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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文学在地方志书中的地位与作用

2006-11-11 00:00 作者:罗学华 来源:现在故事网 文字大小:【】【】【
    地方文学,指的是某一地域内的作者创作的文学作品与非这一地域的作者所写的与这一地域内容有关的文学作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地方文学是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地方文学应在地方志书中占有怎么样的地位,起到怎么样的作用呢?这是一个历来都有争议的问题,在这里,笔者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求教于方家同好。
  一、地方文学在前人地方志书中地位与作用斑窥
  前人志书,指的是1949年以前,人们所编纂的各级志书。据笔者所涉猎到的所有前人志书,都程度不同地收录了由当地文人所作或由外地人所作与当地有关的诗文作品,组成了“艺文志”或“诗文征”或“艺文”或“诗文”等章节,在各级的志书中都占有一定的比例。由此可见,地方文学在前人志书中是占有重要地位的。那么,这些作品的价值和作用有那些呢?笔者认为,至少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
  (一)记录某一地区的风土自然与人文历史风貌
  过去的地方志,是以记载当地的自然与人文实况为要务,则凡是涉及此地自然风貌和风土人情的诗文作品,如该地的赞美词、八景诗以及以某地、某山、某水为题的赋,一定是首先要被选入的。如明、清期间修编的《恩平县志》,就收入了大量的这一类诗文。这虽然不可避免地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浮夸形胜、附会景物的现象,并影响了方志的记事传史效果,但毕竟也真实地记录某一地区的风土自然与人文历史风貌。对此,清代历史学家章学诚等人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批评,并主张将绘饰景观的文字包括描写景观的诗文从方志中剔除出去,他说:“如考体但重政教典礼、民风土俗,而浮夸形胜、附会景物者,在所当略。”(1)不过,在今天来看,章学诚的这些偏激言辞主要是针对方志修纂中的过当行为所说的,就方志的整体情况而言,描写某地风物人情的诗文其实是具有很重要的价值的。
  在地方志中,各种以诸如狮岗春晓、石神耸翠、大人兴雨、金鸡映月、君子归云等诗意化语词命名的八景及其诗作,都是在充分了解境内的自然和人文景色的基础上,对这些景色所给予的最有感情的描写和赞美。方志在收录八景诗的同时,往往也要在相关的位置介绍每一景之来历及特点。从这些介绍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八景”中的每一景都很有代表性和特殊意义。当然,从赞美乡邦的目的出发,八景诗及风物诗也的确容易出现想象附会的情形,一些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十分平常的景物,经过文人的手笔,也能变幻出迷人的光彩。但即使如此,作为我们今天的研究者,也不能因此就对八景诗和其它风物诗一概否定,因为这其中还包含着某些十分可贵的人文意义,也就是化腐朽为神奇进而发现美甚至创造美的美感意识,和爱家乡、爱土地的故土情感。而且,八景诗中所写景观与今天实际环境的不一致,并不完全出于主观的附会和穿凿。因为,随着时间的变迁,自然环境也会发生变化,这一时期还存在的东西,到另一个时期也许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而假如是这种情况,那就更体现了八景诗的认知价值。那些曾经存在但已消失的景象,正赖八景诗文而得以记载。如恩平《恩平县志》中“恩平八景”之“金鸡映月”,解放后已经把金鸡这一地域划归邻县管辖,如今的恩平人再也难以看到“金鸡映月”了。那个皎皎的金鸡峰,只能依靠“金鸡映月”的诗性启发让人们去想象了。所以,八景诗具有很重要的记载功能。如果能把包括八景诗在内的当地风物诗汇集起来,则此地之自然风光与历史风情即可历历在目。历史学家和方志学家都很强调方志的纪实效果,通过收载相关的诗文,其实同样也可以达到这样的目的。
  (二)反映一地的文学创作实绩
  以八景诗为代表的地方风物诗虽然在该地的方志中占据了一定的位置,但在整体的文学创作史上,这些作品显然又处于比较次要的地位,主流文学史也很少提及它们。根据笔者的了解,八景诗的作者中如苏轼、苏辙那样蜚声诗坛的人并不多,大部分诗作都出自世人眼中二三流的作者甚至是名不见经传者,贯穿上下几千年的主流文学史和文学作品集对此当然不可能全部予以收录。但是,这些作者和这些诗篇对于某一个地区来说,又的确是十分重要的,它们是构成这一地区文学创作的最基本成分。假如要了解该地区的文化水平和文学创作状况,则必须要关注到方志中所辑录的这些作品。当然,应该关注的不仅仅是八景诗等风物诗,还应该包括所有出自当地人之手的作品。如明清时期及民国时期所编撰的《恩平县志》就收录了从宋朝开始恩平人写恩平和外地人写恩平的艺文作品,并且大多作品出自邑人之手,从一个侧面反映这一地域历来艺文创作的实绩。
