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地燃烧
抽象篇
字源演变
说文解字
“爟”guàn,形声字,通'烜’,从火雚声,'爟’字目前最早见于东汉《说文》小篆。火,与火有关;雚,喙部或颈部延长的鸟(雈),此处引用'延长的、延伸地、持续的、突出的’的引申义。造字本义:持续地燃烧,即延长燃烧(时间)。
备注:'烜’的字义是“连绵不断的火种、循环的火种。”,这与'爟’字义在火源延续上是可划等号的,故二字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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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礼》记载,周朝设有管理火政的官员:司烜、司爟、宫正。司烜的职责是:“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仲春”即春季第二个月,火星出现,司烜要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以提醒人们注意防火。这便是更夫喊火烛的由来,犹如今日农村传达通知时敲铜锣一般。
司爟负责对在国都中或城郊野外造成火灾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在古代,人们多采用禁火吃冷食的办法来消防。每年到干燥的仲春,司爟敲打木铎传达命令,禁止生火。可这时正是春耕开始的时候,老百姓必须吃饭,因而在禁火期开始之前就得准备好干粮。
宫正为宫中诸官之长,古人以火烛照明,容易失火,尤其是春秋两季,风大物燥,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起火灾。宫正的职责之一,便是监督宫中严守火禁,提醒防火。
《周礼·夏官》:“司爟,下士二人,徒六人”,“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时则施火令。凡祭祀,则祭爟。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
译文:司爟掌管用火的政令,四季变更国中用以取火的木材,来防救时气造成的疾病。春三月开始用火烧陶冶炼,民众都跟着烧陶冶炼,秋九月熄灭陶冶的火,民众也这样做,到时候就施行可以放火烧荒的命令。凡祭祀,[在祭祀结束时]就行祭燧礼。凡国中有失火的,或有擅自放火烧野草的,就有刑罚加以惩处。
古文释义
【廣韻】【集韻】【韻會】古玩切,音貫。
【說文】舉火曰爟。
【周禮·夏官·司爟註】杜子春云:爟爲私火。鄭謂爟讀如予若觀火之觀。今燕俗名湯熱爲觀。則爟火謂熱火歟。【釋文】觀,古煥反。
又【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
又凡祭祀則祭爟。【疏】謂祭先出火之人。
又【廣韻】烽火也。
又【集韻】逵員切,音權。亦烽火也。
又【周禮·夏官·司爟註】故書爟爲燋。◎按杜子春云:燋當爲爟。疏云:子春不從古書燋,還从爟。然註有此音,今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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