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试论中世纪的真理理论

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试论中世纪的真理理论

张丽 陈辉辉

西南大学逻辑与智能研究中心

摘要:在中世纪有5种重要的真理理论,分别是坎特伯里的安瑟尔谟的真理理论、彼得.阿伯拉尔的真理理论、托马斯.阿奎那的真理理论、基于指代思想的真理理论和14世纪的真理语义理论。“正直”这个概念刻画了安瑟尔谟的真理理,“dicta”是阿伯拉尔真理理论中的真值承担者,托马斯.阿奎那维护根据理智与客观事物之间的相等来获得真理的方法,基于指代思想的真理理论反对通过形而上学的方法获得真理,14世纪的真理理论认为通过语义方法获得真理,并且引入了对命题指代的量化。

关键词:中世纪; 真理理论; 形而上学; 语义学; 指代;

作者简介: 张丽(1985-),女,重庆渝北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现代逻辑研究。

在过去几十年的哲学研究中,哲学家们已经意识到中世纪哲学家的真理理论是十分重要的,并对两个方面感兴趣:一方面是逻辑和语义学,另一方面是形而上学和哲学理论。为了正确理解中世纪的真理理论,注意到这种理论与现代真理理论之间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例如,21世纪早期的哲学家(特别是分析哲学家)常将真理从本质上看作是复杂的语言实在的一种特征。现代哲学家在研究中世纪的真理理论时,可能会很惊讶,因为当时就认为真理的承担者是命题,而不是客观事物、思想判断、行为或者上帝。中世纪逻辑理论的一个普遍特征是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哲学家们特别关注于讨论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篇》《解释篇》和《形而上学》。当然他们也受到新柏拉图—奥古斯丁主义(neoplatonic-Augustinian)有关真理思想的影响,即将真理等同于“真就是本身所是”。正是这两种根本不同的来源可能可以解释中世纪真理理论的多相性。
1 区分通过形而上学方法与语义方法获得的真理
首先,在中世纪的不同理论中,有两种真理的承担者:语言的和思想的实在以及思想之外的客观事物。实际上,客观事物的真理属性就是一些中世纪真理理论与众不同的地方之一。但是,所有中世纪的理论都承认言语的、书面的和思想的命题与判断作为真理承担者。

其次,让我们区分从形而上学和语义学获得真理的方法。如果真理承担者是真的事物的性质和状态,则刻画了形而上学的方法。如果真理承担者不是关于现实中的实在,则刻画了语义学的方法;更确切地说,语义学真理理论集中于讨论中的语言实在的性质,特别是它的意义或者它的词项的指代,以便确定它的真值。换句话说,在语义学方法中主要是命题本身的性质使得它为真,而不是现实中的事态使得它为真[1]。

我们不能将形而上学方法与真理的符合论相提并论。真理的符合论刻画了真理是一种关系,即一个给定实在与现实的某些部分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从根本上基于符合关系的语义学真理理论是存在的。为了说明在形而上学方法和语义学方法之间的不同,考虑如下两个关于命题为真的定义:

1) 一个命题是真的当且仅当事物就是这个命题所意指的那样。

2) 一个命题是真的当且仅当这个命题意指的事物就是它们本来那样。

在1)中,一个命题为真依赖于事物的性质,而与命题的意义无关;因此,1)刻画了真理的一种形而上学方法。在2)中,一个命题为真依赖于命题自身的特征和意义,而与事物的状态无关;因此,2)是真理的一种语义学定义。

但要肯定的是,并不是所有中世纪的真理理论都是基于符合的;例如,那些与指代概念相结合的就不是基于符合的。在这种情况中,真理不是一种关系的性质而是关于真理承担者的一元性质。

当然也要注意第一个区分,真理的语义理论只将语言实在看作它的真理承担者,真理的形而上学理论是将非语言实在和语言实在都看作真理承担者。但是,根据这种区分,仅将命题看作是真理承担者的真理理论,也就是集中于从现实中获得命题的真而不是命题的语义性质的真理理论,它也是形而上学的真理理论。形成一种语义学理论或形而上学理论并不是真理承担者的本质,而是作为真理的真理承担者的原因的本质,即语义的事实或形而上学的事实。
2 坎特伯里的安瑟尔谟(Anselm of Canterbury)的真理理论
安瑟尔谟的真理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论真理》(De Veritate)中,其中说明了中世纪真理理论的多相性。根据运用于不同的实在种类,安瑟尔谟从几个不同的方面分析了真理的概念;但是,最终安瑟尔谟只将上帝作为真正的真理,并且其他真理都是由此而得出。他的理论是新柏拉图—奥古斯丁主义方法的代表,强调真理存在于事物中,但最终都来源于上帝。

