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得好 促进 学得好
从历史上看,当基础教育还只是少数人能够享受的权益时,教与学是基本分开的,学生的任务是认真学习,教师的职责则是向学生提供有“价值”(以教师评判标准)的数学、维持学习秩序、检查学生的学习结果。学生学习的结果与教师的教学行为基本不挂钩,潜在假设是每个教师总是教得好,尤其是肚里有学问的教师,因为他们可以向学生展示更多、更好的数学。学生没有学好是因为他笨或者不用功。
当基础教育逐渐普及以后,相反的情况开始出现了,学生数学学习结果的优劣视为决定于数学教师的教学行为,进而,发展到把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检查与评定教师教学水平的最重要甚至惟一的指标。对大多数教师而言,教学开始成为有“负担”的工作,他们必须使学生能够在各种数学考试里取得好成绩,以此证明自己的数学教学是高水平的,或者说自己是一个高水平的数学教师。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情况也在我们今天的课堂里出现━━“教得好”就是学生的“成绩好”,这已经被部分家长和社会认可。
然而,只要懂得一点教育心理的人就知道,尽管有效的“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导致学习的成功,但如果“教”行为不能引起有效的“学”,那这个“教”自然就是无效的。“教”的目的就是引起“学”的行为,教师有效的数学教学是指他有效地促进了学生有意义的数学学习,教师的教学行为使学生通过自己的探索和推理、与同伴的交流去发现那些从没有被告诉过的基本原理,而不再是告诉学生诸如:除以一个分数,就是将它的分子、分母颠倒后相乘;负数乘以负数得到正数┅┅然后再用一套套练习使学生们熟练这些规则━━与此同时,学生们逐渐地疏远数学。所以“教得好”应促进“学得好”。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所谓“促进学得好”常常表现为数学教师的教学能够有利于学生学习“现实的、有趣的、富有挑战性”的数学;有利于学生主动从事“观察、实验、猜测、验证、推理与交流等数学活动”;有利于学生在有效数学活动中正确地理解数学、积极地发展自我。那么怎样才能促进“学得好”呢!可以在实践中考虑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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