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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很不高兴,认为王五根本不尊重他,心目当中没有上司的存在,因此多方表示不满,指称“如果按照我的话去做,结果必然更好。他的见解不够深入,能够做到这种地步,他就觉得满意,实在需要多多磨练,才有可能更加成熟。”
朱七同样不服从上司的命令,也把事情办得条条有理。
上司非常高兴,认为朱七懂得持经达权,适时调整,果然契合时宜。他一再赞扬: “朱七把握住我给他的原则,能够随机应变,用‘不变’的原则来应对‘万变’的现象,这种‘以不变应万变’的办事精神,才是他成功的真正原因,值得大家多多学习。”
如果认为王五的运气差,碰到不明理的上司,朱七运气好,遇见明理的主管,那就是一种“不能明辨是非”的错觉。
王五和朱七同样不服从命令,获得两种完全不同的评语,一般人会觉得这是评论人的主观不同,也就是两位上司的价值观不一样,或者说是性格上的差异,其实并非如此。
假使我们把王五和朱七对调一下,结果呢?王五的上司照样不满意王五不服从命令的行为,而朱七的主管依然赞杨朱七的见机行事,有应变能力。
为什么呢?因为王五“不服从到让上司很明显察觉出他的不服从”,以致产生“你的心目中根本没有我”的反感,当然不愿意肯定王五的办事效果,却耿耿于怀王五的目无上级。
朱七“不服从到主管并不觉得他不服从”,只是看出“他为了求取良好的效果,尽心尽力地调整,希望能够圆满地达成我交给他的使命”,因此到处表扬。
从这一个角度来看,中国人又是“过程主义”者,过程的变化,乃是“不以胜败论英雄”的最有力证据。
部属可以完全服从吗?
完全服从就是盲从,盲目顺从上司的命令,根本就是奴才。
具有下述三大特性:
(1)不用心,一切惟命是从,自己不可能有长进。
(2)不负责任,只知道依上司的命令而行,让上司负责。上司没有指示,也会以请示的方式,把责任推给上司。
(3)存心讨好上司,以完全服从来博取上司的欢心,却在上司决策错误时,反而害了上司。
主管若是命令部属做违法的事情,
部属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
主管命令部属从是违法活动,部属为了确保“做事不坐牢”起见,当然应该坚决拒绝;不过在拒绝的过程上,应该秉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做,也不说。”
“不做”的原则比较容易了解,反正违法坐牢的事情不做,总是对的。“不说”的原则比较难懂,为什么不能说呢?
第一,主管交给部属的工作,如果是违法的,可能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有意的,主管明知违法,却故意指示部属去做;另一种是无心的,主管太忙,由于疏忽而未能察觉出违反法令,因而指使部属太做。
如果主管是有意的,部属一看违法,便说出来。这时由于并无实际行动,主管可以推说不知情,表面上赞美“部属机警”,及时发现弊端,内心却痛恨“部属不识相”,存心抓把柄,到处诉苦,把部属形容成一颗定时炸弹,弄得没有人敢用,对部属的前途,真是大有阻碍。
假若主管是无心的,那就更加糟糕。因为主管理直气壮地告诉大家,他实在太忙,并没有发现其中有违法的事情,部属一口咬定他交办违法的工作,不知是何居心?他一方面当而苛责部属,不要存心不良,一方面向上请,把这种有意栽赃的部属调开,否则他坐卧难安,不知道什么事情就要被这种部属渲染得见不得人。
中国的恕道,绝对不是宽恕坏人,但宽谅无心犯错的人。难道主管真的是神仙,一点错误都不可以犯吗?
第二,部属一看事情是违法的,便说出来。万一法令已经有所变更,主管知道得早,自己知道得晚。主管的话就很不好听:“放心,在我这里做事,不会违法,因为我最讨厌违法的人,你最好留心你自己,千万不要违法才好。”
世界上“不知”的人很多,“不知”不等于“无知”,有时只是知道得迟了一些,成为某一时段的“不知”,部属得知较晚,因而冒犯上司,值得吗?
第三,不论主管有意或无心,部属一看违法,便说出来,就已经和主管形成对立的态势。主管看了有“原来你和我不同一国”的感觉,以后做事势必闲难重重。
圆满的做法是什么?
部属不说也不做,主管当然会追査:“那件事情办得怎么样?”
这时部属才说话:“我正在找法令依据,一直没有找到。”主管如果把法令依据拿出来,部属放心,就应该马上去办。
主管拿不出法令依椐,却交代“如果找不到依据,最好不要办”部属便明白他是无心的,幸好自己没有到处张扬,否则错怪主管事小,自己令人害怕那才倒霉。
主管拿不出法令依据,偏又交代“不管有没有法令依据,赶快去办就是。”这时已经非常明显,主管有意把部属保送到牢狱去进修,部属当然更加坚决,不去办它。
可是一说出来,主管便可能否认,反而指称部属有意栽赃。部属不说也不做,主管一把事情闹大,大家自然明白主管的司马昭之心,更加同情部属的忍辱负重。
一切说明白,据理力争,
让上司明白不违法的道理不是更好吗?
有人说:“时代不同了,现在是‘良禽择木而栖’的时代,部属可以选择主管。”我们也承认,部属最大的权威,表现在“五指并拢,手心向下,向桌而一拍:‘我不干了!’”但是,偶尔为之可以,天天如此,请问吃什么?
良禽择木而栖,先决条件是有木可择,而且自己有本事可以选择,还能够栖得住,若是根本没有选择的机会,并且遇到什么样的主管,都得扮演好部属的角色,恐怕只好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来应对比较妥当。
一切说明白之前,最好想一想自己的判断力够不够?若是基本认识都不见得正确,如何说明白?
把服从和不服从合起来想
不要分开来看
正确的主张应该是:做事可以,绝对不要坐牢,但是,为了不坐牢而丢掉饭碗,那种滋味恐怕也不是局外人所能够体会的。
最好悟出“站在不服从的立场来服从”,意思是“不一定服从”也“不一定不服从”,才能够“有所服从”也“有所不服从”,因而“服从到合理的程度。”
合理不合理,很难判断。服从到什么程度必须用心思索,不可以为所欲为,或者凭着一知半解便立即做出不服从的反应。
站在不服从的立场来服从,才不致盲目服从。
但是服从与否,是自己内心的事情,用不着表现出来,以免引起上司的不满,反而对自己不利。上司的命令,先以正面的服从来表现,以减轻上司的疑虑,然后再仔细考虑,服从到什么地步,以求合理。
做事可以,做事很应该,绝对不能违法坐牢,这是部属听不听话的主要原则。对自己有利,也不会害及主管。
上司的命令,必须自己衡量,应该服从到什么地步,才不致因盲目顺从而害了上司。因为服从不服从的判断,应该以把事情做好为基准,而不是以讨好上司为基础。
坐牢是一种自作自受的恶果,虽然说很可能遭受冤枉,但是自己不够谨慎,也是责无旁贷。
有些人一直指称中国人不守法,其实毫无依据。守规矩乃是中国人的基本原则。中国人“守规矩而不死守规矩”,可以“随机应变”,绝对不要“投机取巧”。事情是要做的,牢狱是不能坐的,这才是中国人的不二原则。
中国人不喜欢完全听话的人,因此“合理的听话”,成为“做事不坐牢”的最大保障。上司的命令,合理则听之,不合理就不听。合乎规矩的,全力去做;不合乎规矩的,不听也不做。
内容汇编自曾仕强教授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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