他的真理概念的核心是正直(rectitude)。如果某物确实是它应该是的,那么它就是真的,也就是说,如果它遵从了上帝对它的设计,那么它就是真的。它能够完全地运用于上帝的所有创造物:如果一个朋友确实是所期望的那样一个朋友,那么她是真的朋友;如果一种行为达成了上帝期望它达成的目标,那么这种行为是真的行为,等等。安瑟尔谟的思想大略可以表述为:一个实在A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符合上帝对于A的概念。安瑟尔谟这里的真理是一种符合关系,但是第二个关系支与标准的真理符合论是不一样的,即不是现实的一部分;当第一个关系支(真理承担者)是上帝创造的任何对象时,即语言的和非语言的实在,它就相当于一个神的概念。

《论真理》是通过老师与学生之间进行对话而形成的,运用真理最普遍的用法,安瑟尔谟从命题的真开始研究。他提出我们称之为命题为真的符合概念:如果它们陈述的是什么就是什么和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那么它们是真的。当正直运用于命题的一个根本方面时,它是从真理的概念中衍生出来的:它们的目的是陈述是什么就是什么和不是什么就不是什么,因此如果它们完成了这个目的,那么它们是真的。这对于思想也是成立的。

关于存在着的事物的真理,安瑟尔谟的真理概念是目的论的。上帝根据它的计划创造每个实在都有一个目的,并且如果它完成了这个目的,那么它就是真的。但是,上帝是全能的,所有事物就是上帝期望它们成为的那样,因此“无论是什么,都是正确的”。根据安瑟尔谟的观点,真理等值于存在物就变得明显了[2]。

因此,就像上帝是所有存在物的原因一样,所有真理来自于上帝并且上帝是最高的真理。然而,当正直运用于上帝的创造物时,正直不能运用于上帝,因为它“不能将任何事物归于任何事物”。换句话说,虽然上帝中的真理不与正直符合,而与上帝的创造物符合,但真理只属于上帝。

安瑟尔谟的真理概念能说明那些常被限制得更多的真理理论所忽视的谓词“真的”的用法,例如“真的朋友”、“真的世界”等。这在本质上也揭示了安瑟尔谟理论的形而上学的特征:使得某事物为真的就是事物的性质和状态,而不是语言实在的语义性质。
3 彼得·阿伯拉尔(Peter Abelard)的真理理论
与安瑟尔谟通过形而上学方法获得真理相比较,阿伯拉尔是从语义上获得真理的。阿拉伯尔的真理理论集中于研究命题的一种语义性质,也就是命题所表达的内容。他的方法是真理的典型方法,在《逻辑学初阶》(Logica “Ingredinentibus”)的不同部分,特别是在他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篇》(De Interpretatione)和波爱修斯的《论论题区分》(De topicis differentiis)的评论部分中,他对此进行了发展。阿拉伯尔对真理概念的讨论嵌入了他对命题的语义学的普遍分析。实际上,讨论得很多而又仍然是阿拉伯尔语义学中很神秘的一部分,是著名的dicta(命题的内容),这是真理的核心话题。

对于什么被认为是一个命题,阿伯拉尔的真正标准是基于真理概念的:一个命题就是意指真或假。根据这个定义,要注意的是一个命题不是真的或假的,而是它意指真或假。对于阿拉伯尔来说,这就蕴含着命题不是基本的真理承担者。那什么是基本的真值承担者呢?阿伯拉尔认为能以3种方式理解真和假:将真和假运用于陈述(命题);将真和假运用于被一个陈述引起的理解;将真和假运用于一个陈述所述说的事实(它的dictum)。进而,他认为理解不是真理承担者,因为不完全的表达与完全的表达可能有相同的理解(例如,“一个人在跑”与“一个正在跑的人”有相同的理解),但是不完全的表达不能意指真或假,因为它们不是命题。