  现代社会越来越重视地方文化的发展问题,作为已有文化成就主要体现的诗文作品,自然是其中非常关键的部分,而在整理汇集之时,古方志中的资料当然就是最好的资源。已故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先生曾说:“方志中的《艺文》一类,辑录了许多前人的诗文,这些文字一般没有经过修志者的改动,反映了各个时代各个方面的情况,是最可贵的第一手材料。”
  (三)补充和丰富文学研究的史料
  方志中的诗文作品虽然在总体上往往未能进入一般主流文学研究所关注的视阈,但这些作品却完全有可能为主流文学研究提供某些很独特的思考角度与史料。
  对时下出现的怀疑历史(包括文学史)、重写历史(包括文学史)现象,我不敢贸然置辞,但我以为,对历史(文学史)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则是十分必要的。就这一点而言,历代所修的方志为我们提供了大量非常珍贵的材料。而这些材料,是颇有用处的。如同是前人《恩平县》收录的宝山周书所写的《浴温泉》一诗,就为恩平的锦江温泉旅游风景区申报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提供了恩平温泉文化源远流长的有力佐证。
  方志作为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方位反映,它当然不可能把与此有关的所有个案都收列其中,比如写进某县志的人物必然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而所收录的作品也必定出自这些较有影响的人物之手。然而再进一步,如果我们把考察的范围放宽,那么各个方志中的人物及作品,有相当一部分就难以继续享有自己的“知名度”了。他们的创作活动和评论活动相对于整个创作界和评论界,即成为位居次要的非主流。但是,降至非主流的主要是他们的名声和影响,他们实际所包涵的意义,却未始不是中国文学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除了方志之外,这类文章恐怕再无他途可以得见。
  顾颉刚先生1928年为中山大学历史语言研究所刊物《民俗》写发刊词时倡言:“我们要打破以圣贤为中心的历史,建立全民众的历史。”借一个民俗刊物,来发表“一篇新史学运动的宣言”,显然是大有深意的。也许在顾先生看来,所谓民众的历史观将主要体现在各种民俗的活动及成果中,而且在中国的学术背景下,也只有从民俗的角度,才能给民众历史观找到存在的合理性。
  一般认为,“方志”一词来自《周礼》,其本来意义中就包含各地之民风民俗,是各种地方性、民间性及个体性现象与观点的最集中反映,那么,顺着顾先生在《民俗》发刊词中所说的“把几千年埋没着的民众艺术、民众信仰、民众习俗一层一层地发掘出来”,我们今天的文学史研究就可以从方志中的文、诗得到应有的资料,可以恢复和发现更多的历史真相。
  二、地方文学在第一届新方志编修地位与作用之得失乱弹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地方文学在前人的志书中是占有重要的位置,起到重要的作用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昌明,盛世修志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启动到上世纪末结束的第一届新方志编修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可谓是中国方志修编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时至今日,回过头来,探索一下地方文学在第一届新方志编修地位与作用,不无意义。
  时代是在不断地发展的,社会是在不断地进步的。在时代与社会已经朝前迈进了一大步的昨天、今天,地方文学应该在我们的地方志修编工作和地方志书中占有怎么样的地位,起到怎么样的作用,又已经占有怎么样的地位,起到怎么样的作用,或者将会占有怎幺样的地位,起到怎么样的作用,都是我们修志工作者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问题。
  无用置疑,第一届新方志编修中的许多志书都较重视对地方文学的征研与收录,摆正了地方文学的位置,使地方文学占有了应有的地位,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也有不少的新编志书没有摆正地方文学的位置,地方文学没有占到应有的位置,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笔者所涉猎到的近百本各级新方志中,只有二十余本收录了地方文学作品,其余都没有收录地方文学作品。是什么原因使这一届修志的志书对地方文学出现如此重大的偏颇呢?是地方文学的地位与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与时代的昌明或是随风而逝,或是日渐消亡,还是这一地域根本上就是一块文化沙漠,甚至是千百年来地方文学都是不值一顾的白纸一张,没有可以收录的地方文学作品呢。我想,应该都不是这个样子吧!
  过去,有不少方志学者抨击前志揖录艺文是“重艺文,轻经政”,如今这么多志书将艺文摒排于志书之外,又何尝不是“重经政,轻艺文”呢?厚此薄彼与厚彼薄此,难道又不是极不应该的偏颇幺?
