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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对固定资产没有规定特定的折旧年限,但是应当根据该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产量、损耗等因素自行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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