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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职官大词典(三)
文/网络     编辑制作/荷花小女子
中国历代职官大词典(三)
目录
第三部分 五画
01、白  02、包  03、北  04、必  05、丙  06、布  07、册  08、出  09、东  10、冬  11、对  12、发  13、冯  14、功  15、归  16、合  17、弘  18、击  19、加   21、甲  20、节  21、纠  22、兰  23、乐  24、礼  25、立  26、辽  27、令  28、龙  29、民  30、末  31、宁  32、 皮  33、平  34、且  35、申  36、生  37、圣  38、史  39、市  40、帅  41、丝  42、四  43、台  44、田  45、头  46、外  47、戊  48、仙  49、训  50、叶  51、仪  52、议  53、印  54、永  55、右  56、玉  57、驭  58、札  59、正  60、主  61、仔  62、左
查询方法:凡五画的汉字字头词条都按此顺序查询。如:兵词条中含有:兵道部、兵部、兵府...等等。
01、白麻
唐、宋册立皇后、太子,任免将相,决定重大征战等一朝大事,皆由翰林学士以白麻纸书写诏令,不用印,称为白麻。
白纸坊
元官署名。属礼部。世祖至元九年(1272)始置。掌制造诏旨宣敕纸札。有大使、副使。
02、包衣
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包衣”意为“家的”;“阿哈”意为奴隶、家奴、奴才。包衣为满族贵族占有的家奴,没有人身自由,受主人驱遣从事家务劳动或生产劳动。来源有战俘、罪犯、因债务破产者。包衣的子女也世为饮衣。以包衣编成的佐领即称包衣佐领,也叫旗鼓佐领(“旗鼓”亦作“齐固”,系译文对音)。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只指满洲旗,不包括汉军旗、蒙古军旗)包衣即内务府包衣,全系皇家世仆,其先世或系汉人、蒙古人,但一旦隶属了满洲包衣旗,即永为家奴。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治后,包衣有因建立功勋而致身显贵者,但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份,如世为江宁织造的曹氏三代,身为贵官,有高深文化修养,然其身份仍为皇家世仆。
03、北大王院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与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政事。有北院大王、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北院太保、北院司徒、北院司空等官。
北护卫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北大王院护卫事务。有北护卫太师、北护卫太保、北护卫司徒等官。皇太后宫有左右护卫。
北京军政府
正式名称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民国十五年(1926)临时执政段祺瑞被逐下台后,北洋政府由国务总理摄大总统职权。十六年6月18日,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受孙传芳、张宗昌等推为陆海军大元帅,建立军政府。军政府由大元帅总揽一切权力,下设国务院,实际上国各总理与各部总长均为大元帅的部属。十七年6月4日,张作霖在皇姑屯被日本关东军炸死。军政府遂告瓦解。
北军中候
官名。东汉置,掌监北军五营,秩六百石。五营指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所统宿卫兵。五校尉秩均为比二千石,用品秩低的官监察高官,汉及汉后各代,常有其例。魏、晋改以领军(西晋初为中军将军)领五校等营,晋曾三将重置北军中候,旋仍改为领军。
北门学士
唐高宗乾封(666-668)起,弘文馆直学士刘祎之、著作郎元万顷等以文词召为翰林院待诏,入禁中撰《列女传》、《臣轨》等书,又密令参预机要,以分宰相之权。因常于皇宫北门候进止,故时称北门学士。
北面官
辽官类名。其制在辽太祖、太宗时初步形成,以契丹原有官制为基础,称北面官,统制契丹族。另以南面官统制汉族。北面官杂用唐官职名,但含义不同,因其官署分设皇帝牙帐南北,故又有南北之分,北枢密院掌军政,南枢密院掌民政,北宰相府与南宰相府皆掌佐理军国大政,北大王院与南大王院分掌部族军民事务,此外,宣徽院与护卫府等亦分北南,而所掌皆北面事务,皆由契丹贵族担任。
北省
北齐尚书省的别称,亦称都省。
北枢密院
辽官署名。大同元年(947)置。因居大内帐殿之北,故名北院。掌契丹部族、属国之政,统领契丹兵马,所谓“北衙不理民”。有北院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院枢密使事等官。
北司
唐称内侍省为北司。唐宫城在皇城之北。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及所属各官署都设在皇城之中;内侍省则设在宫城之中,位于各官署之北,故称。
北洋大臣
清官名。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1),清政府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下设三口通商大臣及南洋通商大臣。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管理牛庄、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务。同治九年(1870),改置北洋通商大虑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任,管理直隶(今河北省)、山东、奉天(今辽宁省)三省洋务、海防及各关事务。
北洋通商大臣
即“北洋大臣”。
北院大王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系。掌契丹五院部兵马。辽太祖分契丹迭刺部为五院部与六院部,各有夷离堇,太宗会同元年(938),改两部夷离堇为两大王,称北院大王与南院大王。北院大王官署称北大王院,下设有知北院大王事、北院太师、北院太保、北院司徒、北院司空等。
北院详稳司
辽官署名。属北大王院。掌北院部族政令。有北院详稳、北院都监、北院将军、北院小将等官。
北宰相府
辽官署名。属北面官。掌佐理军中大政。有北府左右宰相、总知军国事,、知国事等官。北府宰相多出于国舅五帐。
北闱
明的会试(礼部试、礼闱)从仁宗洪熙元年(1425)起,南人、北人分房取中,规定录取我额中,南人占十分之六,北人十分之四,称为南闱、北闱。宣德、正统间,又是分南、北、中闱,每百人之中,南取五十五名,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又北京的顺天乡试贡院,亦称北闱;南京的应天乡试贡院称南闱。清亦称顺天乡试为北闱,江南乡试为南闱。
04、必闍赤
元官名。亦作“必彻彻”。*怯薛执事之一,掌为天子主文史。元官署中执掌蒙古文文书的官员,亦用此名,相当于掾史、令史,任职者并非怯薛人员。
05、丙字库
明官库名。属户部。掌储存棉花、丝纩,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06、布宪
官名。(1)《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布宪,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执旌节宣布刑法禁令于四方。(2)北周依《周礼》置帝官,其秋官认有布宪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布宪下大夫、由布宪上士。所辖修闾、禁杀戮、禁暴、司寤中士、下士,也都袭用《周礼》秋官官名,惟掌瑾为蜡氏改名,禁游于《周礼》无据。各官职掌,分见各条,禁游的职掌不详。
布政使
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太祖洪武九年(1376),改各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改原行中书省参知政事为布政使,十四年(1381),增设为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宣宗宣德三年(1428),除南北两京外,全国定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以布政使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别称藩司,俗称藩台,尊称方伯,下属称藩宪,总督巡抚之制建立后,布政使权位渐轻。清沿置,掌全省民政、田赋与户籍等事,为总督巡抚属官。每省一人,惟江苏省二人,一驻苏州(今苏州市),一驻江宁(今南京市),分辖本省府、州县。
07、册宝
册书与宝玺。宋大臣为皇帝或太后等上尊号,加以称颂时,常奉上册宝,册以条玉,加以红线相联,可以卷舒,以金填字,宝即印章。清册封皇太后、皇后、贵妃等,皆用金册与金玺。
册封
皇帝授藩属、诸侯、宗族、妃嫔与功臣等以封爵,皆举行一定仪式,对受封者宣读授给封爵名号的诏书。这种诏书叫“册文”,简称“册”。宣读后,将册文连同印玺授给被封人,称册封。清立皇后之礼称册立,余称册封,立皇后与封皇贵妃、贵妃、亲王、亲王世子皆金册、金宝(印玺),封郡王及郡王福晋册、印皆银制饰金,封嫔有金册而无印,封郡王长子、贝勒、贝子及郡主、郡君、县主、县君则皆用纸册。
册授
唐制,三品以上职事官、文武散官二品以上及都督、都护、上州刺史在京师者,由皇帝亲自授册拜官,称册授。册用竹简漆书。
08、出纳使
唐官名。掌出纳钱物。有太府出纳使、司农出纳使、含嘉仓出纳使。
出使大臣
官名。清季派遣出使大臣,始于同治六年(1867),所派使臣系卸任美国驻华公使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1820-1870)。名义为“办理各国中外交涉事务大臣”,任务是访问英、美、法、普、俄等国,并不专驻一地。本国官吏出使外国的,以郭嵩焘为最早,光绪元年(1875),因英驻华使馆翻译官马嘉理(Augustus Raymond Margary,1846-1875)在滇被杀事,遣使赴英陪罪,郭嵩焘被派为出使英国钦差大臣,“署兵部侍郎,并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三年一月抵英。四月,始正式任命为驻英公使。以后,遣使渐多。至光绪末年,始订定制度:头等出使大臣,正一品,有事权置,事皆即省;常驻外国的公使为二等出使大臣,正二品;下设参赞、通译官、书记官、武随员等;此外又有三等出使大臣,正三品,不常置。
出职
宋内外各官署吏职及诸州监司吏人,皆有年劳补官法,任职一定年限后,可免铨试,直接补官,授予差遣,称为出职。代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代奔”、“戴琫“,意为箭官。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定制,设六人为管兵官,四品,每人统兵五百人。总兵额三千人。民国后,西藏地方政府扩军,代本员数及每人所领兵数均有增加。西藏和平解放后,代本曾被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校、上校军衔。1959年藏军因参加叛乱被解散。
09、东班
宋武臣阶官。朝参皇帝时东侧排列,共二十使。即皇城使、翰林使、尚食使、御厨使、军器库使、仪鸾使、弓箭库使、衣库存使、东绫绵院使、西绫锦院使、东八作使、西八作使、牛羊使、香药库使、榷易使、毡毯使、鞍辔库使、酒教育局使、法酒库使、翰林医官使。宋初尚有职掌,后仅为叙迁之阶。
东厂
明官署名。永乐十八年(1420)置,以宦官提督,掌侦察、镇压官反抗。所属掌刑千户与理刑千记各一员,亦称贴刑官,皆由锦衣卫官充任,隶役亦由锦衣卫拨给。侦察诸事直报皇帝,权在锦衣卫上。
东府
五代与宋称尚书省为东府。
东阁大学士
官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秩正五品。清沿置,为正一品。参见“大学士”。
东宫
一、妃嫔所居之宫,因而又作为妃嫔的别称。《公羊传·僖公二十年》何休注:“夫人居中宫,少在前;右媵居西宫,左媵居东宫,少在后。”参见“中宫”、“西宫”。
二、太子所居之宫,因而又作为太子别称。《诗·卫风·硕人》:“东宫之妹”《硕人》咏庄姜事,庄姜,齐人,为东宫得臣之妹,诗句即以东宫为齐太子之代称。《左传·隐公二年》:“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亦以东宫为太子之代称。
三、汉又称太后所居之宫为东宫,因太后所居长乐宫在未央宫之东,故名。
东宫典兵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乘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服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膳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药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宫典玺局
明宦官机构名。有局郎、局丞主管,下有纪事、奉御等员。为东宫宦官六局之一。
东上閤门使
见“閤门司”。
东台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门下省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台舍人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给事中为东台舍人。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台侍郎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由黄门侍郎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东园局
官署名。北齐光禄寺所属有东园局,置丞。掌诸凶具(丧葬用具)。东园之名,秦、汉已有,见“东园主章”。
东园主章
官名。秦、汉将作少府(大匠)属官有东园主章令有丞。掌大材以供东园的修作。东园匠造陵内器物,属少高尔夫球。太初元年(前104),改称木工。东汉省。参见“东园令”。
10、冬官
《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冬官以大司空为长官。但《周礼》传本冬官部分全佚,代以《考工记》,设官之制不详,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冬官府,以大司空卿为主官,正七命。《通典》以周大司空卿拟唐工部尚书,以其副小司空上大夫(《通曲》原文误作中大夫)拟唐工部侍郎,所属有工部、匠师、司木、司土、司金、司水六中大夫及司玉、司皮等五下大夫,以及各大夫的属官。唐光宅元年(684),曾改工部为冬官,工部尚书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后世亦以冬官为工部的通称。
冬官尚书
唐官名。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工部为冬官,工部尚书为冬官尚书。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冬官正
官名。掌司四时之官。唐至清皆置,隶司天台(监)、太史院或钦天监。详见“五官正”。
冬卿
《周礼》以冬官司空掌工程等事。后世因以冬卿为工部尚书习称。又梁武帝时以光禄卿、鸿胪鲫、太舟卿为冬卿。参见“十二卿”。
11、对策
汉应荐举的人对答皇帝有关政治、经济的策问叫“对策”。后世也常有用此法取士之事。
对移
见“两易”。
12、发审局
官署名。清后期,各省州、县官所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由督、抚委派候补官审讯,为非正式审讯机关。
发运使
官名。唐开元二年(714),于陕州置水陆发运使掌漕运。宋初置京畿东西水陆发运使,后有江、淮、两浙发运使兼制置茶盐事,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又有三门白波发运使、陕府三门发运使。南宋初,发运使只掌购买食粮,乾道六年(1170)废。
发敕司
宋官署名。属银台司。掌登记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公文后颁送有关机构,由中书门下派发敕官管理。
13、冯相氏
《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冯相氏,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冯”读“凭”,“乘”之意。“相”之意为视。掌登高台观察天象。与保章氏同属太史,为天文官之官。保章氏,历代多据以置保章正等官。
14、功曹
官名。亦称功曹史。西汉始置,为郡守、县令的主要佐吏。主管选署功劳。东汉各州亦有功曹,而名称略有变更。属司隶校尉者称功曹从事,下设门功曹书佐等协助处理选用人员等事。其他的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见“治中”),属员仍称功曹书佐。历代沿置。两晋、南北朝多改称西曹,也有并设西曹、功曹,官名有功曹从事、功曹史、西曹书佐、西曹参军等。北齐州府有功曹参军事,郡守的属官称功曹。隋炀帝废州置郡,改功曹为书佐。唐在王府、都督府等设功曹参军事诸州称司功参军事。功曹权力,在汉代最盛。郡之功曹,除人事外,常能与闻一郡政务。司隶校尉之功曹从事亦然,实为长官助理。笋、晋起,功曹仅理本署之事。
