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品的总督年俸银为一百八十两,禄米为一百八十石。清-朝一品的年薪大约是二十四万元。以此类推,七-品的年薪是六万元。这个工资水平真心不高,政-府就允许地-方-官-员搞一些制度性的贴补,最有代表性的就是耗羡银制度。
什么是耗羡,就是地方官收税的时候以损耗的名义加收的赋-税。为什么会有损耗呢?征收的税赋主要是粮食和银子。粮食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有发霉变质的,还会有被虫鼠鸟雀吃掉的,所以会消耗一部分;征收银子时,民众交的大多是碎银子,要将这些碎银子熔铸成官制的银锭,熔铸的过程也会有损耗。这些钱粮的损耗自然要让民众承担,所以征-税的时候一般要多加收一部分损耗,这就是耗羡。
雍正时,为了打击地方-官吏-腐-败并减轻民众负担,实行了耗羡归公制度,将全部耗羡固定为正税并上交,取而代之的是给地方-官-员的养-廉-银。总--督的养-廉-银一万六千两,加上俸-禄,折合今天的年收入超过一千万元;地方-知-县的养-廉-银一千二百两,加上俸-禄,年收入约合今天的八十万元。
至于不能收税的京-官,就靠地-方-官的送礼了,而且套路极其繁多。比如冬天的时候要送“炭敬”来买炭取暖,夏天的时候要送“冰敬”来买冰降温,过年时要送“年敬”来买年货,家里有喜事的时候还要送“喜敬”贺喜,甚至门卫都要送“门敬”来慰问打点。所以,清-官-员的额外收入非常高,并不靠基本工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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