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民间“冥婚”

    今年清明节回故乡扫墓,听弟媳对我说:咱村里哪个姓郭的二儿子49年前就死了,现在和邻村傅家庄一个早死的女孩接了姻亲。前些日子上门给提“阴亲”的好几户,为了争这门阴亲这几户人家还吵架呢。此时,我忽然想起来了:那是在1968年的初冬(大概是农历十月),我本村的一个同学才16岁,傍晚突然发病,下半夜就死了。其家人当夜就用草席一卷埋葬在村子西北角一块土地的地头,以后几天里从此路过,就看到裸露的黄土堆,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悲伤.......。

当年春节前夕,我全家搬迁到沂蒙山腹地的临朐县,这一去就是三年。后来落实干部政策,我全家又从临朐县复返原居住地。有一天我沿着通向西北方向一条小路去赶集,又看到了这堆黄土,比三年以前显得更小了一些。

每次走过,心中都有那种说不出的悲戚和神伤:一个年龄只有16岁的少年,在那糠菜半年粮的清贫生活里几乎没有过上一天好还日子,就是这样还是没有允许他继续活下去,暴病夺走了应该是花样年华的生命。如今还是一个人在这处荒凉的地头上,坟墓上的荒草在强劲的西北风吹动下急剧地摆动着,卷起的黄尘弥漫着。此时刚刚过了农历十月初一这个祭祖的日子,别人家的坟墓上压着黄纸,坟墓前还有残存的烧纸灰。而这处很不显眼的坟墓上下没有留下一点被祭奠的痕迹。我当然理解当地的民俗: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自然就没有后辈,也就是没有资格享受到祭奠;并且家属对于这类夭亡者通常看作不吉利的象征,尸体进不了祖坟,名字进不了家谱,只能被抛弃在荒郊野外,被世间彻底遗忘。看来民俗对于不幸夭亡者很不宽容。

这是发生在49年前事情,当时对夭亡者的不宽容,为什么到了今天又给夭亡者找“阴亲”(并且还是好几家同时找上门来)?这就是说由原来的不宽容变得宽容,那么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这是思考问题的起点。

我在农村生活20年,那时的生活很清苦,卫生医疗条件也相当差,刚生下来的婴儿率也很高。那时,在春夏秋三季我几乎天天到田野挖野菜,经常看到在河坝、沟渠、荒草灌木丛处那些被弃掉的婴儿尸体,通常由草席、破布卷着,周边飞落着很多苍蝇。此时的心情既紧张又恐惧,回到家里就问爷爷奶奶:为什么这些死的小孩不把他们埋在土里?放在外面好害怕啊!爷爷说:这是“夺财鬼”啊!你想想啊,他(指死亡婴儿)娘在肚子里养活了他们大半年,本来指望生下来长大了好好干活以孝顺爹娘,但是生下来不几天就死去了,什么利也没图啊,把爹娘的身体弄坏了,什么也没留下,这不是“夺财鬼”吗?

此时,我就模糊的感觉到农村民俗对夭亡孩子的价值认知,完全是以经济利益算计,这些不幸的夭亡者并家人抛弃就是因为母亲在肚子里养育了他,本想长大后获取子女带来的利益,可是,当生下来不久就死亡了,等于母亲白忙活了一场,竹篮子打水一场空,不但令人失望,又从失望中衍生出憎恶,就只能用草席子一卷扔掉完事,所以就自然没有资格进祖坟、进家谱。

我还阅读过上世纪初有一个德国基督教传教士卫礼贤在中国居住时期对民俗的一些观察,他在中国北方城镇居住过,当时他曾看到一些居民家刚生下来的婴儿得了重病后,一般身生母亲都很着急,急着请医生治疗。而婆婆公公则认为,刚生下来的婴儿患病无须医治,如果活下来就是咱家的孩子;如果死了就是一个骗财鬼,让他自生自灭。在当时的民俗民风规制下,儿媳妇自然不能说服公婆,于是婆婆就把这个病重的婴儿放在露天里。如果三个时辰还活着就找医生;如果死了就草草扔掉。传教士卫礼贤也是个医生,他当时还就过几个这类婴儿,不过能活过三个时辰的很少,大部分死掉了。把这类婴儿放在露天三个时辰,这是以时间为准绳的“天然判决”,荒谬至极。
​ ​ 
16岁夭亡,如果按照这种以经济利益价值裁决死亡的话,其家人的心理肯定是十分矛盾的,这种矛盾是一种深刻的悖论:如果是父母养育16年,就要即将成人成家的时刻突然死去,按照父母抚养价值而言,是个不小的数字,而这么多家庭财富被“骗”走了,自然感到是一种赔本的“生意”,心中肯定隐隐作痛;如果是按照家庭亲情伦理,一个16岁的孩子已经是家庭中不可缺少的成员,在天长日久的共同生活中,已结下了父母亲情,这是身上的一块肉被生生割掉并扔弃了.....。这就是不是一般的隐隐作痛,而是撕心裂肺的大痛苦。尽管家庭中的爷爷奶奶可以忘掉那个荒凉草地上的黄土堆,但是对于身生父母而言他们永远不会忘记,即使当时那样做,也是对自己孩子太绝情!所以,当初对夭亡儿子的那根缠绵长线并没有因为49年时间流水的冲刷而断裂。