功曹参军
官名。即功曹参军事。参军或参军事者,本参谋务军之称。晋始用之为诸曹之长的职名。晋元帝为丞相时,府中设十三曹,均以参军为长,其西曹参军实即功曹参军。北齐诸州功曹之长称功曹参军。唐惟王府、都督府有功曹参军,诸州均称司功参军。唐牟后无此官名。《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功曹从事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属吏,主选署本州人员等事,与都官从事、别驾从事同为司隶校尉的主要属吏。司隶以外各州的功曹从事称治中从事,见“治中”。
功曹史
官名。即功曹。曹乃部门之意。选署功劳之曹以史为长,故名。
功曹书佐
官名。《续汉书·百官志》谓司隶校尉属吏有从事史十二人、假佐二十五人。从事史中的功曹从事,主本州的选署等。假佐中的门功曹书佐,即功曹从事下属,主选用。各州也有从事史和假佐,惟功曹从事改称治中从事(治中)。治中的下属仍称功曹书佐。笋、晋沿设。晋、南北朝多称西曹书佐。隋改功曹为司功,功曹书佐为司功书佐。此名遂废。
功曹佐
官名。汉功曹的佐吏。《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四引《会稽典录》,谓魏朗从郡的书佐转为功曹佐,又进为功曹史。
功过状
记录官员协过的行状。唐尚收省吏部有考功郎中、员外郎,掌考察官员功过善恶习,对亲王及中书、门下二省、京官三品以上及都督、刺史、都护、节度使、观察使,皆以功过状考核其行事。
功牌
颁给有功将士的奖牌。明英宗正统十四年(1449)造赏功牌,分奇功、头功、齐力三种,奖给有功将士,分别进秩、给赏。清功牌先为银制,后以紫绫裱纸代,长方形,分为五等,有功牌即为有出身。有几品功牌即可用几品顶戴,其后赏赐日滥,弊端渐多,丧失赏功作用。
15、归德大将军
唐武散官名。从三品上,为武官的第八级。
归德将军
唐武散官名,从三品下。为武官的第九级。宋沿置,从三品,为第七级。
归德郎将
唐武散官名。从五品下。
归德司戈
唐武散官名。从八品下。
归德司阶
唐武散官名。从六品下。
归德执戟长上
唐武散官名。从九品下。
归德中候
唐武散官名。从七品下。
归德中郎将
唐武散官名,从四品下。
16、合吉
清对蒙古贵族封爵名,位次辅国公,分四等,自一等台吉至四等台吉,相当于四品至一品官。惟土默特左翼旗及喀喇沁三旗称塔布囊。
合罕
即“可汗”。
合同凭由司
宋官署名。属入内内侍省。掌宫廷取索物品时,开列品名数目,给以合同凭由,交有关物库发给。凡宫廷特殊赐予,亦开列同样凭由,交有亲机构如数发给。
17、弘文馆
官署名。唐武德四年(621),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为弘文馆,神龙元年(705)因避太子讳,改为昭文馆。开元七年(719)复称弘文馆,置学士、校书郎,掌校正图籍等。其学士并掌教授生徒,似国子学。明初曾置弘文馆学士,旋废。
18、击胡侯
官名。汉时西域近匈奴各国常有以“击胡”、“却胡”为名之官。详见“却胡侯”。
19、加官
在原有官职外加领官衔,以示尊崇称加官如汉朝的侍中、左右曹、诸现、散骑、中常侍、给事中等皆加官,加给列侯、将军及大臣。侍中可出入宫廷侍奉皇帝,诸吏、给事中每日朝见皇帝,侍从左右,评议尚书奏事。
20、甲榜
科举制度中由举人而考中进士的别称,因举人、进士各为一榜,亦称*两榜。榜即考试后揭晓名次的公告。
甲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甲琫”,即百夫长。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定制,位于如本之下,员二十四人,六品,每人领兵一百二十五名。参见“代本”。
甲科
汉时课士有甲、乙、丙三科。《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二十人补文学掌故。”唐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进士有甲、乙二科。明、清通称进士为甲科,举人为乙科,即本于此。
甲喇额真
官名。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每旗(固山)辖五甲喇(一作“札兰”),甲喇之长为甲喇额真。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改为甲喇章京。清顺治十七年(1660),定八旗官名汉称,以甲喇章京为参领。
甲喇章京
官爵名。后金(清)天聪八年(1634),定八旗爵名,改原来袭用明朝官名的参将、游击为甲喇章京,分三等,一、二等即参将,三等为游击。又改各旗原有的*甲喇额真为甲喇章京,以为官名。作为爵名的甲喇章京,至清顺治四年(1647),又改称阿达哈哈番。乾隆元年(1736),定阿达哈哈番汉字为轻车都尉。
甲字库
明官库名。属户部。掌贮存布匹、颜料,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21、节度使
官名。唐初沿北周及隋朝旧制,重要地区置总管统兵,旋改称都督,惟朔方仍称总管,边州别置经略使,有屯田州置营田使。永徽后,都督带“使持节:者称节度使,代皇帝理军政,但非正式官名,另有按察使、巡察使、黜陟使等监察地方官吏及民政。景云二年(711),以贺拔延嗣为梁州都督、河西节度使,开始以节度使为正式官名。开元年间,朔方、陇右、河东、河西等镇亦陆续置节度使。每以数州为一镇,节度使即统此数州,兼任所驻在州刺史,并多兼按察使、安抚使、支度使、营田使等,总揽军、民、财权,逐渐形成强大地方势力。安史乱后,内陆亦陆续设置节度使,朝廷直辖区日益缩小,河北与其他部分地区节度使不服朝廷之命,互相勾结,传位于子或部下,强迫朝廷承认,形成藩镇割据。五代时,节度使设置更多,连年攻伐,废置不常。宋初收回兵权后,节度使不赴任,无职掌,只用为宗室、外戚、将相荣衔。辽、金沿唐制,仍置节度使,元废。
节级
唐、宋军事机关中低级军佐的总称。
22、纠察在京刑狱司
宋官署名。掌审查京城狱案件,徒刑以上即时呈报,如审理不当或积压者,据其情节驳奏。纠察官以上两制以上充任。
23、可毒夫
渤海国称王为可毒夫。亦称圣王、基下。
可敦
可汗之妻称可敦,亦作“可贺敦”、“贺敦”、“合屯”、“哈敦”。鲜卑、柔然、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均用此称。吐番亦用“可教”称女性统治者。
可汗
柔然、突厥、回纥、契丹、蒙古等族最高统治者的称号。鲜卑语称“可寒”,公元三世纪时已见。402年,柔然社仑始自称丘(邱)豆代(代, 一作伐)可汗。唐杜佑谓:其“犹言皇帝”。蒙古语又作“合罕”,窝阔台汗称合罕,文献中常以“合罕皇帝”专指窝阔台。可汗亦可简称为汗,并加“大”字为尊称,称大汗。
可贺敦
即“可敦”。
24、兰省
唐秘书省的别称,详见“兰台”、“秘书省”。
兰台
汉宫内藏书处,由御史中丞兼管。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中丞代为御史之长。而仍留兰台。后遂称御史台为兰台。中丞以监察弹劾为专职,不能兼顾书奏等事,因而又另置兰台令史。东汉班固任兰台令史,奉诏撰史,后世因而又以史官为兰台。唐高宗一度改秘书省为兰台。唐人诗文因而常用兰台、兰省为秘书省之代称。
兰台郎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秘书省为兰台,秘书郎为兰台郎。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旧名。
25、乐部
清官署名。乾隆七年(1742)置。所属神乐署兼隶太常寺,掌效庙、祠祭乐章佾舞;和声署掌殿廷朝会、燕飨乐舞。
乐师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于有乐师,掌国学之政,亦称小丘正,又与大司乐(大乐正)通称乐正,均以乐官而兼学官,大司乐为长官而专教大学,乐师则与师氏、保氏教小学。周礼乐并重,以诗书礼乐为教学内容,故大司乐、乐师能集乐官、学官于一身。
乐使
宋女官名。太祖置,主官中声伎。太宗改为仙韶使。
26、礼宾院
宋官署名。属鸿胪寺。掌回鹘、吐蕃、党项、女真等族朝贡款待及互市翻译等事。南宋废鸿胪寺,并入礼部。
礼部
官署名。六部之一。隋置。东汉尚书以吏曹兼领祠礼等事。东晋、南北朝有祠部尚书。北齐祠部兼辖屯田、起部掌营造,而吉凶礼制则由殿中尚书管辖。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始有礼部之我,所辖有礼部、祠部、膳部、主客、屯田、营造等事划归工部,名实始同。唐代将学校、贡举等事划归礼部。主官为尚书,次官为侍郎,历代沿袭,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罢科举,学政归属学务大臣。次年,光禄、太常、鸿胪三寺并入礼部。宣统三年(1911),废礼部,改设典礼院。
礼部试
唐的进士考试本由吏部的考功员外郎主持。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员外郎李昂与进士(指应试人(李权语言冲突。朝廷以郎官地位较低(从六品上),改由正四品上的礼部侍郎主持。亦称省试,省指尚书省。历代沿袭,科举遂为礼部专职。会试因而称礼部试,亦称礼闱。明、清会试在春季举行,又有春试、春闱。
礼制局
宋官署名。政和二年(1112)置,有详议官,讨论古今宫室、车服、器用、冠昏、丧祭沿革制度。宣和二年(1120)罢。
27、立信尉
隋散官名。炀帝置,从九品。详见“建节尉”。
28、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仁宗延祐七年(1320)。改为全部交纳中宫。有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
29、令
官名。战国、秦、汉时,县的行政长官称令。历代相沿,宋以朝官知县事,故称“知某县”,而犹存“县令”之虚称。明、清始改以“知县”为正式官名。历代中央政府的高中级机关的主官也有令。秦、汉时最多,如公车司马令、大行令、尚书令等,均系中级官中员。汉以后高级官员称令者渐多,如中书令、尚书令(魏为三品,北魏、北齐、隋、唐均为二品)等。但后世称令之官的总数逐渐减少,至宋已不多见。明、清只有宗人府的主管称宗人令、宗令。
令公
古人对中书令的瓶称。中书令一宙,自曹魏始置不久,即成为事实上的宰相,至为贵重。北魏文成帝对任此官的高允,不呼其名,称为“令公”。又尚书令亦为贵官,官名亦有“令”字,南北朝时也有“令公”之称。但因唐太宗为秦王时曾任此官,太宗之后不再授人,故令公遂为中书令之专称。
令人
妇女封号。宋政和二年(1112)定。在恭人之下,硕人之上,封给太中大夫至通奉大夫之妻。
令史
官名。(1)汉丞相府及以后三公府的属吏,在诸曹的掾史之下,秩百石。尚书的属吏也有令史,秩二百石,御史中丞的属官兰台令史,秩六百石,系中级官员,较特殊。令史身份低下,为士人所不屑。东汉梁冀恨名儒刘常召补令史以辱之。尚书的机构扩大后,各曹属员都有令史及官秩更低的书令史,西晋在尚书令、仆射、左右丞之下,增设都令史八人,官秩亦公二百石。梁武帝减都令史为五人,选士人任职。北齐的尚书都令史秩从八品,一般的令史、书令史不入流品。《隋书·百官志》谓各省、台、府、寺,各因职务设吏,有令史、书令史、书吏等。隋改都令史为都事,令史仍沿旧名。隋、唐、宋、金、元的台、省、院、部均设令史,除金外,皆为低级办事吏员。金颇重视尚书省和御史台的令史人选,金熙宗、世宗先后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章宗以终场举人(即参加全部考试而未中进士的举子)补御史台令史。后形成制度。至有出身令史而官至宰执者。明废令中之名。(2)汉县令属吏的总称。卫宏《汉官旧仪》云:“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史”本为秦、汉时人对属吏的通称,故以县令之属吏为令史。
令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最高官职,掌军政大权。战国时楚国沿置,相当于相国。秦末在旧楚国境内起义的农民军沿用此官名。麴氏高昌(497-640)亦以之为最高官职,下有公二人、左右卫、八长史、五将军等。
令旨
皇帝的命令,即圣旨。宋又以太子命、金又以皇太后命为令旨。
30、龙虎将军
武散官名。明置,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次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明武散官称将军者,此为最高阶。以上的正从一品四阶,与文官同名,分别为特进光禄大夫,特进荣禄大夫、光禄大夫、荣禄大夫。
龙虎卫上将军
武散官名。金始置,正三品,元升正二品。
龙图
宋官名。龙图阁学士的简称。当时俗称龙图阁学士为大龙,直学士为小龙,直龙图图为假龙。有人得直龙图阁,至死未迁,则称为死龙。
龙图阁学士
宋官名。真宗时建龙图阁,收藏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图画、祥瑞之物以及宗正寺所进属籍、世谱。景德元年(1004),置龙图阁侍制。四年,置龙图阁。龙图阁学士为加官,用以加文学之士,备顾问,与论议,以示尊宠。
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宋禁军中,捧日、天武、龙卫、社[神卫称上四军。捧日为骑军,天武为步军,皆属殿前司。龙卫属侍卫亲军司军司、神卫属侍卫亲军步军司。各军皆分左右厢。端拱元年(988),置观步军龙卫、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及殿前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为长官。
龙武军
唐开元二十六年(738)分羽林军属左右龙武军。以禁兵万骑营隶之。左右务有大将军一人,统军一人,将军三人,以及长史、录事参军一,、仓曹参军事兵曹参军事、胄曹参军事、司阶、中候、司戈、执戟、长上等官。
龙翔军都指挥使
官名。金正隆二年(1157),特选部分侍卫亲军,骑兵称龙翔军,步兵称虎步军,各置都指挥使。
龙直
宋直龙图阁的简称。
龙制
宋龙图的阁待制的简称。
龙骧将军
官名。晋武帝谋伐吴,因吴童谣“不畏岸上兽,但畏水中龙”之语,拜益州刺史王浚为龙骧将军,使造船备战。龙骧之号始此,南北朝沿置,地位高下不一,北魏、北齐均第三品,南朝梁有将军号二百四十以上,龙骧叙次在一百七十以后,远较西晋初置时低。隋无。
31、民部
官署名。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上曹办事,民曹为四曹之一,主吏民上书事。东汉增至六曹,民曹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事。一说,“盐池园苑”当作“盐池、苑、囿、盗贼”。魏、晋有左民、右民二曹,但尚书分曹日多,所主职务不汉世。
民政部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置巡警部,三十二年(1906)改民政部。有尚书、侍郎等官。职掌又包括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移民、侨民、赈救、营缮等。分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直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教养局、习艺所、巡警学堂、消防队等。宣统三年(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民政长
官名。辛亥革命后,部分省于都督下设军政、民政二部,各置部长,如湖南,但不久仍归都督集权,仅留民政司名。部分省由北洋政府任命民政部,如山西、湖北、四川、福建、江苏、江西六省。民国二年(1913)1月,北洋政府划一名称,称民政长。三年,又改为巡按使。
民政使
官名。清在东北以将军为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东北建行省(奉天、吉林、黑龙江),始置民政使,每省一人。掌全省民籍事务。职同内陆各省的布政使。
32、末蒙
吐蕃称君主(赞普)之妻为末蒙。
末入流
明、清官员品级,沿袭前代,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共十八级。凡未及从九品者,如典史、驿丞等,统称未入流。参见“流内”、“流外”。
33、宁徽寺
元官署名。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隶八不沙皇后位下。有寺卿、少卿、寺丞等官。
宁令
西夏爵名。意为大王。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五、第453条:“先是,元昊后房生一子,早宁令受。'宁令’者,华言'大王’也”。
宁元将军
东晋始置。唐为武散官,正五品下,宋升正五品。
34、奴儿干都指挥使司
明官署名。简称奴儿干都司。成祖永乐七年(1409)置,治所在黑龙江下游东岸特林,有卫、所四百余,屯驻军队,为当地军政机构。辖区东至海,东北包有库页岛,西至斡难河(鄂嫩河),南接图们江,北抵外兴安岭。永乐十一年(1413)与宣宗宣德八年(1433)曾二次在特林修建永宁寺,并立有二碑。清光绪三十年(1904),二碑被帝俄政府劫去,移置海参崴博物馆。
35、皮剥所
宋官署名。属北面官系。统掌皮室军。太祖选诸部精锐千余人为侍卫亲军。称腹心部,置左右皮室详稳官。太宗增选精兵三十万为皮室军,直属皇帝,置左、右、北、南四皮室详稳司。详稳,清改译作详衮。
皮室
辽侍卫亲军。太祖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置腹心部,称皮室军。辽太宗更选天下精兵,加以扩充,分左、右、北、南、黄诸皮室。
36、平均司
官署名。清季商部四司之一。改农工商部后,改为农务司。以原户部农桑等事隶之。
平章
