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2 16:16:38来源:中国税网作者:宗慧 吕璐 李云洁 任佳 谈翠华【 大 中 小 】添加收藏
“营改增”政策的“第二只靴子”终于落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3月23日发布《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业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纳税人将全面告别营业税,开始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而该行业专业门类较多,具有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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