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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效率最高的语言……吗?

英语的一个单词都很长,论文写个英文摘要,比中文长三倍;任何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总是中文的篇幅最短。所以很多中国人认为,中文是效率最高的语言。

真的吗?到底哪一门语言才是“效率最高”的?“高效”又是一个怎样的定义呢?

字数

我们先假设,字数决定着“高效”,同样字数能传达更多信息量的语言就是效率高的语言。

那么问题就来了:所要表达的内容是什么?是以打字、书写还是以说话的方式呈现?“字数”的定义可有具体标准(比如复合单词是否算一个“字”)?如果规定不允许用文言文,但涉及某处不得不用典(成语、文言、俗语)时,是否该把它算作“现代汉语”?裁判、表达者和接收信息者的身份立场分别是什么?三者之间什么关系?是否是接受同样文化教育长大的?交流是否存在前后语境和肢体表情?是在什么场合交流?如果所传递的信息只有一部分受众能懂,是否仍然该把它算作“传递了信息”?

【“刚给你打电话的是谁?”“朋友。”】

中文的“朋友”只有两个字,看着还挺有效率,但如果切换成法语,一句“朋友”就能蕴含好几个信息:是男性朋友(ami)?还是女性朋友(amie)?复数朋友(amis)?这得益于它们复杂的屈折变化,汉语想要达到一样的效果,就得说不止两个字了。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定“法语比汉语有效率”?

屈折变化的例子还有很多,英语里,“internationalization”( ['ɪntə,næʃənəlaɪ'zeɪʃən] ,国际化)只能算是一个“字”,但翻译成汉语,必须用“国际化”三个字。“unenthusiastically”( [ˌʌnɪnˌθjuːzɪˈæstɪklɪ] ,缺乏热情地)也只能算一个字,翻译成汉语,必须用“缺乏热情地”五个字。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定:英语比汉语有效率?

原始爱斯基摩语中,有三个表示雪的词根:qaniɣ(空中的雪)、aniɣu(落下的雪)以及apun(地面的雪),现在分别保留在爱斯基摩-阿留申语系不同的语言中(语言的谱系分类详见文末链接),还衍生出了一些类似的表达“雪”的单词,如“piqaluyak”(冰川水)等。这些写成汉字都超过了一个字。(注:“爱斯基摩的雪”,是语言学大名鼎鼎又备受吐槽的梗,说爱斯基摩人的语言中有一百多种关于“雪”的名词,事实远没有那么多,很多都有牵强成分)

其实英语里表达“雪”的单词也不少:sleet(雨夹雪)、slush(半融雪)、flurry(阵雪)、snowdrift(被风吹成的雪堆)、snowflake(雪花、雪片)等。这些写成汉字也都超过了一个字。如果裁判给出的是一篇描述各种雪的文章,要求人们用各国语言表达,“用最少的字数”的那个语言肯定不是汉语(仅指现代汉语普通话)。

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说:“我们知道阿比朋人(南美巴拉圭地区一个原始民族)的语言中同义词的数量大得惊人,例如他们表示受伤,得看是人或动物的牙齿咬伤,还是小刀割伤,剑刺伤或者箭射伤而用不同的词;表现战斗的有矛战、箭战、拳战、舌战;还可以表现两个老婆为一个男人而争风吃醋之战,等等。”“毛利人(新西兰原住民)对新西兰的植物有非常完整的名称系统。他们能够分出树的性别、对某些树的雄性和雌性有不同的名称。他们对那些在各个生长阶段改变叶子形状的树也有各种各样的名称。”……

从这些原始民族的语言里,我们不难发现,他们所特别注意表现的那些细节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现代生活中不需要这么多复杂精细的词语,在想要表达这些意思的时候就得用更多的话来描述,比如“动物的牙齿咬伤”“小刀割伤”……之类,这些都远远超过了一个“字”。如果裁判给出的是一篇描述各种丛林生活的文章,要求人们用各国语言表达,“用最少的字数”的那个语言也肯定不是汉语(仅指现代汉语普通话)。

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言,那些原始民族的语言就是“效率最高”的语言呢?

