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必须按平仄填写吗?
上下句平仄相反,诗家称之为“对”;上联第二句与下联第一句平仄相同,诗家称之为“粘”。粘对是格律诗与古体诗的区别点,不按平仄要求填写,就不是格律诗,而是古体诗。
格律诗句中汉字平仄在正格平仄基础上,各句中的“一三五”字在有效规避孤平、孤仄、三平尾、三仄尾等理想平仄要求下,可以“不论”;离句尾字越近,平仄要求越严格;越远,平仄要求越宽。各句中的“二四六”字,必须“分明”,不能随意变动,否则会产生孤平格律硬伤或改变句型类别,导致严重影响粘对;失粘失对的诗不是格律诗,而是古体诗。例如五言律绝,首句“仄起不入韵”的句型类别,其基本平仄格式是“仄仄平平仄”,可按平仄粘对规则和押韵要求推出如下正格格式:
仄仄平平仄①
平平仄仄平②(押韵)
仄平平仄仄③
平仄仄平平④(押韵)
①②,③④必须平仄相反,达到“对”的要求。
②③必须平仄相同,达到“粘”的要求。
③④第一字处于“一三五不论”的位置,且离句末字较远,平仄要求较宽,可变动为: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这样的平仄格式叫做“变格”,是相对正格而言的“宽格”句式,是被古人律绝和律诗允许的。
如果①句离句末尾字较近的第三字平改为仄了,即:
“仄仄(仄)平仄”就犯“孤平”,也是失替的变格,不是格律诗,而是古体诗了!
而①句中的第二字平仄一定不能随便改动,否则就不是“仄起”类型的起句了,而是“平起”类型的句式了,即:
“仄(平)平平仄”,并且违背了格律诗句“两两平仄交替”的基本平仄原理,诗家称之为平仄“失替”。平仄失替的诗不是格律诗,而是古体诗。
如果①句改动离句末尾字更近的第四字,即:
“仄仄平(仄)仄”,就造成“两仄夹一平”,启功先生在《诗文声律论稿》中称之为“孤平”,是诗家公认的格律“硬伤”,是写格律诗的大忌!
从上述分析比较,可知格律诗必须按“两两平仄交替”原理和平仄粘对规则要求来填写。否则就不是在写格律诗,而是在写没有平仄要求的古体诗了!
写格律诗不自觉严格遵守平仄规则,把平仄失替的叫做“拗救体”,把平仄失对的叫做“偷春体”,把平仄失粘的叫做“折腰体”……“没有规矩”了就“不成方圆”了,一切就都乱套了!格律诗与古体诗,甚至与其他体裁也混在一起,就没有区分作品体裁形式的必要了,还叫做什么律绝或律诗呢?连小孩子下象棋都知道自觉遵守象棋游戏规则,兵不能后退,马不能走直线,难道我们写格律诗的成人还不如小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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