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你好,我公司准备给员工发放超市预付卡作为福利,请问是否可行?有无税务风险?

疑 问

你好,我公司准备给员工发放超市预付卡作为福利,请问是否可行?有无税务风险?

答  复

可以的,具体如何发放福利是你们公司内部的事情。

在此提醒2个涉税问题:

涉税提醒1:

取得合规的“预付卡销售和充值”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放给员工后可以计入当期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涉税提醒2:

购物卡发放员工福利,由于属于能够具体量化到个人而且可以分割的,因此需要按规定并入当期综合所得预扣个人所得税。

参 考 一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2012年4月11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所得税相关政策中答复,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进行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也明确,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 考 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53 号)第三条规定,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用途卡,是指

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第九条第(十一)项规定,“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 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

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年底了,买购物卡要注意啦!
公司员工报销各类费用的经典总结
【东方税语】营改增后预付卡的涉税风险提示
员工聚餐取得的餐费发票应这样入账!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是空白的,可以正常使用吗?
【热点】端午节我只想吃粽子,不想税务和申报的事情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