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唐贞观八年(634),左仆射李靖因病辞职,太宗诏闰愈后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新唐书·百官志》叙此,按云“'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志文无“政”字)但时非官名。高宗记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岭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平章事”入官衔。唐中叶后,凡为宰相,必于本官外加“同平章事”衔,意谓共议政事,宋除宰相称同平章事外,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位宰相之下。金尚书省、元中书省及行中书省在丞相之下,有平章政事。金、元平章政事简称平章。明初沿置,不久废。
平章军国重事
北宋官名。元祐年间置,以元老重臣充任,地位高于宰相,以示尊宠。亦称同平章军国事。开禧元年(1205),韩侂胄当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去“重”字以示主管一切事务,去“同”字以示其专一主管。
平章政事
官名。辽三京(东京、中京、南京)宰相府置,分左右。金尚书省置,二员,从一品。元中书省、尚书省置,从一品,为丞相副贰,至顺元年(1330)定制四员。明初沿元制,设左右丞相及平章政事等官。洪武九年(1376),省平章政事。
平政院
官署名。 民国三年(1914),北洋政府始设,为办理行政诉讼的官署。设院长一人,特任,直属大总统;评事十五人,简任,由院长、大理院院长、各部总长等密荐,由大总统任命。被荐者须担任荐任行政官三年以上或司法职务两年以上,在职期间不得参加政治结社,不得任议员、律师及商业执事人。平政院分三庭,每庭评事五人,其中须有曾任司法职务者一或二人。平政院对各级官署的违法处分,致损害人民权利,经人民陈诉至最高级行政官署,不服其决定而陈诉的案件。行使审理权,但不受理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平政院初期附设肃政厅,执行对官吏的纠弹。五年六月,肃政厅裁撤,平政院仍存在。
平秩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八品下。元升从七品。明废。
37、且渠
匈奴官名。《晋书·四夷列传》作“沮渠”,由卜氏任职。冒顿单于时设置,为中下级领兵官,无固定地位,按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又古鄯善(楼兰)因匈奴官名,置左右且渠。
38、申徒
即“司徒”。《史记·留侯世家》:“以良(张良)为韩申徒。”《汉书·张良传》作“韩司徒”。“申徒”当系俗称。
39、生员
唐国学及州、县学规定学生员额,因称生员。明、清指经本少各级考试入府、州、县学者,通名生员,习称秀才,亦称诸生。生员常受本地教官(即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等)及学政(明为学道)监督考核。生员的名目分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为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据岁考、科试成绩递补。廪生给廪米,故名。增广生亦名增生,因于廪生外增额,故名。
40、圣王
渤海国称王为圣王。亦称可毒夫,基下。
41、史
一、官名。商设置。原为驻守边地的武官。如《殷虚文字乙编》6400片:“贞在北史其获羌 ”。后为王左右的史官,掌管祭祀和记事等。或称“作册”。西周时有太史、内史,长官称尹,或称尹氏。春秋时理解 外史、左史、南史等。
二、官佐之称。《诗·小雅·宾之初延》:“凡此饮酒,或醉或否,既立之监,或佐之史”。毛传:“立酒之监,佐酒之史”。
史馆
官署名。北齐始置,以宰相兼领,称监修国史。唐太宗以史馆为衬衫兼领职务之一,置史馆修撰、直馆等官,掌修国史,后为定帽。宋以史馆与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其官员并称馆职,为文臣清要之选。南宋初罢史馆,置国史院与实录院,二者分合不定,中期后并置。辽、金均置国史院。元置翰林兼国史院,翰林学士兼修国史。明以修史之职并归翰林院。清置国史馆撰述国史,另于每帝死亡,新君继位后置实录馆编修前帝政令,事毕即省。
42、世妇
妃嫔称号。《礼记·昏义》:“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妃、八十一御妻。”世妇之职,《周礼·天官·冢宰》:“世妇掌祭祀 、宾客、丧纪之事。”隋文帝以此为据,置世妃九人,掌宾客祭祀,后樯为二十七人。炀帝改以婕妤十二人及美人、才人十五人,合称世妇。
世子
天子、诸侯嫡长子。清亲王嫡子奉特旨者封世子。
43、市舶司
官署名。唐于广州置高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宋于广州、泉州、明州(今浙江宁波)等地分置市舶司,先由当地知州兼领,后由转过司兼管。又曾专置提举官。掌检查登记入船舶,征收商税,收风朝廷专卖商品并管理外商。元、明称市舶提举司,有提举等官,明嘉靖元年(1522),废福建、浙江二市舶司,只留广东市舶司。
市长
官名。掌管理市场。战国时已置,称市吏。汉有长安、洛阳、邯郸、临淄、成都、宛六大城设市长。《唐六典》卷三十注:“汉代诸郡国皆有市长,晋、宋以来皆因,隋始有市令。”但汉于六大城以外的地方,仅置掾、史。晋、宋当亦相同。参见“市令”。
市令
官名。掌管理市场。从战国至唐,城市中有特定的商业区,称为“市”,由政府派官管理。其长官,隋以前称市长,隋改为市令。唐同。宋无限于特定区域设店之制,不再设置此官。金中都有市令司,设令、丞各一人,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及百货之估值。性质与隋、唐市令不同。
市买司
官署名。宋初有市买司,太平兴国四年(979)改杂买务,属太府寺,掌收买宫廷、官府所需各物,金太府寺所属有市买司,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等物。
市易司
官署名。王安石变法期间,于熙宁五年(1072)置市易务于京城,后各主要城市亦置。掌乘时贸易,平衡物价,以通货财及召人抵当借钱出息,并采风三司之属司、库、务所需物资。次年,改务为都提举司,兼领诸州市易务。元丰改制后,属太府寺。
44、帅都督
官名。西魏、北周与隋文帝时,府兵各军府,以帅都督统旅。其官秩,西魏、北周为正七命,隋为从六品。隋炀帝时,改称旅帅。
帅机
宋安抚司属官主管机宜文字的简称。
帅司
见“帅漕宪仓”。
帅准
宋安抚司属官准备差遣的简称。
帅漕宪仓
宋各路置安抚司掌军事与民政,简称帅司;转运司掌财赋与转运,简称漕司;提点刑狱司掌司法刑狱,简称宪司;提举常平司掌常平仓与贷放钱谷等事,简称仓司。帅、宪、仓长官仅一人,分为安抚使、提点刑狱公事与提举常平司;漕则一路或有二三人,转运使、围运盒 使与转运判官皆简称为漕。四司设置先后不一,废置不常,南宋方成定制。四司又皆有监察官吏之权,总称监司。
45、司爟
爟,举火之意。《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司爟,设下士二人及徒六人,掌行火的政令,按季节改换取火用木,处罚失火与擅自焚烧野草的人。
司败
官名。春秋时南方楚、陈、唐等国称司寇为司败。见《左传·文公十年》、《论语·述而》、《左传·定公三年》。
司宾署
明官署名。鸿胪寺领司仪、司宾二署。署设署丞,正九品,主管朝贡使臣,辨其身分地位,教其拜跪仪节。
司宾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鸿胪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兵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司兵,设中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兵器,作战前颁发兵器,祭祀时发级舞者兵器,大丧时制作埋葬用兵器。唐州郡所属有司兵书佐、司兵参军,掌军防、门禁、田猎、烽候、驿传诸事。
司兵参军
官名。汉司隶校尉属官有兵曹从事史,有军事则置之以主兵事。北齐各州有中兵、外兵、骑兵等参军,郡有兵曹掾佐。隋各州及左右卫等军府有兵曹参军。唐诸卫府、东宫诸率府、王府、京府、都督府、都护府均称兵曹参军,诸州称司兵参军,掌军防烽驿门禁田猎仪仗等事。《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仓参军
官名。即司仓参军事。两汉有仓曹史,主仓库。北齐以下,为曹参军。唐于诸卫府、东宫诸率府、王府、京府、都护府、都督府称仓曹参军,于州称司仓参军,县称司仓佐。诸卫府仓曹参军事兼管文官勋考。宋不置,职归户曹。《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常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司常,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及府、史、惧、徒等人员。掌旌旗。旗分九种,各有专名,画日月者称“常”,因以为官名。
司辰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九品上,为宦官第二十四阶,元为第十三阶,正八品,明为第九阶,亦正八品。
司城
一、春秋时宋以避武公之名,改司空为司城。春秋后期襟以司城执政。《左传·襄公九年》:“宋灾,乐喜为司城以为政”》杜预注“乐喜,子罕也。为政卿”。曹国亦随宋国以司城听政。《左传·哀公七年》:“瑛伯阳宠公孙彊,使为司城以听政。”
二、官署名。唐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的职方为司城,职方郎中亦改称司城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成馆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国子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复原名。
司储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户部所属仓部为司储。肃宗至德二年(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川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工部所属水部为司川,水部郎中亦改称司川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刺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刺,设下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辅助司寇断狱,重罪于反复征询群臣、众吏、万民,确定没有赦免根据后,然后处决。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刺上士、中士。
司禋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中祠部为司禋,祠部郎中亦改称司禋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调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周礼》地官司徒所属有调人下士,“掌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北周据之,在秋官府设司调下大夫,正四命,下有司调中士、下士。参见“调人”。
司度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和色户部所属度支为司度,度支郎中亦改称司度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法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始设(清末为法部),受大总统管辖。主官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下设承政厅,由秘书长掌管;设法务、狱务二司。各设司长。北京政府成立后,司法部与各部均属国务院,不设秘书长,改承政厅为总务厅,设民事、刑事、监狱三司。司法部为司法行政官署,与最高审判机关的大理院、最高检察机关的总检察厅分别设置。司法部监督所辖官署、司法官,管理民刑诉讼事件,但不执行审判、检察职务。后国民党政府称司法行政部,属行政院。
司法参军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两汉郡僚佐有决曹、贼曹椽,主刑法。北齐与隋称法曹行参军。唐于府称法曹参军,州府司法参军,县称司法佐。宋有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又有司理参军。掌讼狱勘鞫。《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藩
官署名。“藩”一作“蕃”。隋大业三年(607)修改官制中,不久改主客为司藩,主客侍郎为司藩郎。唐武德三年(662),改司藩为记客。龙朔二年(662),又改主客为司藩,并改主客郎中为司藩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封
官名。北周依《周礼》地官司徒有封人之制,在地官府设司封中士、下士。但以有封爵而无法定封邑、发租赋,故此官仅存虚名唐沿隋制,吏部有主爵郎中。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主爵为司封,郎中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垂拱元年(685),改为司封郎中。宋沿置。掌官员封爵、叙赠、承袭等事。辽、金、元不置。明、清称验封司。
司服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司服,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管王之吉凶衣服,辨别其名号物色与用途。
司府寺
唐官署名。元宅元年(684),由太府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戈
唐官名。天授二年(691),与司阶、中候、执戟同置,员额五人,正八品下。参见“司阶”、“四色官”。
司更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率更寺为司更寺,令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均复原名。
司工
官名,即“司空”。见西周金文。
司功参军
官名。即司功参军事。两汉郡僚佐有功曹史,代历同。北齐及隋初称功曹参军,隋文帝改司功参军,炀帝改司功书佐。唐于府称功曹参军,州称司功参军,县称司功佐。掌官员、考课、祭祀、礼乐、学校、选举、表疏、医筮、考课、丧葬等事。《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宫
春秋时齐、楚均有此官。《左传·襄公九年》宋发生火灾时,执政者“令司宫、巷伯儆宫”。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司宫即《周礼》之内小臣,为宫内奄人之长。……若清代之总管太监。”
司宫令
宋宫中女官官名。真宗置。掌宫中诸事在尚宫之上,正四品。
司宫台
唐官署名。垂拱元年(685),改内侍省为司宫台。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关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0),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刑部所属司门为司关,司门郎中亦改称司关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官
清代各部属官的通称。指各部内各司郎中、员外郎、主事及主事以下七品小京官。因其分司治事,各有专职,故通称司官。朝廷各独立机构改革属官对其长官亦自称司官。
司闺
女官名。唐太子所属女官中有二人,从六品,掌宫人名簿等事,属员有掌正、掌书、掌筵,各三人。掌正掌文书出入、管钥、纠察推罚。掌书掌经籍纸笔等。掌筵掌床祷、几案、铺设等。金皇后位下女官亦置。掌皇后宫内事务,并给散官人俸给食料。
司户参军
官名。即司户参军事。汉、魏 以下,州郡僚佐有户曹掾,主管民户。隋初称户曹参军,隋文帝改司户参军,炀帝改司户书佐。唐于府称户曹参军,州称司户参军,县称司户佐。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元废。《隋书》、《两唐书》均作“户曹”(司户)参军事,《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会
官名。(1)《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司会,设中大夫二人,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以及府、史、胥、徒等。职掌为辅助太宰考核各官府的政绩,接受贡赋,征收赋税,调节支出,逐日农月稽查考核收入支出及吏治情况。(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天官府所属也有司会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司会上士、中士、旅下士。大冢宰若受“五府总于天官”之命,则司会中大夫副总六府事;否则仅掌本职为计官之长。
司绩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吏部之考功为司绩,考功郎中亦随而改为司绩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计
