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反腐倡廉做到底
2012年1月16日,重庆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部署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市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努力建设“廉洁重庆”,用优良作风和实际成绩取信于民。
“廉政重庆”,这是对“五个重庆”建设的升华,与之配套出台的“廉洁10条”,也是继“民生10条”、“共富12条”、“民主法治15条”之后,重庆所发明的又一系列规范性的措施。从对象上来讲,“民生10条”、“共富12条”和“民主法治15条”都是旨在为老百姓谋福利,而“廉洁10条”则是针对重庆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但在意义和作用上,“廉洁10条”不但不弱于其余三者,反而还是其余三条能够得到彻底的贯彻和落实的一份保障。不论是“民生10条”、“共富12条”还是“民主法治15条”,都需要由政府工作人员来层层落实,同时这其中也包含了大量的金钱往来,就单指重庆为了落实“共富12条”,就得在五年时间内相继投入1.1万亿。如果说没有将“人”管好,谁也无法保证这一大笔资金有多少能够真正落到老百姓的手上。因此,在即将深入推进“缩差共富”的关口,重庆适时地提出“廉洁10条”,给全市的干部提个醒,既是对广大干部干净干事的鞭策,也为“共富重庆”的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就在两年前的打黑除恶行动中,重庆方面揪出了以前重庆司法局长文强为首的一大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将此形容成重庆直辖以来破获的最大的贪腐窝案一点也不为过。这一大批曾经如雷贯耳,如今臭名昭著的名字是重庆打黑除恶和廉政建设的丰硕成果,但也是苦果。
如今,重庆提出“廉洁10条”,将一份问卷摆在全市公务人员面前,是“大智慧”还是“小聪明”,时间会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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