  笔者曾对自己能够涉猎到的前人志书做过一个粗略的统计,多数志书所收录的艺文,约占整个志书篇幅的4﹪到10﹪左右,所收录的层面包括经、史、子、集,形式包括诗、文、传、论等等。国家和省一级的志书,大多设有专门的艺文志,府一级的志书大多设有专门的艺文卷,县一级的志书也都大多设了艺文卷。笔者又对自己能够涉及的第一届新编志书进行过粗略的统计,所收的艺文大约占全书篇幅的1﹪到7﹪左右,最令人怀疑的是,竟然有80﹪的志书所收录的“艺文”数为“零”。
  收得比较多的是江西省的新编《玉山县志》,志中设了艺文卷,卷中设了“目录”、“单篇(幅)艺文作品选”和“碑文选”等三章,收入前人和当代的各类艺文目录800多篇(幅);前人和当代的各类韵文、散文100多篇;碑文若干篇,占了总篇幅的7﹪。湖北的新编《松滋县志》设了相当于章格局的“历代县人诗文选辑”,收录了县人清代以前的诗选和文选,此外,以附录的形式收录了历代外县人有关松滋的诗文选,篇幅约占2﹪左右。新编《恩平县志》以相当于章的格局(其编目设置这小编制,以章分类),设“文艺创作”分“县平县获省以上奖励的文艺作品(目录)”、“诗选”、“词选”等门类,收录了前人和当代的一定诗文作品,另设“民间文学”收录一定的民间歌谣和民间传说,还设“戏剧、民歌”收录戏剧和民歌,篇幅约占3﹪左右。
  尽管上述志书所收录的艺文选的篇幅都比不上前人志书,尽管上述志书所收录的艺文选或多或少都有所偏颇,但毕竟都给地方文学留下了一席之地,使之在一个地方志内得到体现,比起那些只字不录的志书来说,是较为重视艺文选的作用与地位的。
  对此,有人不禁要问,那些没有收录艺文选的地方志书,是不是就是说他们的地域内没有值得收录的艺文选呢?有人也许还要问,这些地方是不是就没有地方文学或者这个地方的地方文学没有什幺成绩呢?答案,当然应该是否定的。
  笔者查阅了一些县志,其中某一个县是新建县,建国后才设立的县,那幺,这个县的县志,如果说没有,或者说值得收录的艺文选比较少,就干脆不收,那幺还算勉强说得过去。但是,某一个县的县志,艺文选只字不收,而这个县是从清顺治6年建成的县,至今已经300多年了,而且据笔者所知,这个县的地方文学从古到今都颇为活跃,各个时代名人辈出,其中也不乏有名文人,自然,名诗词、名文选虽不敢说是灿若繁星,但也不至于一片空白,这又怎幺能说得过去呢?更何况,这个县的县志是详尽本,总字数近300万字。洋洋洒洒300万字,竟无艺文选一席之地,能说得过去吗?
  那么,是文学或者说是地方文学的地位与作用随着历史的进展与时代的昌明消退与消亡了么?是地方文学随着历史的进展与时代的昌明已经不再为人们喜欢不再为人们所重视了么?答案,当然也应该说是否定的。
  地方文学,是地方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文学是一切艺术之母,任何艺术都不能不说是从文学这个母体衍生出来的。因而,也可以说地方文学是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总书记就说过长篇小说是一个国家文化水平的标志之类的话。我们常说要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名市、文化强市。作为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文学,在同样作为地方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体现地方志书中,占不到其应有的地位,也就谈不上能起到其在志书中的应有作用,又如何体现、衡量这一地方的文化水平的高与低,或是文化的先进与落后呢。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上届志书对地方文学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是不平衡的,不少志书对地方文学的地位与作用看法和做法是偏颇的。偏颇之一,是大部分志书中没有作为地方文学集中体现的“艺文选”一席之地,甚至没有片言只字;偏颇之二是一些志书虽然收录了一些地方文学,但所占分量不足;偏颇之三是一些志书虽然收了一些地方文学,但是所收的层面过窄,或厚古而薄今甚至有古而无今,或只收韵文而不收散文等等不一而足。诸如此类,笔者认为都是我们上一届志书中作为“府志”一级的地级市志书以及作为“县志”一级的县和县级市类的志书所极不应有的偏颇与缺陷。
  是为地方文学在第一届新方志编修地位与作用之得失乱弹,但恐怕又绝非“乱弹”,仁智互见也罢!
