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关于注销企业相关涉税问题及对策探析
 
    在实际税收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办理注销时,存在不少涉税问题,这是基层一线征管人员不可回避且必须加以解决的重要问题。现联系本人日常工作,归纳以下几点:

    1.不少企业未履行申请注销手续便“不辞而别”。

    根据征管法第十六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征管操作规程有关规定,纳税人需要注销时,应向管理分局提出注销申请,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有关税务证件,由管理人员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收清算,然后才予以注销。而日常工作中,由于大多数企业皆属改制而成的私人性质企业,面临关停并转时,主动打申请注销的寥寥无几。每当征收期最后一天催缴申报时才发现不少企业在未办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即从我们的管理视线中失踪,有的企业停业已久,而聘请的代帐会计却照旧按月进行零申报,税收征管人员对此却浑然不知。
2.税务机关强行注销给不少有问题的纳税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

    根据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连续三个月以上未申报的纳税人可纳入非正常管理,非正常户超过一年的,税务机关可强行注销。这就无意之中给不少确实存在税收问题的纳税企业提供了从税务管理范围内迅速消失的“合法外衣”,这与税收管理现行法规不完善息息相关的。

    3.不少企业存货的税务处理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一大弱项。

    实际工作中,不少注销企业往往先以存货抵债,抵应付工资等有关费用,既不开具发票,又不视作销售,更不主动申报纳税。有的企业帐面存货价值很大,如某轮胎厂在办理注销时,我们发现帐面存货300多万元,企业产成品、原材料品种、型号成百上千,仅凭我们一两个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在短期内盘点清楚,遇到此类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弱项之一。

    针对上述问题,应如何堵住注销漏洞,进一步强化管理呢?建议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首先要关注注销企业存货与留抵,收入与费用二者之间配比状况。
http://user.qzone.qq.com/1402771418/blog/1294812317 要核实企业存货,尤其是一般纳税人留抵与存货的逻辑对应关系,对明显不对应的,要细心核查,对收入与费用明显不配比的,需进一步审查此类企业有无帐外经营不作收入等违规情况。其次对注销企业存货进行追踪管理。对帐面余额与盘点数一致的,不作补税处理,但必须关注存货的去向,对存货数额较大的,可先对产成品按出厂价的70%责成企业按税率进行预储,原材料可全额按税率预储,否则暂不予办理注销手续。

    2、严格履行注销手续,建立注销公告制度。凡企业不按《征管法》规定办理注销的,税务部门将不再办理新的税务登记。对长期不申报(半年)的非正常户定期公告,公告以后再履行相关注销制度。

    3、对注销企业存货的处理建议相关部门作出明确的税收规定,以便一线征管人员能有章可循,减少工作上遇到的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落实注销岗位责任制,以岗定责,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制。 


附:公司注销的相关涉税事项 

近日,甲公司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几个股东商量准备注销企业,另谋出路。企业注销涉及税务处理的环节多、也较复杂,甲公司有些把握不准,担心产生后续涉税风险,便向笔者咨询。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可见,注销税务登记的关键节点在于清税、清票、清证。

 

流转税

 

企业注销时会有一些存货或资产,一般都会对资产进行处理后再注销,如以资产抵债、抵付工资等,除因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办法无需进行清算的情形外,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相关资产的销售收入或视同销售收入,并缴纳有关流转税。对于存货,《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第165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这是否意味对存货不作处理,既不征税也不退税呢?笔者认为,存货最终要处置,就会产生增值税。上例,假设甲公司注销前将一批材料(账面价值420万元,累计折旧50万元,市场价500万元)用于抵债,应纳增值税=500×17%=85(万元)。涉及消费税的还要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对于固定资产,如果是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其中,自建的不动产应以抵偿债务的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外购的不动产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016号)规定,应以抵偿债务的金额扣除买价后的差额作为计税依据。上例,假设甲公司将购买的不动产抵偿另一企业的债务1500万元,该不动产购进金额为700万元,应纳营业税=(1500-700)×5%=40(万元)。如果处置机器设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相关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售价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假设甲公司处置2007年购入的生产设备,变价收入200000元,应交增值税=200000÷(1+4%)×4%÷2=3846.15(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下列企业应进行所得税清算处理:(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主要有:1.企业解散。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在经营期满后,不再继续经营而解散;合作企业的一方或多方违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关系解散的。2.企业破产。企业资不抵债,按《破产法》进行清算的。3.其他原因清算。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无法经营下去,应进行清算;企业因违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社会公众利益,被停业、撤销,应当进行清算的。(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主要有: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2.企业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3.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4.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不再续存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上例中,假设甲公司停止生产经营之日的资产负债表记载:资产的账面价值336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3890万元、资产的可变现净值423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3750万元、负债计税基础3700万元、最终清偿额3590万元,清算期内支付清算费用70万元,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为20万元,以前年度可以弥补的亏损100万元。则清算所得=4230-3890-70-20+(3700-3590)-100=260(万元),清算所得税=260×25%=65(万元)。

 

有关资格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注销前应先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注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并将防伪税控开票金税卡、防伪税控IC卡、已开具尚未报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及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当月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企业金税卡、IC卡移缴清单》、《退出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申请表》等向税务机关缴销。在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前,还应当先行取消其他各类税务认定资格,尤其是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还要注意,在国税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同时,还要到地税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注意事项

 

一、注销并不意味着未履行纳税义务的灭失。在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企业股东等清算义务人如果未履行清算义务或采取欺诈的手段骗取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清算企业的股东及相关清算义务人承担税款的连带清偿责任。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并依法在迁达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保留,不必重新认定。同时,对其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三、不需要清算所得税的两种特殊情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除企业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而进行税务登记注销时,一般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企业发生的除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外,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也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一般纳税人注销清算还需关注增值税相关问题
注销税务登记后的销售怎样开票?
企业注销时存货的税务处理应统一2012
企业注销前的账务调整事项
企业注销清算对存货是怎么规定的
浅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的处理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