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 刑部所属比部为司计,比部郎中亦改称司计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又改称司计。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稼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稼,掌巡视田野之稼,辨析谷种及其所适宜种植的土地,公布于乡里;按年成上下制定征收赋税之法;并掌调剂民食。
司稼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司农寺改置,司农寺卿为司稼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驾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兵部所属驾部为司驾。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阶
唐官名。天授二年(691),置于十二卫(即十六卫减去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四卫),左右各二人,正六品上。与中候、司戈、执戟,合称“四色官”。
司金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户部所属金部为司金。肃宗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金中郎将
官名。汉末建安中,曹操定冀州后,在河北设治铁机构,置司金中郎将掌管。蜀汉亦有此官,掌铸造武器和农具。
司津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都水监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经大夫
唐官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洗马为司经大夫。次年,再改桂坊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洗马。
司经局
官署名。南朝梁太子官署有典经局,北齐有典经坊,隋称司经局,唐一度改名桂坊,有洗马等官,掌太子宫中图书。辽仍称司经局,金詹事院有司经官。明、清司经局洗马官属詹事府,为翰林官迁转之阶。
司空
官名。西周始置。金文都作“司工”,主管土地,兼管土木等建筑工程。《礼记·王制》:“司空执度度地”》古今亶父迁都周原,“乃召司空,乃如司徒,俾立室家”(《诗·大雅·绵》)。成王时,聃季为司空,分封康叔于卫国,“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左传·定公四年》)。与司徒、司马合称“三有司”,为朝廷大臣。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设置。春秋鲁、郑、陈等国仍设置。宋因武公名司空,改称司城。春秋以后到战国时,宋以司城执政。
司寇
官名。西周始置。掌刑狱。西周初为朝廷大臣,武王时苏忿生“以温为司寇”(《左传·成公十一年》)。成王时康叔封于卫,兼王室司寇(《左传·定公四年》)。西周中期起位渐低,西周金文中未见有册命为专职司寇的大臣。春秋时诸侯国沿用,宋有大司寇、少司寇、楚、陈、唐等国称为司败。其位低于司徒、司马、司空。《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载季孙谓臧武仲曰:“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战国时楚、韩等国沿用,韩国于县令下亦设司寇,见于韩国兵器的铭刻。
司库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0),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库部为司库,库部郎中亦改称司库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再改为司库。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乐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七品下。元升从六品。明废。
司理
官名。司理参军简称。宋初各州有马步院。以军人为判官,掌狱讼。太祖开宝六年(937)改各州马步院为司寇院,以文臣为司寇参军,后改司寇为司理。
司李
官名。李,通理,即司理,为掌狱论之官。又为对推官的的习称。
司里
春秋时主营宫室与掌授宫室之官。《国语·周语中》引《夏令》:“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韦昭注:“期,会也。致其筑作之具,会于司里之官也。”《周语中》又引周《秩官》:“敌国宾至,……司里授馆”。韦昭注:“司里授客之所当馆,次于卿也。”《国语·鲁语上》:“公欲驰郈敬子之宅,亦如之。对曰:先臣惠伯以命于司里“。韦昭注:“言先臣惠伯受命于司里,居此宅也。”胡匡衷《仪礼释官》:“司里当为司空之属,主营宫室者,客馆亦宫室之事,故司里掌授之,又掌授民居。”
司礼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提督、掌印、秉笔、随堂等太监,下设掌司、典簿等员。提督太监掌督理皇城内一切礼仪、刑名,并管理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等。掌印太监掌内上章奏。秉笔与随堂太监掌章奏文书。掌司分别管理书籍名画、内书堂等,各司其职。典簿记录奏章及出纳号簿,按制度,太监不过正四品,但明后期皇帝常不见大臣,有事时皇帝口述命令,由秉笔太监以朱笔记录,送内阁票拟,权势极重。明武宗时刘瑾以掌司礼监,熹宗时魏忠贤以秉笔太监而权倾内外。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司礼监,康熙即位后裁撤。
司礼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改太常寺为司礼寺。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厉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厉,设下士二人及史、徒等人员。厉,犯罪之意。掌没收的盗贼所用武器与赃物,清理后,器物缴给司金,奴隶交给有关部门。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厉中士、下士。
司历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九品上。元升从八品。明废。
司隶
官名。(1)《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隶,设中士二人,下士十二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罪、蛮、闽、夷、貉五隶的政令。罪隶所辖为因罪籍设之人,以服各种卑污之役为主要任务。余四隶系从四方所获俘虏,除饲养鸟兽外,并穿本族服装,执本族武器,参与王宫和行宫的守卫。(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秋官府有司隶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小司隶上士。所属有掌罪、夷、蛮、戎、狄、徒(囚徒)诸中士、下士,西魏北周时,用兵所获,多为奴婢,如西魏灭后梁破江陵,没为奴婢者十余万人。司隶下大夫实即奴隶大总管。
司隶台
官署名。隋炀帝置。掌诸巡察。主官有大夫一人,正四品。所属有别驾二人,从五品,一人察东都都一人察京师;刺史十四人,正六品,巡察京畿以下;诸郡从事四十人,为刺史之副,巡察各地。凡巡察均氖“六条”办事。每年二月出巡,十月入奏。后罢司隶台,只临时选京官清明者,用司隶从事名义出巡。
司隶校尉
官名。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始置,持节,率“中都官(京师诸官)徒”一千二人,捕巫蛊,察视重大非法活动。司隶者,“以掌徒隶而巡察”之意,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校尉为部队长。按武帝所置,系临时差遣,委以军职。而以徒隶杂凑成军。后罢其所统之兵,改为正式官员纠察京师及附近地区,职似各州刺史,元帝时去其所持之节。成帝时省。哀帝复置。东汉在朝会时与尚书令、御史中丞各有专席,时称“三独坐”。在京师及附近地区,三公以下,无所不纠。魏、晋沿置,称所辖区为司州,实际成为后世的京兆尹(京师地区的行政长官)。东晋、南朝都城在建康,扬州刺史相当于汉、魏的司隶校尉,故省,北魏道武帝建国之初曾设置,后常置否不详。孝文帝置司州刺史,遂废。
司列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吏部所辖吏部改称司列,吏部郎中为司列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称。
司录参军
官名。唐、宋各州有录事参军,在京府者称司录参军。
司律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九品下不为例。元升正八品。明废。
司马
官名。西周始置,与司徒、司工并称“三有司”。掌军政与军赋,为朝廷大臣,常统率六师或八师出征。《诗·大雅·常武》:“王(周宣王)谓尹氏(太史),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率彼准浦,省此徐士。”毛传:“程伯休父始命为大司马”》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设有“三有司”。春秋时诸侯多设置,宋有大司马、少司马。楚有大司马、左右司马,其职位仅次于令尹。卿大夫亦有司马或马正,为武职。战国时魏、燕有司马、楚有左右司马。
司门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门,掌国门的启闭,检查经过物品,征税并没收违禁品。《左传·文公十一年》:“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谓之耏门。”隋初有司门侍郎,唐宋于刑部设司门司,着重检查行人,防备“寇盗奸诈”。元以后废。
司门郎中
官名。隋尚书省都官尚书所属有司门侍郎,唐、宋刑部有司门郎中及员外郎。唐掌门关出入之籍及违禁没收与无主之物。宋掌门关、津梁、道路禁令及其废置移复等事,稽查所有出入官吏、宫民、商贩等违法事。
司盟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盟,设下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有关盟约的约书、礼仪、诅违盟之人;保管民间盟约文书,处理有关的纠纷。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盟中士、下士。
司民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民,设中士六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登记人中数字,对居住地点(国、都鄙、郊野)、性别,以及每年出生、死亡等情况,均须详细记载。司寇收到司民报告后,向王报告民数。内史、司会、冢宰都存有副本,为施政参考。
司木中大夫
官名。北周冬官府大司空卿的属官有司木中大夫,掌木工政令。其副贰有小司木下大夫、小司木上士。
司内上士、中士
官名。北周宦官之长,司内上士,正三命(与七品相当);司内中士,正二命(与八品相当)。或作内司庵。
司农司
官署名。金先设劝农使司,泰和八年(1208)罢。贞祐间(1213-1217)复置。兴定六年(1222),罢劝农使司,改设司农司,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有使与副使各一人、兼采访公事大司农一人、卿与少卿各三人、知事二人。此外,在陕西、河南、归德、许州,曾先后设行司农司,有使、卿、少卿、丞等官,所掌不仅劝农,兼有巡行考察吏治、奖惩官吏之责。元有*大司农司。
司农寺
官署名。北齐置,统平准、太仓、钩盾、典农、导官等署。隋沿置,除上述诸署,又有廪市、华林二署。唐高上林、太仓、导官、钩盾四署骸司竹监、诸宫苑、温泉池监、诸仓。唐高宗时,一度改司农为司稼。长官为司农寺卿。掌存储食粮与各种生活用品,供应京城官员禄米,管理朝廷所有园苑池沼种植蔬果园竹。宋司农寺不分署,设判寺事二人。王安石变法期间,常平敛散法(即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保甲法等皆由司农寺制定或推行。元丰官制行,始依唐制,置卿、少卿等官。辽南面官亦有司农寺。元废。
司平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工部为司平,工部尚书为司平太常伯,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又以工部所属工部改称司平,工部郎中为司平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仆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刑部所属都官为司仆,都官郎中亦改称司仆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仆郎
金宦官散官名。正九品下,为宦官第二十三阶。
司仆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太仆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戎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兵部为司戎,兵部郎中亦改称司戎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膳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膳部为司膳,膳部郎中亦改称司膳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又改称司膳。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亦后,复原名。
司膳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光禄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射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夏官府有司射下大夫,正四命,以下有小司射上士。《周礼》夏官司马所属本为射人下大夫、上士、下士。北周依古制而稍改其名。参见“射人”。
司设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等员。掌卤簿、仪仗、帷幕等。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司设监,康熙即位后裁撤。
司士
官名。(1)西周设置,主管审讯刑罚。见《牧簋》。(2)春秋时晋国车右的属官。《左传·成公十八年》:“荀宾为右,司士属焉,使训勇士之士时使”。此司士,孔颖达正义以为即《周礼·夏官》的司右。在《周礼》为夏官司马的属官,设下大夫二人,中士六人,以下有下士、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群臣的名册,辨别贵族等级,排定朝仪席位。唐州郡设有司士书佐、司士参军,性质不同,掌山泽的开发以及役使之事。(3)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所属有司士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司士上士、中士,也是执掌群臣名册的官。
司士参军
官名。即司士参军事。北齐及隋初各州有士曹行参军,隋文帝改称司士参军。炀帝改司士书佐。唐于府称士曹参军,州称司士参军,县称司士佐,掌河津及营造桥梁、廨宇等事。《隋书》、两《唐书》记此官,“参军”下有“事”字,《通典》、《通考》无“事”字。
司书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司书,设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保管户籍、土寺图形,考核登记收支情况及耕地、六畜、山林川泽、有男女劳力等各种数字。
司属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宗正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水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工部的水部为司水。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虣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虣。“虣”古“暴”字。主管禁止市上喧闹、侵犯及结群饮食。如不从。可以搏而戮之。
司天监
官名、官署名。掌管天文历法的官署唐自乾元元年(758)起,称司天台;五代及北宋元丰改制前,称司天监。主官均称监、少监。辽南面官与元均有司天监。辽司天监主官不称监,称太史令。金官署称司天台,主官提点以下有监、少监。元司天监主官名同金制。
司天台
官署名。唐乾元后与金用司天台之名,详见“司天监”、“钦天监”。
