1975年出版的《辞海》(生物分册)指出“薇”为紫萁之“误称”。此后几无中文文献用“薇”代指紫萁属植物。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薇”为“野豌豆”的处理,早于项安世,明代李时珍所撰《本草纲目》就将“野豌豆”、“大巢菜”列为“薇”之别名。但是,现在所说的“大巢菜”原产地为西亚、北亚、欧洲、北非等地区,中国虽有它们的广泛分布,但系后世所引。无论伯夷叔齐所处的商末周初,抑或是《采薇》作者所处的西周时期,都是不可能有救荒野豌豆的。

因此,对于“薇”究竟是何物,实际上还是有待进一步商榷的。或许,“薇”并非救荒野豌豆,而是其它野豌豆属的其它本土类群。

文/蒋凯文

图/辰山帮看君(除特别注明外)

辰小山

5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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