能够在半世纪后为夭亡者提起阴亲的主要不是时间地延续,而是经济生活的好转。早在中国2000年前的荀子就认为:“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人类的情感、民俗、礼节等等的变迁,首先取决于经济生活质量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提升或改善。如果一个人过去是非常贫困的生活,就连当时活着的家庭成员也濒临死亡边缘,自然对已经死去的哪能顾得上?同时极其贫穷的生活环境,他们甚至抱怨夭亡者损害了家庭的富裕程度。

在我对生活的体验里,有一种对贫穷深深诅咒:贫穷不止是别人的可怜,自己的可悲,而且还有一种人类因过度贫穷而变得麻木而残忍,这是在我生活中自己体验的一幕:

1968年春节前夕,当我家搬迁沂蒙山区的前夕,要处理掉家中的家畜。当时拴在猪圈里的那头小花猪,还很小,由于忙着搬家,有几天没有喂食了,它饿的已经不能站立起来,按说当时送给邻居也行啊!但是父亲说,临走吃了吧!家里人不会杀猪,就是能杀那么可怜的小猪谁能忍心?于是父亲就找了个邻居,邻居就抡起镢头拿那个小猪活活砸死了。还有几只鸡,父亲杀了极致,最后一只被我捉住后,也不知为什么当时那么残忍,把鸡摁在菜板上,举起菜刀狠狠砍下去,由于用力太大,被剁掉的鸡头蹦起来又落到门口!如果在平日里我连杀鸡都不敢看。

这段插曲说明什么?对待自己饲养的家畜与对待像被扔弃的婴儿的心理动机是一样的。我反复说过,贫穷一般不会出现“英雄”,遭受磨难的人也不会“英雄”,生活的极度贫困只能彻底摧毁一个健康人的人格。

如果是当这个曾经夭亡孩子的家庭结束了过去极度苦难的生活,而是在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里生活的时候,又能够产生出对生活哪些新认识?

过去吃过“忆苦饭”,因生活的贫苦试图用一种更加的贫苦比照前一个贫苦中有一丝“甜”。即便是把这类忆苦饭做得很难吃,也未必能够通过“忆苦”而“思甜”。因为任何一种生活形式它是一种整体上的塑造,至少必须具备当时那个全方位的背景条件。如果把整个痛苦贫穷的生活元素中抽取一种,并摆放在另一种完全异质化的环境里,他就只能被这类异质化环境所消解。试想,一边放着鸡鱼蛋肉,一边是菜团子,当你吃菜团子时只能吃出与鸡鱼蛋肉的另一种风味。可以肯定通过“忆苦”并不能“思甜”,因为生活往往被时间抽象为一种图示或观念,它在本质上不能对具象还原。而只能在情感上进行回忆、反思。这就是,当生活在相对富裕生活时,人们可以从幸福中对往事的回忆或思考,从这个思路行程来看,正好把“忆苦思甜”倒置过来,通过对“思甜”而“忆苦”。我想如果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对当今的“阴亲”而发言。

我经常回忆20年多前去世的母亲,那时虽然农民的生活已经开始改善,但是比起当下还是相差好几个等级。我有时回故乡对弟弟妹妹们说:要是咱妈活到现在那该多好!现在鸡鱼蛋肉都不缺了,但是母亲却没有过上几天好日子。这种对已故亲属的惋惜、遗憾之情,也只能是生活在比原先好一些的生活环境里。

我想,上面我这些对当今“阴亲”现象的铺垫描述,就可以证明阴亲现象合理的逻辑构成。这家因儿子16岁夭亡、被当做“骗财鬼”草草埋葬的家庭,现在意识到对亲人的不公残忍。这是一个对生活多向度情感上的散发:第一,当初的菜团子转变为当今的白馒头和肉鱼蔬菜;第二,当初的破衣烂衫当今的穿戴整齐;尤其是,当今的楼房套间与当初的茅房茅舍.......,已经是“阴阳”两重天。更为重要的是,当现在家庭成员居住在舒适干净的房间的时候,49年前夭亡的儿子还居住在那片荒草野坡,并且还因为可怜的孩子当时因没有进入族家的坟茔、没有入家谱而成为荒野中的“孤魂野鬼”,没有安身的居所而流浪在外!即便是已经埋入黄土,那又与暴尸荒野有什么两样?