司田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工部所属屯田为司田,屯田郎中亦改司田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田参军
官名。即司田参军事。唐景龙三年(709),于诸州加置司田参军,在府称田曹参军事。掌园宅、口分田、永业田及荫田,后废置不定,不设时,职归司户。两《唐书》记此官名,“参军”下有“事”字,《通典》无“事”字。
司徒
官名。西周始置。西周前期金文都作“司土”,后期“司土”与“司徒”并用,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司徒主管征发徒役,兼管田地耕作与其他劳役。《□鼎》:“令女(汝)作司土,官司籍田”。《曶壶》:“作冢司土于成周八堆”。《免簋》:'作司土,司奠还(苑)、林□吴(虞)、牧。“三有司”在西周王朝为朝廷大臣,诸侯国与卿大夫也都有设置。春秋时,周王朝与诸侯国普遍设置。晋国因僖侯名司徒,改称中军。战国时魏仍设置。西汉哀帝时称丞相为大司徒。东汉称司徒。参见“丞相”。
司土
官名。即“司徒”。见西周金文。
司卫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卫尉寺改置。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光宅元年(684),再改。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文郎中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著作郎为怀文郎中,旋又改著作佐郎为司文郎。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巫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司巫,设中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司巫为巫官之长,掌群巫之政令。在国有灾害与祭祀时,率领群巫舞蹈、降神、歌兴。所属有男女巫。
司武
《左传·襄公六年》宋子荡“梏华弱于朝。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于朝,难以胜矣”。司武即司马,宋国正式官名本作司马,司武当系别称。
司险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的所属有司险,设中士二人,下士四人,以下有史、徒等人员。掌九州(指天下土地)图籍,周知其山川道路有变故兵事时,派胥徒阴塞要道,禁止不持节省通行。
司宪大夫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改御史台为宪台,御史中丞为司宪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宪中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秋官府依《周礼》士师一官,改称司宪,有中大夫二人,正五命,下有司宪上士、中士、旅下士。《通典》谓司宪中大夫相当于御史中丞,司宪上士相当于治书侍御史,司宪中士相当于侍御史,司宪旅下士相当于监察侍御史。
司刑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刑部所属刑部为司刑,刑部郎中亦改称司刑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刑寺
唐官署名。光宅元年(684)由大理寺改置。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司勋
官名。(1)《周礼》夏官司徒所属有司勋,设一士二人,下士四人,以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六乡(见“乡遂制度”、“乡师”)赏地之法,按功劳大小赏赐土地。受赐者中得土地上所产的三分之一,余三分之二为赋税。(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所属有司勋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司勋下大夫、上士、中士。凡封爵命官,均为司勋之职。初年只设上士、中士,属于吏部(北周夏官府有吏部中大夫),后增设中大夫、下大夫,自成一司。(3)隋吏部有司勋侍郎,炀帝以侍郎为尚书副职的官名。改各司侍郎为郎,唐改为郎中,宋沿置,掌官员勋级,计算资历。辽、金、元无此官。明清为稽勋司。
司盐校尉
官名。三国蜀汉置,掌管盐铁生产。
司业
官名。隋大业三年(607),在国子监置司业一人。唐沿置,员二人,秩从四品下,为祭酒之副,共掌国子监事。龙朔时,曾改名少司成,咸亨初复旧。历代沿置,官秩逐步降低,金为正五品,明、清俱正六品。
司仪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礼部为司礼,礼部郎中亦改称司礼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仪署
唐官署名。掌凶礼丧葬之具。京官职事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祖父母、父母丧,职事散官五品以上、都督、刺史卒于京师,及五品因公死亡者,按不同品级举行丧礼并赠以丧葬之具。
司议郎
官名。唐贞观五年(631),插太子请于东宫置史职。遂于门下坊(后改左春坊)置太子司议郎四人人,秩正六品,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凡皇太子行事有传于史册者,录为记注,于岁末送交史馆。高宗龙朔(661-663)中,分为左右,以原司议郎为左司议郎,以舍人为右司议郎,咸亨初复旧。
司音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九品上。元升正八品。明废。
司引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二十五阶,从九品下。元为第十四阶,从八品。均为宦官最低官阶。
司右
官名。(1)《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司右,设上士二人,下士二人,并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群右的政信。群右指车右,用勇力之士任之。司右统辖有勇力、善用各种兵器的人员作为部属,有事时编制车队,委派车右。(2)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所属有司右中大夫,正五命,以下有小司右下大夫、上士、中士。所属又有戎右下大夫、斋右下大夫、宾右上士、道右上士、田右上士。北周车战已为陈迹,司右所属实际仅起礼仪上的作用,当时皇帝所乘之辂(车),有十二等,各有名目用途。戎右至田右,均系配属不同车辆的人员。
司虞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工部所属虞部为司虞。虞部郎中亦改称司虞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天宝十一载(752),又改虞部为司虞,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仍复原名。
司舆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兵部所属驾部为司舆,驾部郎中亦改称司舆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驭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太仆寺改置,太仆寺卿为司驭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元
唐官署名。显庆元年(656),改户部为度支。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户部所属户部为司元,户部郎中亦改称司元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元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六品下。元升正五品。明废。
司苑局
明宦官官署名。八局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管理、佥书、掌司、监工等员。掌宫中所需蔬菜、瓜果。
司约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约,下设士二人及认、史、徒等人员。掌邦国及万民的“约剂”。“剂”即券书。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约中士、下士。
司钥库
明宦官机构名。掌收贮制钱以供赏刚之用。有掌印太监,下设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等员。
司宰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光禄寺改置,长官卿改为司宰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赞郎
金宦官散官名,从八品上,为宦官第二十阶。
司则
唐太子所属女官名。有二人,从六品,掌礼仪参见,属员有掌严、掌缝、掌藏各三人。掌严掌首饰、衣服等。掌缝掌缝纫等,掌藏掌珠宝缣彩等。
司珍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户部所属金锐为司珍,金部郎中亦改称司珍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司正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八品下。元升正七品。明废。
司直
官名。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置,秩为比二千石,掌助丞相检举不法。东汉初沿置,助司行督录诸州,职务与西汉所置有别。旋省。献帝建安八年(203)复置,不属司徒,职为督京师诸官,地位与司隶校尉相当,后北魏以为廷尉的属员,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寺卿,司直成为大理寺的官员。隋、唐同,掌出使推按,参决疑狱。唐司直为从六品官,地位元低于汉司直。又唐太子官属中也有司直,位仅正七品上,掌纠劾东官僚属。宋大理寺也有司直。宋以后废。
司直郎
明宦官散官名,从八品,为明宦官第十阶,即最低阶。
司竹监
官署名。汉有司竹长,北魏有司竹都尉。隋有司竹监,唐沿置,属司农寺。掌种植竹苇,以供宫廷及各官署制造帘篚等,并以笋供宫廷食用。金有京兆府司竹监。
司宗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宗正寺改置,其长官宗正寺卿为司宗寺正卿,次官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谏
官名。(1)《周礼》谓地官所属有官谏,设中士二人及史二人、徒二十人。掌道德教导,发现民间堪任国事的人才,并考核乡里治绩。(2)唐垂拱元年(685)置左、右补阙,分属门下省与中书省。宋端拱元年(998)改左、右司谏。掌讽谕规谏,凡朝廷阙失,大事廷诤,小事论奏。金沿置,元不置谏官,明初一度设置。(3)官名。明东宫官有左右司谏,秩从九品,分隶左右春坊,不常设。掌箴诲鉴戒,以拾遗补过。
司谒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二十一阶,从八品下。元为第十一阶,正七品。
司圜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圜,设中士六人、下士十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圜,即圜士,意为监狱。司圜为典狱之官,但所掌均系刑期不超过三年轻犯,也不伤害其肢体。重罪之囚,另归“掌囚”监守;死罪之囚,由“掌戮”诛杀。
司馔
唐太子所属女官名。有二人,从六品,掌进食先尝,属员有掌食、掌医、掌园,各三人。掌食掌膳食、薪炭、灯烛等。掌医掌方药等。掌园掌种植蔬果。
司庾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户部所属仓部为司庾,仓部郎中亦改称司庾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旧唐书·百官一》“司庾”作“司仓”,此据《新唐书》及《通典》。
司阍郎
金、元宦官散官名。金为宦官第二十二阶,正九品上。元为第十二阶,从七品。
司寤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寤氏,设下士二人及徒八人。掌禁止夜行。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寤中士、下士。
司迥
官名。藏语音译。即摄政。达赖逝世后转世的新达赖十八岁之前,代达赖摄政。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始设,至西藏和平解放前,共有十四世。
司煊氏
官名。《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司煊氏,设下士六人及徒十二人。煊,音毁,火之意,司煊氏掌取火、防火。北周亦于秋官府设司煊中士、下士。
司裘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司裘,设中士二人、下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制作毛皮服装,管理王国在有关皮革诸事。
46、丝纶簿
丝纶指诏旨。明内阁诏诰底本称丝纶簿。清皇帝对臣下本章批语按月编订成册,称丝纶簿。
47、四安将军
指安东、安南、安西、安北四将军。安东将军,汉末,陶谦为之。安南将军,汉光武以岑彭为之。安西将军,汉末,段煨为之。安北将军,魏黄初、太和中置。晋、南北朝沿置。唐无。
四百石
汉官秩,在比六百石之下。《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云:“四百石者(月各)五十斛。”中等县的县长、大县的丞和尉等为此级。参见“万石”。
四方馆
官署名。隋炀帝时置,以接待东西南北四方少数民族及外国使臣,分设使者四人,各自主管双方往来及贸易等事,属鸿胪寺。唐以通事舍人主管,属中书省。宋鸿胪寺所属都亭驿、都亭西驿、怀远驿、同文馆分别接待四方少数民族与外国使者,合称四方馆,各设监官或管勾官主管。另有四方馆使,位于客省使、引进司使之下,掌接受文武官朝见辞谢、国忌赐香与诸道元日、冬至、朔旦庆贺章表,进奉皇帝;郊祀、大朝会时,确定蕃官、进士、外国使臣、京官、致仕官、道释、父老陪位名册;并掌护葬、赙赠、朝拜等事。建炎初并归东上閤门。金四方馆属兵部,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及陈设器皿等事。
四辅
西汉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合称。平帝元始元年(1)置,位居三公上。时王莽为太傅,领四辅之事,总揽朝政。新莽以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为四辅官,位上公,居三公上。东汉废。北周宣帝时亦置,据《尚书大传》命名为大前疑、大右弼、大左辅、大后承。
四辅官
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旋置春、夏、秋、冬四辅官,位列公、侯、都督之次。任职者于一月内分旬轮流值班,辅助皇帝处理政务。旋罢。
四府
西汉指职责相、折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府,见《资治通鉴·汉宣帝神爵二年》胡三省注,胡注并云:“并后将军府,为五府。”东充指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府,见《后汉书·质帝纪》李贤注。或指太傅、太尉、司徒、司空,见《后汉书·虞诩传注》。
四门学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在洛阳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四门学始此。北齐国子寺有四门学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隋初,四门学博士、助教各五人,学生三百六十人。仁寿元年(601),与太学、州县学并罢。唐复置,隶国子监,设士、助教各六人,直讲四人,学生一靠靠千三百人,五百人为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八百人为庶人子弟之俊异者。宋亦曾置。
四平将军
指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将军。平东将军,晋杜预等为之。平南将军,晋卢钦、羊祜等为之。平西将军,晋嵇绍为之。平北将军,汉末,张燕为之。《宋书·百官志》谓四平皆曹魏置,上举各人或非始任者。南北朝沿置,与四征、四镇、四平,在众多的将军号,均居前列。唐无。
四色官
唐天授二年(691),置禁卫军诸卫司阶、中候、司戈、执戟,称四色官。宋三卫官废无官属,惟金吾卫有一人,仍沿称四色官。
四氏教授
清学官名。掌教授孔孟、颜、曾四氏子孙,由孔子后裔中选用。
四司
明宦官官署统称。即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各有掌印太监、佥书、监工等。
四镇将军
