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进的各种一次性无菌用品必须严格按照验收手续和程序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应及时退货或换货索赔,一般验收程序为:外包装检查、开箱验收、数量验收、功能配置验收、质量验收。
2.验收工作必须及时,尤其是对贵重的一次性无菌用品必须掌握采购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3.一次性无菌用品应由使用科室、药械仓库及厂商代表共同参加,验收结果必须有记录并由参加验收的各方共同签字。4.对验收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严格按采购合同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逐项验收;对所有与采购合同不符的情况,应做记录,以便及时与厂商交涉或报商检部门索赔。5.质量验收应按生产厂商提供的各项技术指标,功能配置、性能指标逐项验收,验收结果应作详细记录,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6.对于紧急购置、不能够按常规程序验收的设备,可以简化手续,或先使用、事后补办验收手续,但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7.验收合格的一次性无菌用品应由经手人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会计作记账凭证,一联交库房保管作入账凭证,一联交采购部门存查。8.对违反验收管理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医疗伤害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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