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兴化人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他断案时常有怪招,至今还流传着他妙判的一桩“尼僧私恋案”。
话说当时有一对年轻男女自幼青梅竹马私订终身,只是女方父母却将女儿许给财主做妾。女儿不从削发为尼,男子也愤而出家为僧。一次他们碰巧相遇,便趁着月色幽会。只是保密工作没做好,被邻居发现。
人们认为出家人应该遵守清规戒律,六根清净。但这两人却不守戒律,有伤风化。便将他们绑到县衙,要求县令从重惩处,以正民风。
县令郑板桥问明情况后,看着这对苦命鸳鸯,不由动了恻隐之心。当堂判他们还俗成婚,并写下了颇为诙谐的判词:
一半葫芦一半瓢,合来一处好成桃。
从今入定风归寂,此后敲门月影遥。
鸟性悦时空即色,莲花落处静偏娇。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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