这也使得阿伯拉尔分析的命题与诸如问题、命令、希望等其他的(完整的)言语—行为有区别。这些不同的表达可以有相同的明了的内容,但是只有命题意谓真或假,因为只有它们是关于真或假的一种评价性判断。实际上,根据阿伯拉尔的观点,“命题P符合P是真的这个断定”;换句话说,他想要坚持模式“P⇔P是真的”。“P是真的”这个命题中被嵌入的命题具有名词化的形式。被名词化的形式刚好断定了命题的内容,即它的dictum。Dictum是“通过命题被述说的东西”,即它的内容加上在现实中可得它所意指的东西这个断定。因此,对于阿拉伯尔来说,dicta就是真和假的最终承担者,因为可以通过形如“P是真的”这种命题与词项“真的”和“假的”联系。在它们陈述真的或假的dicta的范围之内,命题相应地是真的或假的[3]。因此,阿伯拉尔的真理思想本质上是语义的:它是命题的一种语义性质,即它所表达的dictum或内容使得它真或假。

这个观点蕴涵着一种收缩的真理思想:断定命题的真等值于断定命题本身。根据命题的真,我们不能得出主要的形而上学结论;如果“一个人是白的”是真的,我们只能得出存在一个事物是一个人并且也是白的的结论。但是,当阿拉伯尔将语句“苏格拉底是一个人并且不是石头是真的” 注释为“苏格拉底是一个人并且不是石头是现实中的情况”时,也能认为他支持真理的符合论。

简而言之,阿伯拉尔真理理论的显著特点是dicta扮演了重要的作用。但是dicta既不是语言实在也不是现实中的真实事物,因此,阿伯拉尔的真理承担者看来不是之前提到的两种真值承担者。一些人将阿伯拉尔的dicta看作事物的状态;另一些人照字面意思去理解就是dicta什么都不是。“由于一个dictum可以是真的或假的,因此它必然是断定行为和现实世界之间的中介的东西,但是人们除了强调它属于非事物范畴外,根本不知道它的本体论状况。”[3]但是,这并没有遮蔽它们在阿伯拉尔真理理论中和语义学中的重要作用。
4 托马斯·阿奎那(Thom as Aquinas)的真理理论
阿奎那对于真理思想的主要讨论在其《箴言录》(Sentences)、《论真理》(Quaestiones disputatae de veritate)和《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中可以找到。他的真理概念可以被看作是调解了两个重要概念,即将真理归于事物的新柏拉图—奥古斯丁主义的概念与将真理归于理智的亚里士多德的概念。

阿奎那的真理思想是基于相等(adequatio)的:“真理是理智和客观事物的相等。”[4]在这种意义下的相等符合于形式的同一:当讨论中的客观事物和概念具有相同的形式时,真理就出现了。因此,以现代的真理符合论来看,真理也被看作一种关系的性质,但是它涉及的是概念和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来代替命题和事实之间的关系。阿奎那确实也讨论了命题的真,但它们的真是衍生于理智中的真。

这种相等关系被理智行为所确定,并且能从两个方向被确定:如果一个客观事物遵从相关的概念,那么它是真的,而如果一个概念遵从相关的客观事物,那么它也是真的。阿奎那认为“真理首先归属于理智,其次归属于事物”[4],因此,概念实际上是真理的承担者。用类推的方法,一个客观事物被认为是真的,是就它与一个真概念相联系而言的;但是如果它遵从理智的设计,它也是真的。自然事物是真的,是就它们遵从它们在神圣的理智中具有的形式而言的。类似地,人造物如果遵从它们在人类理智中具有的形式,那么它们是真的。在这两个方向中,事物的性质都定义了实体(一个概念或一个客观事物)的真。因此,阿奎那的真理思想从根本上是形而上学的。进而,阿奎那发展他的真理思想:真理与存在最终可改变。

存在两种真理,上帝的不变真理和人类的有穷真理。就人类的有穷真理而言,代表客观事物的真理概念遵从从概念到客观事物的相等方向。根据谓词的行为,一种确定的性质被理智归属于客观事物;如果客观事物确实是这样的,那么代表它的概念能被认为是真的:“事物的存在,不是它的真,而是在理智中为真的原因。”阿奎那将这种真理作为偶然真理,即是关于知道客观事物而客观事物不依赖于他的认识者的真理。与此相对的是设计和代表所有自然事物的神圣理智的必然真理与有关人造物的人类理智。显然,假如上帝是完美的,在神圣理智中的概念对偶然方式存在的事物之间的相等不能发生。只有必然真理是关于神圣理智的,并且偶然真理适合于有穷人类认识者。