指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四将军。镇东将军,汉末,曹操为之。镇南将军,刘表为之。镇西将军,韩遂为之。镇北将军,魏明帝时,刘靖、许允并为之。以后地位渐低。南朝宋时,四镇为杂号。北魏时,凡加“大”者(如镇东大将军),则位次尚书令。
四征将军
指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四将军。征东将军,汉献帝初平时,马腾为之(一说为张辽)。征南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岑彭为之。征西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冯异为之。征北将军,魏明帝时,刘靖为之。四征,秩均二千石。曹魏时,位次三公。以后渐降至卫将军下,南北朝均置。唐无。
四直都虞候
宋军官名。宋承五代制度,皇帝最亲近之扈从禁军有诸班、诸直,统称班直,皆属殿前司。步军中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统称御龙诸直,统兵官称四直都虞候。
48、台端
唐侍御史的别称。唐侍御史的职务有四,一为推鞫;二为弹举;三为知公廨事;四为杂事,即御史台官署中各种事务。凡御史台中之事,均归侍御史掌管,故有“台端”之号,他人称之为“端公”。
台阁
尚书省的别称。《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法诫扁》云:“光武皇帝……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唐李贤注:“台阁谓尚书也。”因汉尚书台在宫禁内,乃有此称,掌与公府对举。
台省
汉尚书台在宫禁中,当时称禁中为省中, 故尚书省又有台省之称。唐则以台省为御史台与三省(中书、门下、尚书)之合称。
台院
唐、宋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侍御史隶台院。
台谏
唐、宋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与监察御史掌纠弹,通称为台官,谏议大夫、拾遗、补阙、正言掌规谏,通称谏官,合称台谏。明、清都察院并掌纠弹规谏,亦俗称台谏。
49、田畯
官名。掌田之官。《诗·豳风·七月》:“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毛传》:“田畯,田大夫也。”
田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田参军”。
田正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周礼》天官冢宰所属有兽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田猎以及有关田猎政令。北周据之,在秋官府设田正下大夫,正四命,下有小田正上士,并管辖掌犬、司迹(迹知鸟兽处之意)、弋禽、捕兽、掌皮、弭妖、翦蠹、庶蠹(蠹,害虫)诸中士、下士。
50、头司
唐、宋尚书省六部各分四司,各以本行名为头司,余为子司。如吏部分为吏部、司勋、司封、考功四司,吏部为头司,余为子司。他部亦同。
头役
明、清时期,府、州、县署衙役的敬称,口语或称之为头翁。
51、外朝官
汉武帝后,朝官分中(内)、外。中朝官包括皇帝的近臣,如大司马、侍中等。外朝官指以丞相为首的各官,如九卿等。
外刺
官名。汉将军属员,与刺奸同主军中罪法。
外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外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中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钱币出纳等事。参见“大府”、“内府”。
外府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太府寺改置,太府寺卿为外府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外交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始设,受大总统管辖。主官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一设秘书处,有秘书长、秘书等官;设外政、商务、编译、庶务四司,各设司长。北京政府成立后力争上游交部与各部均属国务院,不设秘书处,设总务厅,各司分称交际、外政、通商、庶政。民国二年,改外政司为政务司,取消庶政司,职掌分别移属政务、交际二司。十年,恢复元年制度。十六年军政府时期改为政务、通商、条约三司与情报局。时已在北洋政府覆亡前夕。民国外交部排除清外务部的*考工、榷算二司的大部分事务,始成为纯粹的外交机交。
外史
先秦史官之一。《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四方之志和三皇五帝之书,缮写送达四方的王令。春秋时鲁国设外史。性质与《周礼》所说不同。鲁襄公二十三年(前550年)臧武仲出奔,季武子要为臧氏立盟誓,召见掌管恶臣的外史,询问立盟誓的写法。
外史下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有外史上士、中士、下士。掌书写下达京畿以外的命令,保管四方的志书与三皇五帝的书籍。北周依《周礼》设六官,其春官府有外史下大夫、正四命。《唐六典》谓其掌书籍,即秘书监之任。
外台
一、汉诸者台的别称。又兰台与秘书以称为外台与内阁。
二、东汉刺史以自置掾属,为一方之长,有外台之称。
三、宋代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公事等官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权,实分任御史之责,故称外台。
外委
清指额外委派的低级武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额外外委。职位与下达正官大体相同而待遇稍差。
外务部
官署名。清末,光绪二十七年(1901)订立《辛丑和约》后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地位在六部之上。长官为总理亲王,下设会办尚书、会办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郎中、翻译官等官及司务厅、和会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务司。三十二年(1906),附设储才馆,分设讲习、调查、翻译、评议、撰拟编辑等课程,培养外交人才。宣统三年(1911),废总理、会办等官,改尚书为外务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清外务部各司职掌,不限于外交,包括铁路、矿务、留学等,似总理衙门。
外制
见“两制”。
外宗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外宗。凡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者均系外宗。有爵,意为嫁给大夫或士。可参与宗庙祭祀。参见“内宗”。
52、 戊己校尉
官名。汉初元元年(前48)置,为驻车师屯田的长官。戊己之意,一说谓甲乙丙丁庚辛癸都有相应的方位,戊与己则无。戊己校尉驻地常有移动,故名。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另说谓戊与己位在四方之中,汉所置校尉在西域各国之中,故名。二说均《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宋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谓四师位置不在三十六国的中央,应以前说为是。东汉不常置。魏、晋亦置,但仅有一戊己校尉,并无分为二校尉的事实。东晋咸和二年(327),前凉张骏击俘戊己校尉赵贞,改其治所为高昌郡治,此官遂废。
戊字库
明官库名。属工部。掌贮存甲仗,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53、仙韶大夫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54、训导
见“学正”。
训士
官名。北魏天兴三年(400)置,相当于谏议大夫,与受恩、蒙养、长德均为北魏前期官名。参见“谏议大夫”。
55、叶护
突厥、回纥官名。地位仅次于可汗,通常为可汗之继承人。为可汗子弟及宗族专任、世袭。
叶令吴个
西夏官名。军职,在正钤辖之上(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五十一)。“叶”亦译作“业”。
56、仪宾
明、清亲王、郡王女婿。
仪曹
官署名。三国曹魏尚书台有仪曹,以尚书郎主其事。晋、南北朝时,仪曹属祠部或殿中,所掌为吉凶礼制,隋无仪曹名,但礼部所辖有礼部、祠部,即原仪曹、祠部二曹。后世因称礼部郎官为仪曹。
仪凤司
元官署名。掌乐工、供奉、祭享事务。至元八年(1271),立玉宸院,置乐长、乐副、乐判等官。二十年,改名仪凤司,属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判官等官。二十五年,改属礼部,不置判官。大德十一年(1307),又改玉宸乐院。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其间置官亦有变动。延祐七年(1320),定置大使、副使等官。所属有云和署、安和署、常和署、天乐司、教坊司、兴和署、祥和署、广乐库等。
仪同
官名。仪同将军的简称。
仪同将军
官名。车骑大将军、仪岩石 司的简称。又可简称为仪同。《北史·王雄传》述西魏、北周府兵制度,谓:“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史文语意不清,后人解释,或以为每军二团,每团仪同一人,共四十八仪同;或以为每团仪同二人,共九十六仪同。但仪同为团的主官,则无二致,其官秩为九命。史称当时二十四军之众不满五万,一仪同所统千人。参见“开府将军”。
仪同三司
官名。见“开府仪同三司”。
仪制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朝廷诸礼仪式、清宗室封赠、贡举、学校等事。清末为避傅仪讳,改称典制清吏司。
仪鸾局
金官署名。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物。有提点、使、副使等官。
仪鸾司
官署名。五代后滁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为仪鸾使,掌卤簿仪钛。宋卫尉寺所属有仪鸾司,掌皇帝亲祠郊庙、出巡、宴享及宫廷供帐。所属有金银器皿帟幕什物库、香烛库、毡油床椅铁器杂物库。设勾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明初属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1382)废。改置锦衣卫。
57、议曹
汉丞相府及郡国置,设掾、史等,亦有设举酒者。其主吏议曹掾亦可简称议曹。主谋议。《议旧仪》谓丞相府议曹以学通行修者补任。郡国当同。
议处
清制,对有过失官员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如吏部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如情节轻微,则称察议。
议郎
官名。郎官的一种。秦置。西汉沿置,属于光禄勋,秩为比六百石,与中郎相同,高于侍郎、郎中。议郎职为顾问应对,毋须轮流当值,充当守卫门户等工作。东汉时一般郎官均受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管辖,议郎亦属例外。其官秩也提高到六百石,并得参预朝政。
议礼局
宋官署名。大观元年(1107)置,以执政官兼领,以两制大臣充详议官,掌议定各项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即今传《政和五礼新仪》。
议叙
清制,吏部考核官吏后,对成绩优良者加级或纪录,以示奖励,称议叙。功多者加倍议赐奖盛称,优叙。又由保举而任用的官员亦称议叙,如议叙知县等。
议政处
清初最高官署。清(后金)崇德二年(1637)正式建立,乾隆五十七年(1792)撤销。详见“议政大臣”。
议政大臣
官名。清(后金)太祖建立八旗制度后,又置议政五大臣及理事十大臣共理政刑。此五大臣掌理满族内部诉讼等事,与赞决军国大事的费英东等五大臣不同。太祖去世前,遗命由八固山(八个旗主)主议国政,议政大臣与八贝勒共议之制于是并存。清太宗提高君权,天聪八年(1632),废除八固山共治之法,又于崇德二年(1637)命贝子尼堪、洛托、博洛等与议国政,每旗设议政大臣三人,设议政处为办事之所。入关后,一度打破全由满族王公充当议政大臣的限制。清世祖去后,康熙初年,鳌拜等以议政大臣身份辅政,大权尽落满族王公之手。康熙亲政后,议政大臣权力仅存名义。乾隆五十七年(1792),明令裁撒。
58、印结
清制,凡由外省来京城考试及捐官等事,皆须同乡京官为之具保结,其上盖以部印。保证文书称结,盖印之结称印结。
印历所
宋官属名。属太史局。掌雕印历书。南宋属秘书省。
印造盐茶等引局
元官署名。属户部。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掌印造腹里、行省所用盐、茶、矾、铁等引。有大使、副使。
印绶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管,下设佥书、掌司等员。掌古今通集库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等。
59、永巷令
官名。永巷指宫中妃嫔住地,亦指幽禁妃嫔、宫人之所。秦有永巷令及丞。汉初仍之,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武帝改永巷为掖庭,永巷令、丞为掖庭令、丞。东汉分设掖庭令、永巷令。掖庭令掌后宫贵人采女事;永巷令典官婢。两官均由宦者任职。东汉尚有中宫永巷令,主皇后宫中宫人,亦称宦官。
60、右
即“车右”。古代兵车,主将居中,御者居左,车右在右,执戈矛。
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至元九年(1272),立阿速拔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名为阿速军。至大二年(1309),改立右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以供军储有达鲁花赤、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经历等官。
右藏署
见“左藏署”。
右曹
汉郡与县分曹办事,以功曹、五官曹、督邮、主簿为右曹,因其中除五官掾外,均总揽众务,而其它诸曹各司一职,如贼曹只管盗贼事。故右曹地位高于诸曹。宋文臣伤痛迁之制中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中的职方、驾部、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为右曹。见左曹。
右都威卫使司
元官署名。掌太子、太后侍卫军。世祖中统三年(1262),以五投下探马赤立总管府。至元二十一年(1284),拨属皇太子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后,改隆福宫右都卫威使司,属皇太后。有使、副使、佥事等官。仁宗延祐三年(1315),又置儒学教授。四年,增置蒙古字教授。所辖有镇抚司、五行军千户所、屯田千户所、广贮仓。
右都尉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中等第三级,相当于少校。
右扶风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置,取扶助风化之意,为右扶风(地名)长官,与郡守相当。曹魏改政区中为扶风郡,官名为扶风太守。
右更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级。详见“左更”。
右将军
一、官名。战国已有。秦因这。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仅次于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
二、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军官军衔分三等九级,上等官佐为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右军
官名。即右军将军。西晋置。秦、汉本有前、后、左、右将军,均领兵官。西汉曾置中将军。魏有左将军。晋增置前军、后军、右军三将军。南北朝沿置。魏、晋以来,中军、前军等将军多非领兵官,亦不常置,通常仅为虚衔。东晋王羲之为右军将军,,世号王右军,即其例。
右军校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初等第三级,相当于少尉。
右三部
元官署名。世祖中统元年(1260),初定官制,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合为一署,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五人、员我郎五人。至元元年(1264),别置工部,兵、刑仍合为兵刑部。三年,又并为右三部。五年,再分为工部与兵刑部。
右师
官名。春秋时宋国以右师、左师、司马、司徒、司城、司冠为六卿,右师为六卿之长。《左传·成公十五年》载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
右史
官名。相传周史官有左、右之分。有记言、记事的差别。参见“左史”。
右侍禁
一、宋武散官名。政和二年(1112)改名忠翊郎。
