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商事法官应当具备怎样的品质?怎样履行职责?近日,在北京高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学习宣传赵鑫法官先进事迹座谈会上,二中院民三庭副庭长葛红结合商事审判工作,畅谈了学习体会,我们与您分享。
通过学习赵鑫法官的先进事迹,我深受感动,也深受启发。我感到,赵鑫法官身上体现出的忠诚履职、司法为民、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和理念,应当成为新时代优秀商事法官的行动坐标。
首先,商事法官要勇于担当奉献,责无旁贷地承担起商事审判的重任,为优化营商环境奋力拼搏。当前,伴随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企业出现流动性危机和经营困难,实体经济的运行态势直接传导至金融商事审判中,导致金融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截至今年四月份,二中院一审商事案件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期同比增长116.7%,二审商事案件同比增长23.9%。
今年以来,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更是商事审判首当其冲的重要工作。面临持续攀升的工作压力,商事法官应当以赵鑫法官为激励,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国家争光”的高度理解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责任感、使命感,强化担当意识,从送达、保全、鉴定、管辖等各个环节步步为营、精打细算,进一步缩短商事案件审理周期,提升商事案件审理效率和质量,努力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作出自己的贡献。
其次,商事法官要具备与审判要求相匹配的司法能力,努力提升职业技能。近年来,金融创新催生了大量新类型金融产品、金融交易模式,使得疑难、复杂、新类型商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金融监管政策伴随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变化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法律的滞后性导致诸多新型金融法律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或者与现行法律规范产生冲突。
面对审理难度不断提高的挑战,商事法官要以赵鑫法官“不畏挑战,敢于碰硬”的精神为指引,练内功,即:把握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金融监管政策调整背后的理念和逻辑,关注金融行业和金融市场微观运行现状,追踪金融产品产生的背景和特点;巧发力,即适用法律的时候,不做机械的逻辑推理机器,要在维护金融安全和保护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种价值维度上把握适度平衡,兼顾法律原则性与灵活性,以便及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首都金融安全,推进首都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再次,商事法官还应当是司法改革的践行者,要具有开拓创新的勇气和智慧。司法改革背景下,商事案件的审理格局正在发生结构性调整。商事法官应当以赵鑫法官“三层四步团队战法”为借鉴,主动打破传统模式,探索建立符合商事审判规律的新型工作机制。建立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最大限度地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建设专业化审判团队、智能化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团队的整体效能;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切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统一商事案件裁判尺度标准,促进法官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
最后,商事法官还要保有司法为民的情怀,让审判工作具有温度。商事案件通常涉及经济纠纷,宏观关涉国家经济的发展,微观关涉百姓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商事法官应当以赵鑫法官对执行“既用心又用情”的精神为感召,感同身受地理解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期盼,设身处地地体谅当事人渴望维护权利的迫切心情,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大释法说理力度,采用有效的信息化手段,顺畅沟通渠道,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让当事人在每一起诉讼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也感受到法官的真诚和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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