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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烈士”与“祝三乡”名字的由来

李祝三,1909年生,哈尔滨人。参加革命前是铁路工人,抗日战争爆发时参加八路军,长期在太行山地区从事抗日斗争。

  1945年8月15日,日本侵略者投降后,李祝三、刘德明、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和王耀先,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奉调来东北。他们于同年11月下旬陆续到达中共北满分局驻地哈尔滨市。李祝三被中共北满分局任命为中共哈西地委(驻肇东县昌五街)组织部长。刘德明与另外4人被中共哈西地委派往郭尔罗斯后旗(今肇源县)接管政权,成立了旗工委,刘德明任旗工委书记。


大同历史陈列馆关于李祝三的陈展
   1945年12月初,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及孙新华,又由李祝三率领,到肇州县,接管了县政权,成立了中共县委和县政府。韩清华任县工委书记,岳之平任县政府副县长,邓国志任县工委组织部长,孙新华任县工委民运部长,王耀先任县工委民运部副部长。根据中共北满分局委员李兆麟的意见,为稳定肇州秩序,伪县长蓬世隆被留任县长。当时,肇州政局动荡不安,反动势力十分嚣张。反动派、敌伪残余、土匪汉奸互相勾结,妄图夺取人民政权。受黑龙江省党部委派的宋广弼、高星、孙志超,勾结敌伪残余徐庆昌等,成立了肇州县部,并组建了“松花江青年护党团”、“复兴工作委员会等国民党外围组织,大量印发反动传单,大肆造谣诬蔑共产党、八路军。同时,还对一些敌伪武装和土匪收编加委,组建“挺进军”、“先遣队”。这些反动势力,打起了“是兵无饷,是匪不抢,先打八路,等候老蒋”的大旗,横行霸道,无恶不作,并不时骚扰肇州县城。

  面对这种严峻局面,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及孙新华,深入群众,组织群众,亲自召开各种群众会,进行艰苦细致的发动群众工作。同时有计划地找工人、市民、知识分子和青年谈话,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情况,且经常不顾个人安危,走街串巷,访贫问苦,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

  12月28日,按照国民政府同苏联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接收大员带队进驻哈尔滨。肇州的各种反动势力乘机而动,蓬世隆与暗地勾结,被委任为“先遣军”司令。蓬世隆还与徐庆昌等多次密谋夺权。县工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还通过会议和其它活动,揭露反动派的阴谋,教育群众团结起来,协助政府,维持治安,保卫自己政权。县工委会议还决定,将县保安队改为县公安队,进行整顿,由县公安局主管,并以县长不宜兼职过多为由,撤销了蓬世隆兼保安队司令职务,由韩清华兼任县公安队的政治委员。


大同历史陈列馆“红色火焰”部分陈展

  1946年春节将近,县人民政府多方筹措节日物资,准备让群众欢欢乐乐地过好解放后的第一个春节。就在组织落实之时,蓬世隆在背地里另搞一套,以慰问关里来的老干部为由,以县政府的名义向老百姓摊派猪肉、白面等。县工委闻讯后,当面予以驳斥,迫使蓬世隆撤销了一手炮制的所谓的县政府决定。

  蓬世隆的阴谋活动变本加厉。当中共哈西地委得知蓬世隆欲勾结县公安队队长李忠孝,副队长张忠信等筹划杀害肇州县工委领导干部的消息后,于1946年1月1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免去蓬世隆县长职务,并派李祝三再次前往肇州,在当晚县政府的新年团拜会上,宣布地委的命令:上调蓬世隆,另有任用;李忠孝、张忠信上调地委,另行分配工作;岳之平任县

长。

  新年团拜会后,蓬世隆在自己家里召集李忠孝、张忠信等人开会,密谋叛乱。

  1月2日,岳之平得知蓬世隆1月1日晚在家密谋叛乱的行径,火速向李祝三、韩清华作汇报,并当即采取措施,向县公安局长张继贤作出两点指示:第一,命令县公安队,没有韩清华的命令,不准任意行动;第二,要求张继贤控制县公安队。

  1月4日上午8时,岳之平正坐在办公桌前书写工作计划,蓬世隆、李忠孝、张忠信叛变,张继贤投敌,岳之平被逮捕。与此同时,李祝三、韩清华、邓国志、王耀先在县地政科、县畜产联合会等处被逮捕,分别关押在肇州监狱第一、第二、第三室。叛乱分子还在丰乐街逮捕了在那里开展工作的孙新华,押回县后关在肇州监狱第四室。

  李祝三等7人在狱中受尽折磨拷打,但毫不怯懦,始终坚持同敌人进行斗争。

   1946年1月30日,东北人民自治军七师十九团,在杨国富师长的率领下,从郭尔罗斯后旗向肇州进发。匪徒闻讯,四处逃窜。李忠孝一伙匪徒在逃往长春途中被击溃;张忠信一伙匪徒在逃往哈尔滨途中被缴械。蓬世隆令一群匪徒打开监狱,将李祝三、刘德明、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分别押上两辆马车,仓皇出逃。当行至邹万灵屯,匪徒们终于下了毒手。李祝三、刘德明、韩清华、岳之平、邓国志、王耀先均被杀害。慌忙之中,匪徒们忘记了打开监狱第四室,孙新华幸免于难。

六烈士纪念碑

  叛乱平息后,肇州人民将李祝三等六烈士的遗体安葬在县城公园里,县政府决定将这座公园命名为革命烈士陵园。1947年,在陵园内修筑了烈士纪念塔和纪念碑。黑嫩省政府主席于毅夫为纪念塔题字,中共西满分局四地委书记王建中为纪念塔题写《六烈士永志》,县长刘明文为纪念碑书写了碑文。


六烈士事迹碑文

  为纪念六位革命先烈,肇州县政府将烈士牺牲地邹万灵屯命名为六烈村,并将附近的村屯分别定名为祝三村、德明村、清华村、之平村、国志村、耀先村。1989年6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六烈村修建了六烈士纪念碑,同时将县城几条街道分别定名为之平街、祝三街、清华街、德明街、国志街、耀先街,祝三村划归大同区所辖,其他五村为肇州县永乐公社,为悼念烈士的英名,使祝三的名字永垂史册,曾改为祝三公社、祝三乡、祝三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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