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个话题敏感,却又普遍。
最近有好几个客户说:续保只续自己和孩子的保险就OK了~
——先生/太太的呢?
——退保吧,离婚了…
听得宝石姐心里拔凉拔凉的,唉,好聚好散吧。今天宝石姐也就着离婚的话题聊聊:
1、买了保险,离婚怎么分?
2、保险理赔款,又该怎么分?
买了保险,离婚怎么分?
现在大家保障意识增强,保险是超普遍了,常常以家庭作为投保单位。
也蛮多夫妻是互相作为彼此保单的投保人、受益人。
离婚了,面临财产分割;有时候,保险也避免不了要被分割。
具体如何分割?视情况而定:
1、不同险种:
纯保障型健康险:长期保险如寿险、重疾等;宝石姐建议是变更资料、补偿差价或“不计较”的形式。
价值高的理财保险:年金险、分红险、万年险等;宝石姐建议计算现金价值对半分、或者补偿差价形式。
2、不同投保人、被保人关系:
a、太太是投保人,先生是被保险人:
退保:退保可以退回现金价值,双方平分。简单粗暴,但损失较大,健康不允许以后也买不了
变更投保人:离婚后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可以变更投保人为自己。以前对方帮你交保费,也建议给回合同折价给另一方。
b、太太是投保人,太太也是被保险人:就是自己给自己投保咯。
婚前投保,保单无需分割啦。
婚后投保,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离婚也需分割的。对方不计较就算了,否则就这样处理:
退保:退保,简单粗暴双方平分。前面聊过不建议这种方式。
支付补偿:保险的现金价值,一般是将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对方,相当于把这个保单转让了。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也可再协商其他的分割方式。
保险理赔款,又该怎么分?
如果保险理赔了,理赔款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的规定:
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重疾险、医疗险、意外伤残等人身保险,生存受益者——本人。
那么保险理赔金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也不能分割。举个栗子:
婚后,A太太为先生投保重疾险。先生癌症理赔50万,属于先生的个人财产,离婚也不得分割。
对于身故保险:寿险、意外险;就要看指定受益人区分。
如果指定受益人为前妻/前夫,离婚时建议及时更改。如果忘了改,恰好天有不测之风云,前妻/前夫要回来领身故受益金…那就戏剧了。
一旦有了纠纷那就打官司,看法官具体如何判定(还别说,还真有前任赢了官司…)
所以啊,设置受益人麻烦上点心啦~
最后,婚姻虽说是一座围城,用心去经营和陪伴,还是愿意一直被“困”在里头。
毕竟你看,离婚连保险分割都这么麻烦!
希望,你看了这篇文章也用不上吧 …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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