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科创板的退市,一般情况就不说了,最主要的是交易不活跃会被强制退市,这里面会有商机,也会有陷阱,所以投资者一定要注意:
12.3.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三)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
证券市场出现重大异常波动等情形的,本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指标。
12.3.4 上市公司出现第12.3.1条情形之一的,其股票自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
本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我认为重要的内容就是这些,其它的是原来就有的规则,所以不详细阐述,投资者可以去上海交易所网站下载研究,一个新的规则发布,一定要研究一下,因为这是和自己的财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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