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我镇志愿者周末学堂第15期在清溪成校举行,此次培训邀请了专业的讲师为40多名志愿者授课。
培训课上,讲师就《志愿服务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具体介绍志愿服务条例的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区别、如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的促进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据介绍,12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志愿服务条例》全面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有力有效地推动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来说也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保障。
讲师表示,志愿服务活动是慈善活动的重要形式,对于激发社会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志愿服务条例》第一条明确指出了其立法目的,即“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课堂上,志愿者们踊跃提问,讲师不时就问题与志愿者们进行互动,课堂气氛活跃,效果显著。各志愿者还对参加志愿活动以来的心得体会进行了分享交流,共同探讨如何促进志愿服务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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