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总是在变化的。以前读鲁迅先生遗言,对他的不肯原谅,不肯宽恕的说法还有些不可理解,难以接受,现在却越来越觉着道理了。有些人虽说在别人那儿表现得有好的一面,但和你却是无关的。他冒犯了你,损害了你,得罪了你,是当“记仇”的。如若不记,这世间的规则便被破坏了。看《史记》时我在想,书中为何要浓黑重彩地描写那些不要命的刺客,那些暴力分子?后来我想,刺客代表着一种使有权势者惧怕的力量,黎民百姓渴望有那样的一些人来主持公道,维护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权力。法制社会不允许报私仇,无形中也让一些有权势的人有恃无恐,为所欲为。有时你会遇到不讲道理的,蛮横的人,有些人被我们称之为垃圾人,有着满满的负能量,谁碰着犯着都要倒楣。其实那样的一些人往往是挺可怜的人。是什么让他们变成了那样一种人呢?我想,不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而是整个社会环境。那些人最大的问题是,无能且又较真地在活着,很难改变自己,让自己在越来越多元化的时代中见风使舵,随波逐流。
为什么我会反对“爱憎分明”,因为爱也好,恨也好,是无法真正分得清楚明白的,主张那样去为人处世,相当于是有意无意间制造“敌我矛盾”,不利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的和谐。人真正成熟而理性的表现是,不会随便爱一个人,也不会随便恨一个人。但人有权力选择不原谅,不宽恕。从人性的角度上来说婚姻是不道德的,从社会上角度上来说这又是必须的。人都是被社会生活改造出来的一种智性动物。在这种情况下,男人和女人之间从来没有真正相互理解过,男人和女人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但却是两个世界里的人。所有看透了的男人都有出家当和尚的理由,所以看透了的女人也都有不婚不嫁的理由。可以说,婚姻中的男女没有一对不是苟且。你也可以说婚姻中的男女都是好样儿的,都是高尚的,因为大家在相互牺牲,相互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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