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医院内感染医疗事故

医院感染医疗事故

2015年5月18日晚9时许,原告范某某骑自行车摔倒在公路边渠里。原告范某某摔伤后被,,县120急救车送往被告,,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第二天原告范某某即在被告,,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2天﹙2015年5月19日-2015年7月29日﹚。原告范某某伤情被被告,,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股骨干骨折、胸8椎体骨折、胸3椎板骨折、胸1-7橫突、创伤性肺炎并积液、慢性阻塞性气肿、肺大疱、多处皮肤擦伤。住院期间,5月22日被告,,县人民医院住院为原告范某某行右股骨粗隆间股骨干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出院时情况及医嘱:患者伤口低度感染,无法治愈,请示医院医务科、科室主任后,经患者家属商议同意转院,予以办理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2015年7月29日原告范某某被转往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原告范某某伤情被西安市红会医院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术后感染。

原告范某某在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治疗15天﹙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13日﹚。2015年9月15日原告范某某再次在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原告范某某伤情被西安市红会医院再次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术后感染。原告范某某在西安市红会医院再次住院治疗14天﹙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9日﹚。此后原告范某某又多次在西安市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分别住院21天、12天、20天、6天﹙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1月4日﹚、﹙2016年2月28日-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6日﹚。原告范某某2016年3月20日、2016年4月26日在西安市第九医院住院治疗各11天、14天﹙2016年3月20日-2016年3月31日﹚、﹙2016年4月26日-2016年5月10日﹚。原告范某某出院后先后复查、检查治疗。原告范某某共花费医疗检查费用223770.57元﹙合疗报销除外﹚。期间被告,,县人民医院借款50000元给原告范某某。

2016年7月22日,陕西宝鸡科达法医司法鉴定所对原告范某某伤情作出陕宝科达司鉴所〔2016〕临鉴字第530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分析如下:

1、,,县医院对患者范某某损伤术前术后治疗过程中存在注重义务过错及及时转诊义务过错。,,县人民医院对范某某2015年5月22日右股骨粗隆间股骨干骨折手术中存在感染,符合医院感染。,,县人民医院存在严重的注重义务;

2、,,县医院在患者范某某伤后及术后医疗用药上存在过错责任。

鉴定意见为:1、术前术后,,县医院医疗行为有过错责任,其医疗行为参与度为90%;2、手术前后,,县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双下肢不等长,相差4CM,构成七级伤残;3、需后续医疗费用12000元;4、综合评定为误工期为定残前一日、护理180日、营养180日。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是以医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为基本条件。陕西宝鸡科达法医司法鉴定所2016年7月22日作出的陕宝科达司鉴所〔2016〕临鉴字第530号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分析:被告,,县人民医院对患者范某某损伤术前术后治疗过程中存在注重义务过错及及时转诊义务过错;被告,,县人民医院在患者范某某伤后及术后医疗用药上存在过错责任;术前术后被告,,县人民医院医疗行为有过错责任,其医疗行为参与度为90%;手术前后被告,,县人民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导致患者范某某双下肢不等长,相差4CM,构成七级伤残。

故参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综合考虑本案被告的责任程度和本案的实际情况,原告主张被告承担90%的诉讼请求比较合理,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如下:

一、原告范某某的各项损失有医疗费223770.57元、误工费49530元、护理费14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460元、营养费5400元、伤残赔偿金69512元、鉴定费7000元、交通费2200元、后续治疗费1200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复印费134.62元,共计427407.19元。被告,,县人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范某某上述损失的90%,即384666.47元,扣除被告,,县人民医院借给原告范某某的50000元后,再赔偿334666.47元;其余损失由原告范某某自负;

二、驳回原告范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医院感染医疗事故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医疗纠纷三案例
医疗纠纷:胆囊切除术后疼痛未缓解,导致患者需行二次胆总管取石
外伤治疗过程中的医疗损害责任,法院判决医疗机构如何承担?
手术感染医疗事故案例
不能盲从医学会做出的“责任程度”结论
医疗纠纷案例:事故鉴定和过错鉴定意见不一致,应如何采纳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