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总护士长的领导下,根据省卫计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和修改护理质量指标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健全质量控制组织网络,确立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质量管理小组,对相关护理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正确评价护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在护士长及护理骨干会议上进行讲评,督促落实整改。
4、负责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5、对护理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估。
6、对护理缺陷、事故进行分析、讨论、鉴定,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
7、在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各护理质量管理小组履行对本专项护理质量的指导、监督、评价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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