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从4月1号起提高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仍为全国最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这是本市第19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需要提醒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此外,劳动者的加班费,夜班、高温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此外,从4月1号起,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调整为每人每年5160元,平均每月430元。这是1993年本市建立低保制度以来,城乡低保标准调整金额最多的一次。
以上由东广记者吕春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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