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不仅仅是一个知识传授和促进能力发展的过程,还有一个人格与道德的问题,提问的方式,对待学生的态度、表扬与批评的方式,甚至教师面对学生时的表情等,都存在一个伦理问题。
只是我们以往的有关课堂教学的研究,都只涉及课堂教学中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发展,虽然也涉及过道德发展问题,但是都是从“传道”的角度来研究的,而非从课堂教学本身的伦理性来看课堂,这显然是一个极大的疏忽和漏洞,是一个需要引起关注的问题。
从伦理学角度研究课堂教学中的师生行为规范,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现今教学中不符合积极伦理要求的教学行为比比皆是,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我认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1.缺少关心:缺乏对生命的关心,缺乏对人的关注,教师的眼中只有知识,唯有成绩,学生只是一个知识的“容器”而已。
2.缺少对话:在教学过程中没有真正坚持“教学相长、学学半”的原则,基本上是单向性的灌输,没有师生间、生生间的研究、探讨式的对话。
3.缺少尊重:在教育教学中没有把学生当成真正的主体的人,而只是把学生作为教育加工的“对象”和“客体”,因而也就不可能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也就没有尊重的基本前提了。
4.缺少交往:教育教学在本质上是一种人际交往,而人际交往的前提是平等。没有平等的师生关系,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师生人际交往。如今现实的师生关系是一种“主从”关系,对于人而言这是不道德的关系。
5.缺少生活:教育教学需要具有生活意义,但是我们的教育教学却是为了“教学”而教学,为了“知识”而教学,远离现实,脱离生活,教育所给予学生的绝大多数是“没有实际用处的”,教师教得迷茫,学生学得迷茫,这种教育和教学对于生命的发展有何价值?是值得怀疑的。既然没有价值,却仍然在浪费学生的生命,这绝对是不道德的。
课堂教学中伦理问题的核心是人的问题,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本,以每一个人的发展为目标便是课堂教学的最大的“善行”。
但是在传统的应试教育中,教学往往是只有知识,或者是以“知识为中心,教材为中心,教师为中心、考试为目标”的教学,这种教学最大的偏差就是没有了教育对象--学生,只是把学生当成是知识的接受装置,而不是活着的、主动发展的人,这种目中无人的教学,是恶的,而不是善的。
善的教学应该是以尊重人为前提,发展人为目标,使人在教育中等到完善,得到他所应有的发展。这需要教育因人而异,去适应每一个学生,而不是让学生“削足适履”地来适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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