实际上,对于阿奎那而言,上帝最终是真理本身,真理是理智与存在物的相等,并且在上帝中这种相等关系达到最大程度。在上帝中,存在理智与存在物的完全符合,因为在神圣的理智中出现的形式刚好是在它的每个创造物中出现的形式。它的存在不仅遵从它的理智,而且刚好是它的理智行为;并且它的理智行为是每个其他存在物和每个其他理智的手段和原因[5]。
5 基于指代(supposition)思想的真理理论
与阿奎那通过形而上学方法获得真理完全不同,13世纪出现了一种新的而又非常有影响力的获得真理的方法,这可以在指代的思想中发现。在哲学史上这也许是能说明真理理论根本不基于符合关系的最好的例子。

指代的思想是在中世纪词项性质的一般框架中发展起来的。在13世纪,指代是其他等价于重要的词项性质之一,但是在14世纪,它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特别是它被用来分析无条件命题的基本类型的成真条件(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形式A、E、I、O)。这种方法的支持者是奥卡姆(Ockham)和布里丹(Buridan)。其主要思想是:一个肯定的命题是真的,当且仅当在主词和谓词的指代之间存在同一性,而如果这种情况没有发生,一个否定命题是真的[5]。但是根据不同逻辑类别命题成真的条件从句,这个普遍原则必定被定义为:

“每一个A是B”是真的当且仅当“谓词指代主词所指代的各个事物,因此谓述主词所真谓述的各个事物”。

“没有A是B”是真的“如果谓词指代主词所不指代的事物”,或者如果“主词不指代任何事物”。

“有些A是B”是真的当且仅当“主词和谓词指代有些相同的事物”。

“有些A不是B”是真的如果“主词指代不是谓词指代的某些事物”,或者如果“主词不指代任何事物”。

奥卡姆提出使得否定命题为真的两种原因:要么在适当情况下不存在主词和谓词的共同指代,要么主词根本不指代任何事物,那么命题为真,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中缺少无法获得的共同指代。

根据更多基本命题的真,这些定义也能被表述为成真条件的递归定义,也就是主词是一个指示词,谓词是确定成真条件的命题的词项之一而成的单称命题。这是因为一个词项A指代某事物相当于一个单称命题“这是A”的真,其中“这”指代讨论中的事物,A也是指代讨论中的事物。

奥卡姆的讨论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陷入了循环:命题的真,包括以指示词作为主词的单称命题,是根据《逻辑大全》上篇中的词项被定义的,其中根据这种单称命题的真,词项的指代依次被定义。如果理论要避免循环,那么指代或者单称指示性命题这两个概念之一必定被作为初始的,这一点是很清楚的。

奥卡姆的真理理论是通过语义方法获得真理的方法,而不是通过形而上学方法获得真理的方法。命题为真的一个根本原因是命题中的词项的一种语义性质,也就是它们的指代,而不是讨论的对象的实际性质。奥卡姆在很多地方都强调了这个事实,例如:“这样,对于‘这是一个天使’的真来说,并不要求‘天使’这个普遍词项与作为主词提出的东西实际同一,也不要求它实际上在主词之中或者在任何这类事物之中。相反,充分和必要的是主词和谓词指代相同的东西。”[6]

奥卡姆讨论的关于真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真理承担者是在一种语言中实际形成的言语的、文字的或思想的命题。真理是一种归属于它们的一元谓词,并且这种归属是由特殊的dictum建构而形成的:主词是被名词化形式的一个命题是将真归属于它的命题,并且谓词是关于真的词项。因此,真就是命题的一个谓词。

总之,基于指代概念的真理理论,特别是奥卡姆的真理理论,具有显著的特点。对照安瑟尔谟和阿奎那,真只能归属于复杂的语言和思想实在。实际上,奥卡姆和布里丹的基本真值承担者都是思想命题;就言说的和书面的命题与真的思想命题之间的关系而言,言说的和书面的命题都只是推演为真。
6 14世纪的真理语义理论
在利用指代的思想说明真理的同时,14世纪存在一种传统的真理理论,可在关于不可解的命题理论(insolubilia)的论文,即关于悖论的论文中找到。它们是语义的真理符合论,因此说明真理符合论不是形而上学的。