同理,语言的社会分化也必须说一说——年轻人常用“呵呵”来表达“我QNMLGB”的意思,如果真的很开心,年轻人很少用“呵呵”来回复对方。“呵呵”对年轻人来说包含着很大的信息量,但对于老年人来讲,“呵呵”就真的只是开心。如果我们就此断定,中文仅用区区“呵呵”两个字就表达了超多的信息量,老年人又为什么要被排除在“传递信息”的受众之外呢?

选择性撇开一部分受众、选择性框定“传递信息”的内容,武断地评价一个语言的效率,是否公平?

手写

我们再假设,书写速度决定着“高效”,同样时间通过手写能传递更多信息的就是效率高的语言。

还是那些问题:写什么内容?是否支持草书、连笔、简写?书写者的身份?是左撇子还是右撇子?读者/辨认者又是什么人(或人群)?裁判的立场是什么?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否是接受同样文化教育长大的?所写内容是否存在前后语?如果所传递的信息只有一部分受众能懂,是否仍该把它算作“传递了信息”?

(法语的连笔字Écriture cursive)

(普京的连笔字)

汉字虽然已经经过简化,手写效率仍然偏低,绝对算不上高效。虽然一个字只占据很少的纸张面积,但每个字的笔划较多,而且还存在双音节化的趋势,很多在英语里一个“字”能表达的事物,写成汉字都是两个字以上。

相比看看日语,日语是出了名的句子长,但假名写起来不怎么费事,它只是把汉字的部件拆分出来,占据好几个字的位置而已。汉语的“这里”,看起来就两个字,日语的“ここ”也是占据了两个字的位置,书写速度却不言而喻。(注:“ここ”也可以写作“此処”,但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同样时间通过书写的方式能传递更多信息”,“ここ”就能传递同样的信息了)

然后新问题又来了:日语基本上全都可以写成汉字(除欧美外来语),也全都可以写成平假名/片假名,但不是所有人都会写里面所有的汉字,或者人们一般不习惯把某些字写成汉字。那么规则该怎么定?

我们还是回到“这里”吧——阿拉伯语“هنا”也是“这里”的意思,笔划也很少,书写也很有效率。阿拉伯语的字母笔划都不多,虽然看起来占据的篇幅大,同样的中文翻译成阿拉伯语,要占据两倍以上的纸张,但阿语每个字的笔划数远小于汉语。

但是,阿语是从右往左书写的(因为阿语大部分字母笔顺也是从右往左的,适合左撇子书写,汉字就算从右往左写,笔顺仍然大体上是从左往右的),右撇子写,很容易把墨水蹭花,换成铅笔也一样可能蹭花,蹭了一手黑不说,如果把字蹭花,辨认的人识别起来有难度,那是该算“传递了信息”呢还是没有?

(阿拉伯语手机界面,快去调了感受下吧)

其实,汉语把“这里”俩字写成草书,也能减少不少时间,但只有一部分人看得懂,或者单独拎出来这俩字大家都看不懂,但是结合了上下文大家都能看得懂。有些人要结合很多的上下文才能看懂,有些人只要结合一点点上下文就看得懂。那我们到底是该算这个书写者“传递了信息”呢,还是没有?

(中国的医生字)

选择性撇开笔划数、笔划书写难易度、是否存在前后语等情况不谈,单凭占据了多少篇幅就评价一个语言的书写效率,是否公平?

说话

我们再假设,说话速度决定着”高效“,同样时间内能用说话传递更多信息量的就是相对效率高的语言。

这一来问题更多了:所说内容是什么?说话者和听者的身份、智商?裁判的立场?三者之间什么关系?对话是否存在语境和肢体表情?发音的评判标准是什么(是否必须把每个音素都发出来)?为了追求速度,是否可以不停顿一口气连说?如果不可以,停顿的标准是什么?是在办公室、酒会、婚礼、追悼会上说话,还是日常生活中?如果所传递的信息只有一部分受众能懂,是否仍该把它算作“传递了信息”?

