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都市区协调发展规划
(1)都市区空间发展策略
主城提质,整合廊永固,打造廊坊都市区。整合廊坊市区、固安、永清发展空间,构建都市区发展框架,实现城镇空间统筹管理。
重心西进,建设九州组团,推动城市职能升级。调整城市发展方向,强化与北京新机场对接,促进九州组团建设,培育区域性高端服务职能,推动廊坊中心城区服务职能升级发展。
产业南拓,建设南部产业带,开辟新发展空间。联动永清、固安,建设永定河南岸产业发展带,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中心城区发展格局,带动南部地区产业升级。
特色引领,提升意象,建设生态智慧城市。建设城市绿心,优化环城绿带形态,完善设施配置;推动城市绿道建设,构建生态服务体系;优化城镇组团空间布局,强化生态核、功能核和交通廊道建设,重塑城市生态景观风貌特色,提升城市整体意象,增强城市吸引力与竞争力。
(2)都市区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城、一带、多组团”城镇空间格局。“一城”指中心城区,重点建设中心组团、开发区组团、万庄组团和九州组团,形成“四点”组团空间发展格局。“一带”指永定河南岸综合发展带,主要由固安组团、永清组团和码头组团构成。规划建设成为南部重要的城镇发展地区,构建与中心城区分工互补发展格局。“多组团”包括中心城区的中心组团、开发区组团、万庄组团、九州组团,以及永定河南岸的固安组团、永清组团和码头组团。
(3)规划区生态建设规划。都市区形成“一区一带,一环一心多廊道”的生态空间结构体系,联通城市与周边生态资源,形成城市与外围地区的生态连通。“一区”指永定河泛区生态保育区。“一带”指永定河故道生态休闲带。“一环”指中心城区环城绿带。“一心”指城市绿心生态公园。“多廊道”主要包括依托小清河、龙河、天堂河、东干渠、新天堂河、大皮营引渠、六干渠、八干渠、九干渠等主要河流水系,以及组团间干线道路、京沪高铁、高速公路等重大设施绿化廊道。
五、城市性质与职能
(1)城市性质:京津冀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和科技研发转化与现代服务业基地,北京新机场国际门户重要功能区。
(2)城市职能:廊坊重点承担区域生态保障职能和区域性专业职能,其中区域性专业职能主要包括生态商务、经贸会展、文化服务、职业教育、门户枢纽、国际物流、信息科技、高新技术、区域商贸等。
六、城市发展规模
(1)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38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12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5平方米/人。
(2)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1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20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05平方米/人。
七、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1)城市发展方向。中心城区用地发展策略为“西拓、东控、北优、南联”。城市用地主要向西部拓展,对接北京新机场和区域性交通设施,重点建设炊庄、万庄、九州地区,培育区域性职能。
(2)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一环、三轴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指城市“绿心”生态公园;“一环”指环城绿带;“三轴”分别指银河路交通服务轴、祥云道文化艺术景观轴和光明道商务功能轴;“四组团”分别指中心组团、万庄组团、开发区组团、九州组团。
八、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到2030年,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绿地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城郊生态绿廊体系形成。增强公共绿地覆盖水平,实现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大、小各类绿地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100%。
九、中心城区景观特色规划
规划构建“两环、两轴、多廊”的中心城区景观格局。“两环”分别为环城绿带景观环和城市绿心景观环。“两环”是中心城区塑造“环绿廊坊”的重要载体,是沟通龙河、凤河,实现润景观城理念的重要生态景观载体。“两轴”分别指新华路景观轴和迎宾大道景观轴,是廊坊“智能都市”建设的集中体现。“多廊”指中心城区内的龙河、凤河等水系廊道和京山铁路、主要城市快速路等重要交通景观廊道。
十、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1)城市道路系统。城市道路网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城市道路构成。
(2)公共交通。形成以轨道交通、中运量交通为骨干、普通公交为基础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公交出行成为主导出行方式。公共交通智能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实现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现代化。
(3)自行车与步行交通系统。鼓励公共租赁自行车发展,促进自行车由个体出行交通公交转化为接驳公共交通、短距离组团内出行和辅助出行工具。依据国家规范在城市道路系统中留足步行道空间;建立起各组团主要功能区的核心区步行系统,完善行人过街设施;在人流、车流较大的交叉口设置行人过街信号;对服务机动车交通的交通性干道,应设置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设施。
十一、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目标。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规划范围内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水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水质基本达到水功能区划的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声环境保护目标:城市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2)环境功能综合区划。对辖区内的空气和噪声进行综合的区划,划分为两类环境功能区,分别执行以下标准。二类环境功能区:主要指中心城区范围内除工业、物流用地以外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按二级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不低于2类标准控制。三类环境功能区:主要指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物流用地。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按二级标准控制;声环境质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不低于3类标准控制。
十二、中心城区空间管制规划
(1)空间增长边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防止城市建设用地无序蔓延;统筹重大发展资源与发展机遇,为城市综合职能提升提供空间保障;保持城市形态和结构的前提下,为城市用地拓展留有一定的弹性。
(2)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划确定城市绿线包括:风景林地的范围、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园林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各类绿线控制范围与园林绿地系统规划一致。城市绿线内用地须依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蓝线。城市蓝线是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划确定城市蓝线包括广阳调蓄水库、龙河、天堂河、凤河、大皮营引渠、五干渠、六干渠、八干渠、九干渠等水体。城市蓝线范围内,严禁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4)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及其用地控制范围,包括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黄线范围包括:公共汽车首末站、长途客运站、大型公共停车场;轨道交通线、站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黄线控制包括:水厂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卫生填埋场等环境卫生设施;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城市热源、热力线走廊等供热设施;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等供电设施;邮政局、电信局、广播电台等通信设施;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消防设施。黄线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符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十三、规划实施保障
(1)本规划的解释权属于廊坊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变更。
(2)完善规划审批和规划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发挥各级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各基层社区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公众在城市规划实施全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切实落实公众参与原则,推进公众参与的法制化和制度化,让公众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
(4)加强对城市规划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总体规划重要性认识,增强规划意识。
十四、主要图纸
1、区位关系分析图
2、廊坊市域空间结构规划图
3、廊坊市域中心等级体系规划图
4、廊坊市域道路交通规划图
5、廊坊市域生态规划图
6、都市区城镇协调发展规划图
7、都市区生态空间规划图
8、中心城区空间结构规划图
9、中心城区用地规划图
10、中心城区景观风貌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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