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这一辈子,离不开亲情、友情和爱情……。爱情可以没有,但亲情和友情不可或缺。
后来用钢笔时,墨水也是用几分钱一包的墨水粉自己勾兑。钢笔多半破旧漏水,写作业时手上都会染上墨水。勾兑的墨水很淡,写出的字没有正规的墨水亮。于是,那时我的理想之一,就是有朝一日能使用正规的墨水。
小学四年级的暑假,与很多伙伴们一样,我开始我的零花钱或者说文具行动。其实就是父母让我们背上四五十斤自家种的土豆,到15公里外的黄水镇的集市去卖,卖后的钱自由支配。
现在的黄水镇已经是国家级森林公园,成为重庆市民的度假胜地。那时的集市散得早,如果早上才出发,一路上坡到之后,集市早散了,土豆卖不出去就得背回来。所以,约定俗成,到黄水镇赶集通常凌晨两点出发。
那年夏天的一个后半夜,我与事先约好的小伙伴一起,每人背上四十多斤土豆,打着手电筒出发了。
走到半路开始下雨。对下雨这件事,大人们是考虑到的。我们那里是山区,夏天和秋天有个奇怪的现象,经常晚上下一场雷阵雨,第二天早上放晴。于是,家长都为自家小孩准备了一块塑料布,不是为了遮人,而是为了遮土豆。因为土豆一旦被淋雨后就不好存放,有经验的食堂大师傅和主妇绝对不会买这种货色。
刚一开始下雨,每人都用塑料布将装有土豆的背篓盖得严严实实,然后有说有笑继续爬山。尽管那时已经通车,有长途客车可坐,可是对于我们这群小本买卖的伙伴而言,成本就太大了。童年时,我们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土豆被遮蔽得严严实实,但头部和身体其他部位仍然淋在雨中。随着海拔的升高,停下来歇息的时候,我逐渐感到寒冷,说话的时候上下牙开始打架。同行的人中,除了与我年龄相仿的伙伴外,还有一位姓刘的大姐姐,当时应该二十岁左右吧,因为她很快就出嫁了。
在公路边一户人家的屋檐下歇息的时候,他对上下牙打架的我说,弟弟你过来。我过去后,她把我紧紧地抱住了。
邻家姐姐的家当时比较富裕,因为她除了也用塑料布盖住土豆外,还有一把雨伞,所以基本没有淋雨。我最初很不好意思,要是在白天,打死也不干。但那天晚上很黑,又实在是太冷,而且,那个姐姐的怀里实在太温暖了。
而且,当时真是觉得有一股说不出的体香,感觉非常舒服。后来,只要有人说十岁的小孩屁也不懂,我就很不以为然。谁说不懂,那是没有亲身体会过而已。
再次上路后,邻家大姐姐就让在他旁边走,共用她的那把雨伞。天亮了,天也晴了,我们到达集市的时候,头发、衣服和裤子都已经干了。很快,几个小伙伴都各自卖出来了自家的土豆。我记得我的土豆是7分钱一斤,44斤,食堂大师傅给了我3.1元钱。
这3.1元巨款对我来说实在太重要了。我与伙伴们一起,去下街的餐馆花0.30元钱吃了两大海碗哨子面条,这是那个年代老家小孩赶集时的必修科目。然后分头去干自己的事。
然后,我去百货商店买了文具,我记得很清楚,我买了一瓶“红岩”牌蓝黑墨水,一副圆规和三角板,还买了四本当时看来很精美的硬皮作业本。
下午伙伴们一起原路返回家中。我看见邻家姐姐时,有点不好意思,有意无意地远离她。但天亮以后,她从来没有再说过什么,好像昨晚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
一年后,她嫁到邻村。此后,当我赶集经过她家门口的时候,都有一种想见她的感觉。但是,她可能早就忘记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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