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的教与学的过程中,书本知识与书本知识的学习是一对非常重要的概念和实际的过程,但是我们的实践中却常常对其不加区分,由此导致了一些教与学的“误区”,是需要引起注意的。
书本知识与学生书本知识的学习对学习者的受教育过程而言是二件“事情”,如将之“同一化”,就会导致教与学的“异化”。
书本知识是一种知识的存在形态,它对于学生而言,是客观的、静止的、外在的。
书本知识的学习是主体的一种学习过程,它应该具有主观性、动态性、内在性、实践性等属性。
如果把书本知识的属性与学习书本知识的属性混为一谈,就会导致把接受书本知识等同于学习,于是接受式、记忆式学习就成为了最主要的学习方式,这显然是违背了知识本质的,从而导致学习过程的异化。
书本知识学习从其过程性的本质来看,它应该是一个经验的发生、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达成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的融合,达成知识向智慧、德性的生成的转化。这样的学习过程中,有接受式的学习,但是更为重要的却应该是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悟中学。
2022年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非常突出的强调了:
“加强知行合一、学思结合,倡导'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
“强化学科实践。注重做中学,引导学生参与学科探究活动,经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构知识、运用知识的过程,体会学科思想方法。加强知识学习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之间的联系,注重真实情境的创设,增强学生认识真实世界、解决真实问题的能力。”
在各学科课程标准中,也相应地强化了项目学习、实践学习、任务学习等需要做。如《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教学建议中要求:
“丰富学生实践体验,促进知行合一”“教学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等要求,提出了以参观访问、现场观摩、志愿服务、生产劳动、研学旅行等方式走向社会,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这些要求的共同点就是强化了做、用、创等学习方式。
此外,对以上所有的学习方式的运用中,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都要求要重视评价的作用,要求用评价和反馈引导反思,促进改进学习,也就是要求教师要有意识地引领学生的“悟中学”。在核心素养的培育中,情感的、价值的、元认知的素养的发展,“悟中学”是必须的途径。以往我们对此是关注不够的,更需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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