【“mdzz.”“xswl.”“nbcs.”……】(翻译:妈的智障、笑死我了、没人在乎)

00后之间讲一分钟的“黑话”,所传递的信息可比一个00后跟60后说一分钟多多了。那如果“几个00后对话”的测试来自于汉语,“00后与60后对话”的测试来自于英语,我们是否就可以断言“汉语一分钟内传递的信息量远超英语”?

我想大家都明白的,这种撇开主办方说话者听话者身份、说话内容等因素搞出来的测试,很难做出什么绝对公平的结果。

我们日常的对话都是很有效率的,很少人喜欢说废话。这所谓的“效率”,大多建立在有语境、有肢体语言、有双方都能理解的文化典故等因素的基础上。有了这些,听者就可以弥补那些“模糊语言”之不足(详见文末《模糊语言》《打字表白和当面表白》),达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程度。

不过这跟一门语言的本身又有多少关系呢?

任何一门语言,在日常对话中,都没有人会被“标准句式”捆绑——当你问我“你能借我铅笔吗?”我完全可以一句话都不说,直接把铅笔丢到你桌上,做一个动作就完事。那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言:“汉语连话都不用说,是最有效率的语言”?

一门语言得以“高效率”,背后都有哪些东西在做默默地铺垫?

1,文化:

中文想要表达一个人自身难保,大可以直接说“泥菩萨”,没必要把“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全说出来,在双方都懂得这个文化典故的情况下,汉语只说了三个字,很有表达效率。除此以外,很多诗词、成语都可以用极少的字传递很多的信息。

外语也有典故。比如英语里,“muse”(缪斯,希腊神话中9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常用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如果双方都懂希腊神话这个典故,也很有表达效率。(《中西方谚语趣味小异同》详见文末链接)

除了典故,一些风俗习惯也能影响理解力。日本人拒绝人,最常用“それはちょっと…”(那个有点……)表达拒绝,或者只说“それは…”或“ちょっと…”,这不是对方在考虑,而是明确的拒绝。如果听者也懂得这种“日式表达习惯”,那日语也挺有效率的。

2,语境:

普通话的同音字比较多(主要因为尖团合流、浊音清化、入派三声),很多话写出来没有歧义,说出来就会有歧义,往往就需要进行补充说明才能解释清楚。一句“喊个人来,我要搬花!”可能让听者想入非非,想表达清楚就得解释一下,是要“搬花盆”(搬花)呢,还是“漂亮的女生”(班花),这么一来就没效率了。

但如果对话的双方面前就摆着十几个花盆,这句话的歧义就消失了。消灭歧义的不是汉语本身,而是面前的那十几个花盆。

英语里多义的单词不胜枚举,举个最简单的例子,“right”可以表达“对的”,也可以表达“右边的”,单说的时候必须依赖前后语或者语境才能判定意义。你问我“Which way to 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eft or right?”(去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路?左还是右?)我回答一个字“right.”就可以。消灭歧义的不是那句“right”,而是前面的那句问话。

日语向来以长著称,但日常交流中,人们往往说省略语,反正有语境在,不是必须说完整的句子才能令对方理解。一句“どうも”既可以表达感谢,又可以表达歉意,有语境的时候,很容易判断这句“どうも”到底是感谢还是歉意。

3,肢体语言:

拿前文《会说话的人语用学都不差》(详见文末链接)的例子——“女神单独找到我”,单说一句“我醉了”,可能就是在表达喝醉了,但如果是带着暗送秋波的眼神,你会只认为她真的在说她醉了吗?我们是否可以就此断定:汉语仅用一句“我醉了”就足以表达所有的信息呢?

但这也跟对话双方的身份职业、智商情商、文化水平等因素息息相关,无法一概而论,否则也不会有那些“注独生”的段子了。

语言是死的,人是活的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色彩,每种语言有自己独特的“关注对象”,每个人群有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每个句子有自己独特的“弦外之音”,只站在某一个很低的角度,看问题只能得到片面的结果。

语言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以繁杂冗长著称的语言,在日常对话中人也不会被语言绑死,我们依旧会发明、变通出一套高效的信息传递模式,综上,没有什么绝对“效率最高”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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