在对夭亡者悲惨生存的思考中,自然就引发出下面的连续:16岁,在当时农村一个即将成亲的年龄,虽然在那时终结了肉体生命,但是他的魂魄并没有消失,还在野外游荡着、寻找着自己的配偶。生着的家庭成员们总是在逻辑上设定一个他不可能自己恋爱而结婚的理由,只能由家庭成员和庄里乡亲提媒成亲。只有成了亲,才能成家而生儿育女,使族家香火不断。于是,在我的故乡,“阴亲”总是与迁坟莹、把夭亡的男女重新合葬形成一个连续的操作系列。

“阴亲”与世俗“阳亲”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无非就是当事人按照“阳亲”的形式和内容做了一次认真的模仿。故乡的人们对我讲,村子里这次对“阴亲”设计程序都是按照阳间结婚这种认真安排。我想这是绝对可能的,作为夭亡者的家属们,这是他们为自己过去对夭亡亲人的不正确对待而做出一次重大的、也是决定性的改错机会。与“阳婚”仪式稍有不同的是,就把世俗婚姻仪式与葬礼仪式合并在一起进行,既是把两个早已夭亡的青年或少年男女重新安葬,又要把安葬仪式赋予结婚仪式的程序,那么,在操作难度上肯定比单一的结婚和葬礼复杂得多。所以,这是一场同时结婚、又同时葬礼的混合仪式,正是在这样阴阳对接融合的仪式中,一方面把长期游荡在外的一对异性魂魄结合一起成为迟到的夫妻;另方面把“新房”就布置在家族祖坟的界限以内,将中断49年的家庭成员关系重新确认,此意义十分重大,直接涉及到游子的回归、成家、安葬...,对生者产生出多方面重大影响。

如果站在无神论立场观察,这也许是最无聊的,按照1000多年前范缜的说法“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灵魂永远依附肉体。但是唯物主义哲学不能给人类生命以慰藉,如果一个人把死亡视为绝对“虚无”那才是最可怕的,他不但抹掉人类一生事功,而且从根本上消解生命价值。人活着总得有些幻想、有些期盼,有点设计。这一点从娶阴亲家属而言一清二楚。他们像阳间娶亲一样设计出给夭亡家属成员娶阴亲的程序设计,就表达着对人类肉体死去后在另一个世界里的生活,如此人类对生命与死亡的认识得到深化,对恐惧、焦虑的灵魂得到慰抚。我想,更为重要的还有一点:

对于正常道德意识的人类而言,道德伦理关系能够得以表现的情状受制于生存条件。在某些背景下能够被表现的,是在对生存状况经过利害思考过后才做出的抉择,而抉择的界限就是最后是否能够继续生存下去的界限。当生者的生存面临生与死的最后抉择时,即使对于家属中的夭亡者也很难激发起本来应有的亲情----草草埋葬了事。

但是,人类有有一种自发的、不需要启迪的那种对过去做错事的忏悔能力。当然这种这种能力又必须建立在一种有别于当时的生活环境。如果一种直逼身心的苦难继续延续,那么忏悔就永远被尘封;但如果是“生活在别处”,长期麻木的道德情感就会油然而生。正是为40多年被抛弃的夭亡亲属的重新确认和为其安家立身,长期被压抑的不道德感、需要赎罪的强烈愿望,终于得到释放,所有的欠缺与遗憾终于得到弥补,一颗沉重又受难的心终于获得平静。我在此可以肯定地说:

“阴亲”就是对家庭成员们过去不道德行为的一次补救,对压抑的释放,对麻木灵魂的激活。

当弟媳对我言说这件“娶阴亲”事情的第二天,我又一次来到那块埋葬16岁亡灵的原先坟地。坟地当然不见了,但能看得出那一片不大面积的新土,上面已经生长出青青的野草,这位16岁的少年就与“新婚”的妻子被埋葬在村子东南角的公墓里。我注视着这片新土很久。忽然有一个村子里的中年农民走过,他和我打了个招呼:

“您看什么呢”?他对我笑了笑。

我说“这是我的一个同学曾经居住49年的地方”!

“是啊!他被搬到公墓里去了,娶了个阴亲媳妇呢”!

我点点头“是啊!49年啊,我离家的时候您还在村子里大街上光着屁股跑来跑去呢?”

此时,一阵干燥的西南风吹来,青草在抖动,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忆苦思贱          发表
贫穷会把人逼到什么程度?
贫穷到底有多可怕?只有经历过贫穷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生活的真蒂
贫与富,富与贫
年少贫穷:一场终身监禁
[宗教民俗] 【欧洲。民俗篇】中世纪欧洲,孩子一断奶就是成人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