二、宋宦官阶官名。原名殿直,政和二年改此名。
右庶长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一级。详见“左庶长”。
右司
见“左司”。
右卫
元官署名。属枢密院。中统三年(1262)置武卫,至元元年(1264)改为侍卫,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掌宿卫扈从并屯田,遇兵事则参加。各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等官,所属各有镇抚所、行军千户所、弩军千户所、屯田左右千户所及教官。
右文殿候撰
宋官名。绍圣二年(1095),改集贤殿学士为候撰。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候撰,次于集英殿候撰,为贴职之高等。
右武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四阶为右武大地,以代旧官西上閤门使。
右武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六阶为右武郎,以代旧官西上閤门副使。绍兴(1131-11162)时改为第三十四阶。
右贤王
匈奴贵族封号。二十四长之一,在右部诸王侯中地位最高,与诸右王居匈奴西部,自置于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
右相
一、右丞相的简称。
二、官名。春秋齐景公始置。唐龙朔二年(662)和天宝元年(742)二度改中书令为右相。
右校署
官署名。见“左校署”。
右尹
楚国官名。见“左尹”。
右治狱
宋官署名。属大理寺。元丰二年(1079)置,掌审理京师百官或皇帝特旨交审案件及追究官物。由推丞审理。元祐三年(1088)一度废罢,绍圣二年(1096)恢复。分四案:左右寺案掌断讫公事案后收理追赃等,驱磨案掌追查两推官钱、官物、文书,检法案堂检断左右推案并供检应用条法,知杂案掌有关杂务之类。又有开拆司、表奏司,并有左、右推掌审理各处送下案件及定夺等。
右柱国
明文勋官名。正一品。
右丞
官名。自汉至金有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元及明初有中书右丞、中书左丞(元先右,明先左)。又清末新设和部及民国袁世凯统治时期亦置右丞。详见“左丞”。
右丞相
官名。与左丞相并列,参见“左丞相”。
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元十八年(1281),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右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等官。所属有千户所十二翼、蒙古学教授及儒学教授。
61、玉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玉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及府、史、胥、工、贾、徒等人员。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等珍贵物品。所属的工指治玉器的工匠。参见“大府”、“九府”。
玉资伯克
官名。南疆维吾尔族伯克之一,亦作玉孜伯克。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因其旧名设置,掌百户片输,七品。员额:伊犁七十人,喀喇沙尔,库尔勒四人,布古尔二人。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裁撒。
玉牒所
官署名。掌修皇族谱牒。唐后期有修玉牒官。宋仿唐制,淳化六年(995)设局,置修玉牒官,以学士典领,属宗正寺。绍兴十二年(1142),袭旧制建玉牒所,提举官以宰相、执政充任,修玉牒官以侍从官兼充,宗正卿、少卿以下同修纂。二十九年,并玉牒所于宗正寺。玉列赤局  元官署名。属尚工署。仁宗延祐六年(1319)始置。掌裁制缝线等事。有提领、大使、副使等官。
62、驭仆寺
官署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东宫官署仆寺为驭仆寺。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参见“太子仆”、“仆寺”。
63、札付
上级委派下级办事的指示文书。明、清朝廷与地方官署长官称堂官,其委派属员办事的文书称堂札。
札兰额真
官名。甲喇额真的异译。
札鲁忽赤
蒙古语“断事官”,亦作札鲁花赤、札鲁火赤。蒙古汗国初建时,只设此官,处理各种事务。大汗与诸王所设之官,均用此称。元朝既建,官制渐备,乃置大宗正府,设札鲁忽赤,专理蒙古公事。札鲁忽赤员数,常有变动,世祖至元二年(1265)初置大宗正府时,设十员。后最多时达四十六员。
札萨克
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执政。清分蒙古族居住地区若干旗, 每旗置札萨克一人,以蒙古贵族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充任。掌一旗政令,统领步众,受理藩院与将军、都统节制。并置协理台吉二人或四人,赞襄旗务,亦以台吉以上充任。属官有管旗章京、副章京、参领、佐领、骁骑校等。
64、正参领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参领为第五阶,正三品,相当于旧制的参将,有任统带官(标统,即团长)、统制官的正参谋官(师参谋长)等官的资格。自正参领起,至第十阶的协军校,每阶都有加“同”字的,即同正参领、同副参领、同协参领、同正军校、同副军校、同协军校。有“同”字者,不能任带兵官,只能担任军需、军医、军法、军乐、书记等职。
正长
官名。民国初建时,南京临时政府所属海军部的军机处和上海要港处,以正长为主官官名;又财政部所属造币厂总厂亦设正长,即总厂厂长。
正都统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大将军、将军为第一阶,正一品。正都统为第二阶,从一品,相当于旧制的提督,有任总统官(军司令官)的资格。正都统与第三、四阶的副都统、协都统均为上等(相当于将级)。正都统之积劳者可升第一阶的将军、大将军。
正奉大夫
文散官名。宋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阶,元丰改制后停用。大观二年(1108)再置。为文官第七阶。金为第十二阶,从三品。元、明均从二品。正侍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三阶为正侍大夫,以代旧官延福建省宫使。
正奉郎
明宦官散官名,正七品,为宦官第七阶。
正纪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九品上。元升至正八品。明废。
正军校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正军校为第八阶,正五品,相当于旧制的守备,有任队官(连长)等官的资格。
正任
宋承宣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皆无实际职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凡不带阶官者为正任,否则为遥郡。正任能参预朝谒御宴,遥郡则否。正任按其品级依次迁转,遥郡则按其阶官迁转。
正侍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五阶为正侍郎。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二十三阶。
正途
清制,官吏由进士、举人出身者称科甲,与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生及恩优监生、荫生出身者皆为正途,其由捐纳或议叙等得官者则称异途出身。异途经保举,亦同正途,但不得考选科、道。非科甲正途,不得为翰林院、詹事府及吏、礼二部官,满族官员不拘此例。
正卫郎
明宦官散官名,从七品,为宦官第八阶。
正言
官名。宋端拱元年(998),改左拾遗为左正言,属门下省,改右拾遗为右正言,属中书省。掌对皇帝规谏讽谕。
正仪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正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文官第六阶,正四品上。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六部侍郎。后定为文官第八阶。金正四品上,元升为正三品。明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清废。
正印官
明、清百官印信除少数外皆正方形,依不同品级规定其大小,分别以银、铜铸成,俗称地方长官自布政使至知州、知县等为正印官。临时差委及非正规系统官员不用正式印信,两种官员对举时,俗称印委各员。
正治卿
明文勋官名。从二品。
正治上卿
明文勋官名。正二品。
正字
官名。北齐始置于秘书省,隋、唐、宋沿置。与校书郎同掌校雠典籍,订正讹误,辽属秘书监著作局。隋、唐并有太子正字,亦掌刊正文字。
正谏大夫
官名。唐龙朔二年(662),改谏议大夫为正谏大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65、主簿
官名。掌置。各级主官属下掌管文书的佐吏。《文献通考》卷六十三:“盖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自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监以至郡县皆有之。”隋、唐以前,因为长官的亲吏,权势颇重。魏、晋以下统兵开府之大臣幕府中,主簿常参机要,总领府事。习凿齿曾为桓温的主簿,时人曰“三十年看儒书不如一诣习主簿”。此为主簿权势最盛之时。隋、唐以后,主簿是部分官署与地方政府的事务官。隋、唐三省六部不设主簿,惟御史台、诸寺等署有之。唐诸州以录事参军取代主簿。南宋中叶后,御史台也不设主簿。元诸寺、监、院有关人员,或称主簿,或改称典簿,县主簿简称为簿。明、清太仆、鸿胪二寺及钦天监称主簿,太常、光禄二寺及国子监称典簿,县署则仍称主簿。均系低级之事务官。
主稿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文牍者。各部就所司官中选派熟悉部务者担任。
主管架阁库
官名。掌保管帐籍文案等档案。宋尚书省有管干架阁库官,宣和(1119-1125)间废。绍兴十五年(1145)复置,吏、户部各一员,礼、兵部共差一员,刑、工部亦共差一员分以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为名。嘉定八年(1215),又置三省、枢密院架阁官。金、元尚书省有架阁库管勾官,明废。
主管书写机宜文字
宋官名。制置使、留守、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的属官。掌机要文件。
主计
《史记·张丞相列传》:“迁为计相,一月,更以列侯为主计四岁。”《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仅言为计相四岁,不云更为主计。如淳注:“以其所主,因以为官号与计相同。时所卒立,非久施也。”此以计相与主计均为汉初临时官名。颜师古亦主此说。近人吕思勉认为计相即御史,主计为其职务,非官名。见《吕思勉读史笔记》乙秩“计相主计”。
主记
官名。即主记室。置掾称记室掾,置史即称记至史,后者较多。汉、魏、两晋、南朝郡县属吏之一,北朝仅北齐清都郡及畿县有此吏。主记录文书等事。
主将
太平天国官名。有五军主将,主将前分别加前军、后军、左军、右军、中军字样。又有四方主将,于主将前加靖东、平西、定南、征北字样。此外尚有护京正主将。五军主将地位极高,前期的萧朝贵等,后期的陈玉成等都曾任主将。
主爵
官名。掌封爵等事。秦官有主爵中尉。汉景帝改名为主爵都尉,掌有关列侯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将列侯事移属大鸿胪,改都尉为右扶风,变成京师地区三地方行睡长官之一。以后北齐吏部有主爵曹,设主爵郎中,掌封爵事。隋改名为主爵侍郎,炀帝又改为主爵郎。唐初再改为郎中,后又改主爵为司封。
主爵都尉
汉官名。景帝中六年(前144)由主爵中尉改,掌封爵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为右扶风,职掌全异。
主爵中尉
官名。秦置,主管列侯事。西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改称主爵都尉。
主考
明、清官名。掌主持各省及京师乡试。职务为总阅应试人的试卷,分别去取,核定名次,将取中的举人及试卷奏报插帝。明初惟两京乡试简派翰林官任主考,各省聘明经公正的儒官、儒士担任。代宗景泰三年(1452)起改由教官主试。后屡有加派京官之议,嘉靖时曾试行两行,万历后,始定以翰林或科、部官派充。主考为伊,明为每省二人,清制一正一副。惟顺天乡试于乾隆中改变改为正副三人。道光后一般为一正三副。清初主考也有简派举人、贡生出身者。康熙后,限用翰林官,间用进士出身的部属官。
主客
官名。战国齐曾置。西汉成帝置尚书,有客曹《续汉书·百官志》说,《晋书·职官志》作“主客曹”),掌少数民数及外国事。东汉分南主客、北主客两曹。魏有南主客。晋初曾有左、右、南、北四主客,或仅有主客(《通典·职官五》说,《晋书·职官志》云魏与晋初有客曹,晋太康中已无客曹)。宋、齐、梁、陈均有主客。北魏吏部管南主客,祠部管左主客。北齐改左主客为主爵,属吏部尚书;南主客为主客,属祠部尚书。隋改祠部为礼部,以主客为礼部一司,设主客侍郎,炀帝改为主客郎。唐又改为主客郎中。宋、明、清礼部均有主客司,设郎中、员外郎等官,掌藩国朝聘事。
主客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接待外国使节。
主吏掾
官名。秦县令属吏,主管群吏进退。萧何在沛县曾任此职。汉改设功曹,此名废。
主事
官名。东汉有光禄主事。《唐六典》一注引《汉官仪》:“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次补尚书郎,出宰百里。”南北朝时,宋中书通事舍人之下有主事,据《宋书·百官志》,宋以前已有此官,本用武官,宋改用文吏。北魏尚书各司有主事令史,意为令史之和隋炀帝去掉令史二字,称主事。唐尚书省与六部及中书、门下二省均有主事,列从八品下,以流外善刀笔者为之。宋三省与枢密院主事为群吏之首,列从八品。不在正式官员之内。金用士人为六部主事,列从七品。金世宗规定非特旨不得用吏人为此官,并选用进士任职。元同。明为各部司官中最低的一级,官阶正六品。清沿袭,进士分到各部,先补主事,递升员外郎、郎中。内务府、理藩院等官署也有主事。辛亥革命后,仍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为委任职。
主书
官名。主文书之官。晋中书省置,本用武官,南朝宋改用文史。宋置主书令吏,陈置主书而去令史之名。北魏亦为主书令史,北齐称主书。隋再加令史,唐又除之。宋以后不设。
主章长
官名。秦、汉将作少府(大匠)属官有主章长及丞。掌管木材。东汉省。参见“东园主章”。
主政
官名。主事别称。明六部各置主事,位次员外郎。清沿置,凡中进士,入部任职,须先补主事,再递迁员外郎。
66、仔本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仔琫”。为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商上”办事之官。“商上”为库藏出纳之所。仔本掌管财政收支员四人,四品,受噶伦一人管理。
67、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至元九年(1272),初立阿速拨都达鲁花赤,置属官。二十三年,名为阿速成军,至大二年(1309),改立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掌宿卫城禁,兼营潮河、苏沽两川屯田,以供军储。有达鲁花赤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经历等官。
左藏东西库
宋太府寺所属机构,掌受四方财赋这人,以供给朝廷各项开支。原分南北两库。徽宗政和六年(1116),修造新库,改名东西库。西京(今洛阳)、南京(今商丘)、北京(今大名)也各置*左藏库。
左藏署
官署名。晋有左右藏,属少府。南朝梁左右藏属太府卿。北齐、隋、唐太府寺都有左右藏署。唐左藏掌钱帛杂綵,右藏掌金玉、珠宝、铜铁、骨角等。宋太府寺无右藏,而有左藏东西库,掌收纳各地财赋收入,以为朝廷经费。金、元左、右藏属太府监。金左藏掌金奶珠玉宝货钱币,右藏掌锦帛丝绵毛褐诸道常课、诸色杂物。元左藏掌收支常课、和买(意为非强迫收购)纱罗布绢丝绵等物,右藏掌收支金银宝钞及水日玛瑙玉璞等物。
左曹
宋文臣叙迁之制,尚书省六部二十四司的吏部、户部、礼部为左名曹,司封、司勋、考功、度支、金部、仓部、祠部、主客、膳部为左曹;兵部、刑部、工部为右名曹,职方、驾部、库部、都官、比部、司门、屯田、虞部、水部为右曹。此外,户部亦分左右曹,分管不同事务。
左都威卫使司
元官署名。掌太子、太后侍卫军。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以侍卫亲军一万户拨属太子东宫,立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成宗即位后,改隆福宫左都威卫使司,属皇太后。有使、副使、佥事等官。武宗至大三年(1310),立一千户所、八百户翼统领造作军士八百人,分属造作。仁宗延祐三年(1315),置教授。英宗至治三年(1323),废军匠千户所。所辖有镇抚所、二行军千户所、二屯田左右千户所、二弩军千户所、资食仓。
左都尉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中等第二级,相当于中校。
左断刑
