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带您了解如何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执行怎么办?法院执行你的财产,你觉得不合理怎么办?
如何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怎么办?
申请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执行应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
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申请执行的期限:
1.民事案件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行政案件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一年;申请执行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关期限为180日。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时,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申请人应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能抱着只要申请执行,就把本应自己承担的交易风险全部转嫁给法院的错误心理,将“执行不能”的案件归咎为法院“怠于执行”。
同时,申请人要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高消费、出入境等情况时,都应及时告知承办法官,争取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
法院执行你的财产,你觉得不合理该咋办?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当执行法官依法执行财产时,与具体执行行为有关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不认可已生效的法律判决,阻挠执行法官正常执法,有的人甚至不顾法院依法制发的裁定,偷偷处置已经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
那么,当你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该采取什么样的救济方式呢?那就是提起执行异议!执行异议要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终结前向作出具体执行行为的法院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的执行异议申请书载明以下内容
1.异议请求事项
2.相关案件事实
3.执行异议的理由
4.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异议申请人身份证明
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4相关证据材料
能够证明、支持其主张的相关证据材料。
5其他
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异议的应当提交经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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