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购买2斤7两黄辣丁鱼,带你学习法律知识!
userphoto

2023.06.01 黑龙江

关注

马女士去市场买新津黄辣丁鱼,马女士与老板商量好价格后,老板称了四条共计27两,马女士付了钱。

凭马女士经验,觉得鱼重量不够,到公平秤秤一下,发现少了四两,于是找老板理论。

马女士:价格你可以定,我觉得合适才买的,但你不该在重量上找,对吧,你这是欺诈。

老板:我是看错了,哪里存在欺诈?我可以给退钱...

法律分析:缺斤短两属于欺诈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赔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一般情况下赔偿标准为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稿配;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冲敬巧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散键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上海一女子网购100寸电视机,商家发了55寸,还要求给好评
超市谎称降价促销商品应否担责?
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依据时限、欺诈定义、“谁审批谁监管监管”依据、工商不能作出赔偿决定的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
虚假广告的认定及相关法律风险
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依据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