宋官署名。属大理寺。元丰二年(1079)置。掌各地奉劾命官、将校及大辟囚以下定罪处刑。定罪时,大理司直、大理评事决定后,由断丞审议,大理正审定。分三案:磨勘案掌批会吏部等处改官事,宣黄案掌凡断讫命官指挥,分簿案掌行分探诸案文书。
左冯翊
官名。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始置,为左冯翊(地方)长官,相当于郡守。曹魏改政区名为冯翊郡,官名为冯翊太守,移治临晋(今大荔)。
左更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二级。“更”指更卒,即轮流服役的士卒,左更与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均以更卒之将为爵位名。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及《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刘劭《爵制》。
左将军
一、官名。战国已有。秦因之。汉不常置,金印紫绶,位仅次于上卿,职务或典京师兵卫、或屯兵;边境。汉末以后,将军名号繁多,名称素朴之前、后、左、右之类,遂渐废弃。
二、民间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军官衔分三等九级,上等官佐为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左军校
官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所定*军衔的初等第二级,相当于中尉。
左三部
元官署名。世祖中统元年(1260),初定官制,以吏、户、礼为左三部,合为一署,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郎中四人、员外郎六人。至元元年(1264),改为两部,吏、礼仍合为一部,称吏礼部,户部则单独设立。三年,又并为左三部,五年,再分设户与吏礼部。
左三部照磨所
元官署名。掌吏、户、礼三部钱谷计帐事务。有照磨一员,典吏八人。
左省
唐以之称门下省,宋以之称礼部。
左师
官名。(1)春秋时宋国执政官。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为仁使为左师以听政。见《左传·僖公二十年》。(2)战国时赵国无实权的高级官名。《史记·赵世家》考成王元年“左师触龙言愿见太后”。《资治通鉴》有相同记载。胡三省注:“冗散之官以优老臣者也”。
左史
官名。春秋时晋、楚两国设置。《礼记·玉藻》谓左史记动,右史记言。而《汉书·艺文志》又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顾栋高《春秋大事表》认为左史记言即内史,右史记事即太史。此说尚难证实。晋悼公十四年(前559)晋伐秦,深入泾水流域,下军帅栾懕擅自撤军东归,左史因谓魏绛:“不侍中行伯(指中军帅荀偃命令)乎”(《左传·襄公十四年》)。可知左史乃随军记事之官。楚灵王时有左史倚相,王孙圉称为楚国之宝《国语·楚语》。
左侍禁
一、宋武散官名。政和二年(1112)必名忠训郎。
二、宋宦官阶官名。原名内西头供奉官,政和二年改此名。
左庶长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十级。《汉书·百官公卿表》颜量古注:“庶长,言为众列之长也。”又《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刘劭《爵制》,谓庶长系军将,以所率皆庶人,故名。
左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尚书都省置左、右司郎,掌都省事务,唐、宋皆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掌副尚书左、右丞处理都省各司事务。元并尚书省于中书省,中统元年(1260)置左、右司,至元十五年(1278)分置两司,分掌中书省各房事务。明初沿袭,旋废。
左徒
官名。战国时楚国设置。屈原曾任此职,“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史记·屈原列传》)。黄歇于楚顷襄王时曾为左徒,侍从太子熊元入质于秦,太子即位,即考烈王,黄歇由左徒升为令尹(《史记·楚世家》)。
左屠耆王
匈奴贵族封号。匈奴语称“贤”为“屠耆”,左屠耆王即左贤王。
左卫
见“右卫”。
左武大夫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十三阶为左武大夫,以代旧官东上閤门使。
左武郎
宋阶官名。徽宗政和(1111-1117)中,定武臣官阶五十三阶,第二十五阶为左武郎,以代旧官东上閤门副使。绍兴(1131-1162)时改为第三十三阶。
左贤王
匈奴贵族封号。在匈奴诸王侯中,地位最高,常以太子为之。乌珠留单于时(前8-13),以任左贤王者相继死亡,认为此号不详,曾改称“护于”。与左谷蠡王、右贤王、右谷蠡王合称“四角”,贵于其余王侯。诸左王所居在匈奴东部。
左相
一、左丞相的简称。
二、官名。春秋齐景公始置。唐龙朔二年(662)和天宝元年(742),二度改侍中为左相。
左校署
官署名。汉将作大匠属官有左校令、右校令。秩各六百石,分掌左右工徒。魏左右校属材官(指少府所属材官校尉)。晋左校令属少府。南朝宋、齐均有左校令。梁有左右校署,属大匠卿。北齐左校属太府寺。隋又于将作寺置左右校置。唐承隋制,左右校署属将作监,各有令及丞,令秩从八品下。左校署掌制作乐县簨簴、兵仗、丧葬仪物等木器,右校署掌版筑、涂泥、丹垩等泥工,宋以后废。
左尹
楚国官名。又有右尹。位次于令尹,为楚国之卿。
左右豹韬卫
唐光宅元年(684),改左右威卫为左右豹韬卫。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左右备身府
官署名。隋置。详见“左右千牛卫”。
左右大当户
匈奴官名。单于的重要辅臣,位在大都尉之下,其号世袭,各有分地。分别统军,指挥作战。为“万骑长”之一。世由兰氏为之。参见“二十四长”条。
左右大都尉
匈奴“万骑长”的称号。参见“二十四长”。
左右大将
匈奴的“万骑长”的称号。参见“二十四长”。
左右都御史
官名。明置左、右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秩正二品,掌监察内外百官,并与刑部、大理寺共同审理重大案件。清以左都御史为都察院长官,秩从一品,右都御史为各省督抚兼衔,乾隆 十三年(1748)废兼右都御史衔。参“副都御史”、“佥都御史”。
左右奉宸卫
唐龙朔二年(662),改左右千牛卫为左右奉宸卫。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左右府
唐初十六卫之两卫,由隋末左右备身府改。高宗时,改为左右千牛府,旋又改称左右千牛卫。参见“十六卫”、“左右千牛卫”。
左右骨都侯
匈奴官名。为匈奴异姓大臣之首,佐单于执政。《晋书·四夷列传》作都侯,谓世由乔氏任职。《史记》、《汉书》所举匈奴贵姓,仅呼衍氏、兰氏、须卜氏。《后汉书》多出一个丘林氏。《晋书》所举为呼延(即呼衍)、卜、兰、乔四氏。卜氏当即须卜氏,吕思勉认为乔氏即丘林氏,见所著读史札记》乙帙《匈奴官制》。
左右谷蠡王
匈奴贵族封号。“谷”音“鹿”。《晋书》“谷”作“奕”。左右谷蠡王各为*二十四长之二,次于左右贤王,有自置的千长、百长、什长、裨小王、相、都尉、当户、且渠等。左右谷蠡王分居于匈东西部。与左右贤王合称“四角”,地位高于其余王侯。
左右光禄大夫
官名。晋始于光禄大夫外加置。隋炀帝定散官称号为九大夫、八郎。左光禄大夫正二品,右光禄大夫次之、从二品。唐以下不设。
左右候卫
隋炀帝时十二卫之两卫。原名左右武候。唐初仍为左右候卫,高宗改为左右金吾卫。参见“十六卫”、“左右武候”、“左右金吾卫”。
左右监门率
见“太子左右监门率”。
左右监门卫
隋、唐十六卫的两卫。隋设左右监门府,每府将军一人,堂宫殿门禁及守卫事,属员有郎将、校尉、直长、长史、司马、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行参军等。炀帝改将军为郎将,增置左右门尉员一百二十人,门候员二百四十人,分掌门禁。唐初仍旧名。龙朔二年(662),改“府”为“卫”。唐制,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中郎将及长史、录事参军、兵曹参军、胄曹参军,下尚有监门校尉,两卫各三百二十人,立长各六百八十人,长人长上二十人,立长长上各二十人。宋仍有左右监门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但无实职。
左右街使
唐官名。掌京城街道治安,以及修桥种树等事,常以金吾将军充任,故亦称金吾街使。
左右金吾卫
唐十六卫的两卫。北周夏官所属,有武环率下大夫、武候率下大夫等官。隋有左右武侯,皇帝出行时,先驱后殿,日夜巡察,止宿时司警戒之责。炀帝改为左右候卫,所领军士称佽飞。唐初未改。龙朔二年,采用汉执金吾旧名,改称左右金吾卫,设大将军、将军及长史、诸曹参军,与其他各卫相同。以后又是增设上将军,掌宫中及京城日夜巡查警戒,仍随从皇帝出和如上文所述。宋有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大将军等官,无实职。
左右匡政
唐官名。龙朔二年(662)由左右尚书仆射改置。咸亨元年(680)十二月复旧。
左右领军卫
唐十六卫的两卫。汉末,曹操为丞相,置*领军为相府属官。后有中领军、领军将军等官。隋初之左右领军府,不置将军。炀帝改为左右屯卫,所领兵称羽林。唐采旧名,改隋之左右御卫为左右领军卫。设官及职掌均同其他各卫。
左右领左右府
官署名。隋置,详见“左右千牛卫”。
左右内率
见“太子左右内率”。
左右千牛卫
唐十六卫的两卫。隋文帝置左右领左右府,各设大将军、将国、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牛备身十二人,掌执千牛刀;掌身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身六十人,掌宿卫侍从。两府又各有长史、司马、录事、仓兵二曹参军、铠曹行参军等。所谓千牛刀,乃帝王防身刀,取《庄子·养生主》庖丁割数千牛而刃若新发于硎之意,以喻刀之锋利,故名。炀帝改名为左右备身认,各置备身郎将、直斋,发放改千牛备身称千牛左右,备身左右称司射左右,其余长史、录事等大体仍旧,惟增骑曹参军。此外又增置折冲郎将、果毅郎将,统领“骁果”(见“雄武郎将”)。唐初仍为左右领左右府。显庆五年(660),改为左右千牛府。龙朔二年(662),改“府”为“卫”。设上将军、大将军等官与诸卫同,千牛备身与备身左右则统称千牛备身,执掌与隋初的左右领左右府相同。
左右清道率
见“太子左右清道率”。
左右侍
官名。北周有左右侍上士,秩正三命;左右侍为禁卫武官,银甲执长刀,陪于中侍之后,参见“中侍上士”。
左右司卫
官名。西晋起,太子宿卫有左右二卫率。北周改左右二卫为左右司卫,率改称大夫,有左右司卫上大夫、左右司卫中大夫、左右司卫上士。
左右司议郎
唐官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司议郎为左司议郎,太子舍人为右司议郎。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左右司御率
见“太子左右司御率”。
左右寺正
官名。明大理寺有左右二寺,按地区分理天下刑狱。二寺各设寺正、正六品,寺副二人、从六品(后减右寺副一人),及评事四人。建文时曾改左右寺为司,寺正为都评事,寺副为副都评事,成祖时复旧制。
左右肃机
唐官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尚书左右丞所属郎中为左右承务。咸亨元年(680)十二月复原名。
左右屯卫
隋炀帝时的十二卫之两卫,由文帝时的左右领左右府改。唐改为左右威卫。
左右威卫
唐十六卫的两卫。隋文帝时有左右领军府,不置将将军,而有长史、司马、掾属及录事、功、仓、户、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及行参军等官,掌十二军(指宿卫各军)籍帐、差科、词讼等事。炀帝改为左右屯卫,所领军士称羽林。唐改为左右威卫,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亦有长史及诸曹参军,职掌同左右卫。参见“十六卫”、“左右卫”。
左右卫
汉始有卫将军。魏末又置中卫将军,晋武帝分中卫为左右卫将军,掌宿卫营兵。南北朝沿置。北齐左右卫府,各设将军一人,分掌左右厢,以武卫将军为副贰,将军府有司马、功曹、主簿、录事等官。隋、唐为十六卫中的两卫。隋初仍称左右卫,各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及行参军等官。左右卫各统亲卫,有开府、仪同等官。炀帝改左右卫为左右翊卫,所领军士称骁骑。唐又为左右卫,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下有录事参军、仓曹参军、兵曹参军、骑曹参军、胄曹(铠曹改)参军。左右卫掌宫禁宿卫,总辖五府三卫(亲卫、勋卫、翊卫为三卫,亲卫之府称亲府,连同勋一府、勋二府、翊一府、翊二府,共五府)。五府中郎将,左右郎将掌领担任宿卫的校尉、旅帅、队正等,并以番上之名簿送交大将军,分配职务。宋仍有左右卫上将军、大将军、将军等官,均为环卫官,无定员及实职。
左右卫率
见“太子左右卫率”。
左右武候
隋文帝所置十二府之二。各有大将军、将军及长史、司马、录事等曹参军各官。掌于车驾出时先驱后殿,日夜巡察等警卫任务。炀帝改为左右候卫,为十二卫之二。参见“十六卫”、“左右候卫”。
左右武侍率
官名。唐太子十率的左右司御率,在隋炀帝大业三年(607)至唐高祖武德五年(622)间,称左右武侍率。参见“左右宗卫”、“太子左右左右司御率”。
左右武卫
隋、唐十六卫之两卫。汉末,,曹操为丞相,有武卫营。魏文帝置武卫将军,统率禁旅。隋采其名,置左右武卫府,领外军宿卫,所领军士称熊渠,有大将军等官。唐沿设,上将军、大将军、将军以下,有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各曹参军等官,职掌同左右卫。
左右巡使
官名。唐开元年间,以殿中侍御史充任,掌朝会时班序,禁杂立喧哗。宋咸平四年(1001),以监察御史二人充,掌祭祀、朝会班序,右巡主文官,左巡主武官,并纠察常参班簿、禄料、假告等,祭祀则兼监祭使。元丰改制后废。
左右鹰扬卫
唐光宅元年(684),改左右武卫为左右鹰扬卫。神龙元年(705),复原名。
左右虞候开府
官名。隋文帝设左右虞候,各有开府一人,主东宫斥候同奸之职。炀帝改为左右虞候率。唐高宗时改为左右清道率,见“太子左右清道率”。
左右玉钤卫
唐光宅元年(684),改左右领军卫为左右玉钤卫。神龙元年(705),复原乐。
左右御卫
隋炀帝时禁卫部队十二卫之两卫。炀帝加置,所领军士称射声。唐改为左右领军府,后又改府为卫。参见“十六卫”、“左右领军卫”。
左右宗卫
官署名。唐太子十率的左右司御率府,隋初为左右宗卫,以由皇族人员任侍卫得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称左右武侍率。唐武德五年(622)至龙朔二年(662)间,又称左右宗卫。神龙元年(705)至景云二年(711)亦为左右宗卫。余为左右司御率府,见“太子左右司御率”。
左右骁骑卫
隋炀帝时的十二卫之两卫,由文帝时的左右备身府改。唐改为左右骁骑府,后再改为左右骁卫。详见“左右骁卫”。参见“十六卫”。
左右骁卫
骁骑将军始于汉武帝时李广之任。魏置为中军,有营兵。晋骁骑与领军、护军、*左右卫、游击六将军为六军。南朝梁、陈以旧骁骑将军为云骑将军,又另置左右骁骑将军。北朝魏、齐均置骁骑将军。北周也有左右骁骑率上士、倅长中士、倅长下士,掌骁骑之士。隋、唐为*十六卫的两卫。隋开皇十八年(598),置左右备身府。大业三年(607),改左右备身府为左右骁骑卫,所领名豹骑。唐武德五年(622),改称左右骁卫府。后去“府”字,为左右骁卫。唐每卫置上将军、大将军将军,有长史、录事参军,仓、兵、骑、胄等曹参军。职掌同左右卫。宋仍有左右骁卫上将军、大将军等官。实无所领。
左右翊卫
隋炀帝时十二卫之两卫,原名左右卫,炀帝改称左右翊卫。
左柱国
明文勋官名。正一品。
左丞
一、官名。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置尚书,员五人,丞四人,光武帝减二人,始分左右丞。尚书左丞佐尚书令,总领纲纪;右丞佐仆射,掌钱谷等事,秩均四百石。历代沿置,为尚书令及仆射的属官,品级逐渐提高,隋、唐时至正四品。宋、辽、金亦置。金正二品,与参知政事同为执政官,为宰相佐贰。元以中书省总政和,于中书省设右丞、左丞,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丞”明初置,先左后右。洪武十三年(1380),废中书省时罢。
左丞相
官名。春秋末齐景公置左、右相各一人。战国时秦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各一人。秦统一后,仍以丞相为百官之长,有两人时,分为左右,以右为上。西汉惠帝、高后时亦有左右丞相,文帝后只置丞相一人。北齐、北周也有左右丞相。唐武后曾改尚书左右仆射为文昌左右相。玄宗开元时又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但不理政事,并不是宰相。天宝时仍恢复仆射原名。而改侍中为左相,中书令为右相,后亦复旧。南宋、元及明洪武十三年(1380)前,都有左右*丞相,为执政的真*宰相。
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官署名。侍卫亲军指挥机构之一。至元十八年(1281),以蒙古侍卫总管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左翊蒙古侍卫总府依五卫之例,置指挥使司。大德七年(1303),改左翊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有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佥事等官。所属有千户所七翼、蒙古教授及儒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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