托马斯·布拉德瓦丁(Thomas Bradwardine)在13世纪20年代写的论文被广泛认为是一个分水岭。在那时,解决这种悖论的最受欢迎方法是限制方法(restringentes),通常是对自我指称的禁止或限制,特别是在包含了谓词“真的”的命题中。布拉德瓦丁在他的不可解命题理论中呈现出来的只是成熟的真理理论的最初状态。一个命题的真主要依赖于它的意义,而不是事物是怎样的。

为了证明说谎者命题和其他悖论命题是假的,布拉德瓦丁改变了这个公式并且指出“一个真命题是说出只意指tantum作为事实”。后来,他继续证明说谎者命题述说了两个事实,也就是说它是假的和它是真的。因为不能同时得到这两个事实,他就认为一个说谎者命题不意指本来的事实;他意指部分事实,但是因为它也意指不能得到的某事实,它就不是一个真的命题。

真理的这个定义蕴含着一些重要假设:命题可以意指一些事实且真命题只是那些全部意谓都获得的命题,即如果一个命题意指的每个事实都是事实。因此,我们就可以称为一种真理的量化定义,并且真与全称量化联系,假与存在量化相联系。

这种获得真理的方法的一个变种可以在布拉德瓦丁对不可解命题的修正中发现。他的真值理论主要是基于指代概念的,与奥卡姆的真理理论在这点上相同,布里丹认为,关于说谎者命题,共同的指代标准(co-suppositional criterion)不能决定它们的真值。在这些情况下,不仅命题本身要满足共同指代标准,而且它的所有蕴含式也必须满足。但是因为布里丹认为所有命题实际上都蕴涵着它们自己的真,因此它们就不能满足真理的标准,从而它们是假的。

布里丹之后不久,在萨克林的艾尔伯特(Alert of Saxony)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混合量化和指代而获得真理的方法。艾尔伯特的第一个定义是重述布拉德瓦丁的真理定义:“一个真的命题就是它意指qualitercumque是事实。”这里他将布拉德瓦丁对真理的定义中的“tantum”替换成“qualitercumque”。然后,他继续将一些等价于命题的真或假这样的观点添加到它们词项的共同指代中。根据这些定义和指代,他得出结论:所有命题都意指自己的真。因此,我们可以将艾尔伯特看作是塔斯基的T-约定的先驱。一个命题和断定它的真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就是关于意指的关系,而在布里丹那里则是蕴涵关系。
7 结束语
14世纪末,威尼斯的保罗(Paul of Venice)写了一篇关于命题的真和假的论文,其中概述了14世纪真理的两种主要方法,一种是基于指代,一种是基于命题的意义。在14世纪前半叶不能找到明确关于命题的真的论文,而在14世纪末,这种论文出现了,这是相当有意义的。在14世纪没有将真理归于非语言的对象,就像安瑟尔谟和阿奎那一样,这也是很有意义的。真理仅被认为是命题的特征(书面的、口头的和思想的)。

参考文献

[1]Catarina Dutilh Novaes.Medieval Theories of Truth[J/OL].[2008-09-10].http://staff.science.uva.nl/~dutilh/

[2]Visser S,Williams T.Anselmon Truth[J].The Cambridge Companionto Anselm,2004(9):204-221.

[3]王路.中世纪的词项理论[J].哲学译丛,1997(1):52-53.

[4]Wippel J F.Truthin Thomas Aquinas[J].Reviewof Meta-physics,1989,43:295-326.

[5]奥康诺.D.J.批评的西方哲学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191-194,242.

[6]奥卡姆.逻辑大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235.

“信仰与理性”第三期读书会预告:

9月5日14:00(周六),本公众号将在重庆解放碑国泰广场B2层当当书店举办线下读书分享会,主题为《康德历史哲学文集》,人数预计20人左右。欢迎各位参加。期间将穿插文艺表演。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论奥卡姆关于心灵语言指代的困难及可能的解决方法
何谓传统逻辑?
周礼全:亚里士多德关于推论的逻辑理论
《物质信息论》第四章 性质与关系 1
西哲笔记1
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命题荒谬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