  三、地方文学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地位与作用之我见胡诌
  前文说到,地方文学在前人志书中是占有重要的地位,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的,而地方文学也是真正有它的意义和作用的。前文还说到,地方文学在第一届新方志编修中不少志书中,对其地位与作用的看法与做法是偏颇的。
  那么,地方文学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中,又应占有怎么样的地位,起到怎么样的作用呢?在这里,我想谈一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首先,要使地方文学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中占有它应有的地位,不能再出现第一届新方志中的偏颇与缺失。这是由于地方志本身的性质、特点、源流、发展及其功用所决定的。如果说地方志的特点是“记一方之事”,其性质是资料性的著述,这恐怕没有人反对。方志的起源有多说:有谓始于《周礼》;有谓源于《禹贡》;有谓《越绝书》、《吴越春秋》与《华阳国志》均是最早的方志;大陆学者更有谓是一桩公案,难以决定(1)。其实方志有「史」、「地」两源。「史」重「人」与「事」之记载;「地」重「物」与「地」之叙述。其经过漫长的岁月,「史」部发展而有「国别史」、「耆旧传」与「人物志」;「地」则发展为「地志」、「地记」与「图经」。隋代之「地理书」便是「史」、「地」的分途,但唐代开始便「综合史地」而成「一统志」,至宋代始真正出现「方志」。
  方志,据章学诚的意见:「乃一方之全史」,当然亦是历史地理之一种。在历史地理的范畴中,此二者是详述「行政区域」的划分,区域下的沿革、古迹均有较详的叙述,为以前「地理书」所忽略,而为宋以后方志所模仿。
  《括地志》、《元和郡县志》,在《四库全书》及新、旧《唐书》中均属「地理类」;但在「方志学」的分类中,却属全国性的「总志」。再者,二套地理书,增加了丰富的内容及人文资料,进而促使新体例之产生,诸如:项目多,表示范围广阔,网罗万有。明清以后的方志,细目纤微备至,故章学诚谓方志乃「一方之全史」。而西方学者谓方志乃一地之百科全书,虽未必适当,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亦能突显其特色。唐以后之地理书,项目多,资料丰富,尤其是重一方之人文资料,遂发展成「方志」的新体例。
  正史之载文学作品,始于《汉书》;地理书录金石碑记则始于《元和郡县志》。至宋以后之方志,大量引用碑文、诗与四六及其它艺文作品),以显示该地之「全貌」,故章学诚创「文征」,而为「方志之三书」之一。地理书增载艺文,盛于宋后,此亦是方志新体例之一。
  地方志本身的性质、特点、源流、发展,决定了地方文学应该在地方志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起到一定的作用,地方志的功用也毫无疑问地决定了地方文学应该在地方志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于地方志的功用,历来虽有争议,但比较为大部分人所认同的就“资治、存史、教化”。这三大功用都与地方文学没有相悖,地方志又有什么理由将地方文学拒于千里之外呢。
  其次,地方文学本身的性质、特点、源流、发展与功用,也决定了它应该在地方志书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起到一定的作用。地方文学本身的性质、特点、源流、发展与功用,好似没有准确的界定。但是,地文学依赖地方志的收录,解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与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自宋、元,特别是明、清以来,地方志大多都是“官修”的,我们过去和现在正在进行的新方志编修,更是一级政府组织下的集体行动,而地方文学则是一地之有识之士凭借自己对文学的热忱而自觉进行的个体行动。相比之下,前者是有政府撑腰的强者,后者则是自发的涣散的弱势群体。试想,如果说前志人修撰者地方文学漠不关心,我们的地方文学又怎能得以传承与发展呢?
  前志所收录的“艺文”能否代表一方地方文学的繁荣,本人不敢断言。但是前志收录了较多“艺文”的地方,对该地方后世地方文学的发展至少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却是肯定的。很难想象,一个地方志书“艺文”收录一片空白的地方会是文运昌隆、文坛锦绣。
  综上所述,地方文学理所当然应该在地方志书占有一定的地位,地方志应该责无旁贷地关注地方文学。那么地方文学应该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中占有怎么样的地位呢?又怎么样才能摆正地方文学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中应有的地位呢?
  笔者认为,无论那一级的志书,只要该地域没有编修专门的“艺文志”,都要设置“艺文选”,收录一定的地方文学,收录(或节选)该地有一定影响、有代表性的“艺文”作品,并且层面要丰富些,以防不必要的偏颇。其次,我们修志工作者要端正对地方文学的见解与态度,不要对地方文学持有忽视与偏见,不要认为“艺文”作品是某一作家、某一作者的事。须知,一个作品一旦经作者付诸形象并公之于众,这个作品就产生了社会性,不再为作者所独有了。
  对地方文学在前人地方志书中地位与作用、地方文学在第一届新方志编修中的地位与作用之得失和地方文学在第二届新方志编修中的地位与作用的探索,还是相当肤浅的,只不过是笔者的一孔之见。如有不当,还望方家不吝赐教。  

  作者附言:论文的写作,参考了林天蔚先生编著的《地方文献论集》、张廷银的《方志辑存诗文的文学价值例说》,在此致谢不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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