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夫妻房产共有,一方逝世后,另一方可以卖房吗?另一方是否可以卖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夫妻其中一方死亡,且有遗嘱,将自己对房屋所有的份额的继承人全部确定为另一方的情形
如果是这种情形的话,由于夫妻其中一方死亡的,已经立下了遗嘱,并且将自己房屋所有的份额交给另一方继承。另一方就取得了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对外出卖的。
2、夫妻其中一方死亡,且有遗嘱,将自己对房屋所有的份额的继承人确定为他人的情形
此种情形下,由于夫妻其中死亡的一方,将自己对房屋所有的份额交给了其他人继承。此时,夫妻另一方并没有取得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因此无权对房屋进行处分,也就是没有权利对外出卖房屋。
夫妻其中一方死亡的,在没有遗嘱时,适用法定继承。
1、夫妻其中一方死亡,其唯一的继承人为夫妻另一方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由于夫妻其中死亡的一方,唯一的继承人是另一方,另一方在继承开始后,依法取得房屋完整的所有权。因此对房屋有处分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卖房屋。
2、夫妻其中一方死亡,有多个法定继承人的情形。
这种情形下,由于多个法定继承人对夫妻其中死亡一方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均有继承的权利。因此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归一人所有。而是多个人共有的情形。在共有的情形下,如果想出卖房屋,必须要经过共有人的共同同意,或者大部分共有人的同意。另一方是无权单独决定出卖房屋的。
夫妻房产,其中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出卖房屋,主要以房屋经过继承以后是否共有为条件。如果经过继承以后,房屋为共有(按份供应),那么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卖的。如果经过继承以后房屋为单独所有,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利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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