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留意到两个大学问家谈地主问题。
一个是梁漱溟,他在不<这个世界会好吗>里面说,中国太大了,据我了解,地主和农民这个问题,很不相同。有的地方农民和地主是兩个阶级,有的地方完全不是,20世纪30年代,梁潄溟在邹平搞乡村建设,他发现,邹平的农民几乎每个人都有少量土地,有的人替土地多的人耕种,但关系很平等,耕种之后按比例分成,交租的时候,地主要请替他种地的人吃饭,给他敬酒。
还有一个人是余英时。他在《我的治学经历》里说,他幼时在安徽潜山一个叫官庄的村子住了7年,知道了中国社会的很多事情,例如拿阶级斗争来介释乡间的宗法社会,往往解释不通。他说地主压迫农民的事情,在官庄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有的农民是长辈,虽然他给你种地,但你照样要给他磕头,要尊重他。
《雷锋日记》写道,有一次和战友们在一起议论,觉得南方的地主要和善些,北方的地主要凶悍些;马上,雷锋就意识到,不对,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的地主都是黑心肠。这几句话当时让我很是震撼,难道地主还真有較好的地主和更坏的地主之分吗?
从1979年开始,在中国延续了几十年的地主成分取消了,但地主这件事在我们这一代人心里曾经产生的影响和疑惑,并不是一纸文件就能马上消除的。
地主这件事,今天为什么还要提到它呢?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生动的生活现实,从来就不是用简单的概念就可以描述的。
(摘自《特别文摘》10月上 作者 孙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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