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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铃响叮当

文/林歌


林歌,80后,文学爱好者,旅游规划师。行遍千山万水,写过四海八荒。新浪微博@林歌,公众号:握刀听雨堂

代表作:武侠系列《银月洗剑传奇》《刺世嫉邪赋》《凤凰东南飞》《光明皇帝》,青春系列《南塘》《一场游戏》《一个地方,两个姑娘》,两京系列《长安古意》《东京梦华》,诗集《江湖故句》等,计1000万字。

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

喜欢看八十年代的港片,九十年代的校园民谣,觉得两千年之后的武侠电视剧,都是丐帮投资的,满屏的麻布片。

我大学时代的第一辆自行车,也充满了满满怀旧的味道。

——太他妈破了,应该也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残渣余孽。

那是一个朋友离开的时候,暂时搁置在我那里的。

看着很唬人,骑着很吓人,一出门,叮叮当当的声音响彻十里地,经常担心哪天它会突然散架。

最重要的是,经常漏气。

有次去补胎,修车的阿姨打趣说,你真行,前胎都已经补了十四个补丁了,还不换。你们这些孩子呀,有钱上网,修车的时候就装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摸着脑袋嘿嘿直乐。

就是这样一辆车子,载着我穿越了西安的整个城区和郊区,看遍了风景,勘破了红尘,参悟了人生。

每次周末,看着那些被堵得结结实实的轿车愤怒地按着喇叭,我轻松地在狭窄的空间里穿行的时候,都有种说不出的优越感,觉得自己真他妈大爷。

后来发现,发现修车的钱加起来都可以买辆新车了,便将车当废铁卖了十五块钱。去超市买了一堆鸡爪子,啃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我喜欢骑车的感觉。

那种驰骋于天地间无拘无束的感觉,简直帅呆了。

当然,之所以喜欢骑车,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为了省钱,来回的公交车,都够一个小时的上网费了。

那时我是个穷学生,兜里没有多少钱,女朋友要求高,只好满街去掏包……(此句改编自歌曲《罗马表》)

我的骑车史,可以追溯到小学三年级。

那个时候,我还住在乡下,家里没有自行车。

借用邻居家的自行车学会的。

那辆自行车依然破破烂烂,没有铃铛,没有泥瓦,链子经常掉,最重要的是,右脚的脚蹬已经掉了,铁钉被磨得尖尖的,看着就很吓人。

小孩子嘛,腿短,胳膊也短,只能一手撑着车把,一手扶着横梁。

最开始的时候呢,会跟小伙伴们相互扶着后架,自己在前面蹬。蹬得飞快的时候,小伙伴们一丢手,自己利用惯性骑出去。这样做最经常的后果就是惯性用完了,自己跟车一起摔个狗吃屎。

由于那个脚蹬是尖的,所以摔倒的时候,会经常刮伤大腿。有个小伙伴更惨,直接被尖插进了小腿里,血流不止。

我刚开始的时候,也是这样练习的,但被告知,如果被人扶着往前推,一辈子也学不会。唯一的办法就是,一只脚踩着脚蹬,一只脚蹬地。蹬一会儿,脚抬起来一会儿。熟练了之后,就可以将脚伸进去,踩着慢慢往前走。

这种骑法,叫做骑小梁。

再熟练了一些之后,就开始骑大梁。

具体骑法,就是右腿抄上去,直接骑在横梁上,斜着胯子,掂着脚尖儿使劲蹬,因为腿短嘛。

渐渐地,可以坐到座子上,那就是正常的骑法了。

那个时候,有个电视剧,叫做《烈火金刚》,里面有个叫做肖飞的武工队员,骑得一腿好自行车。

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场景是,特务们追上来的时候,肖飞抢了一个特务的自行车,很牛逼地冲着其他特务说:“老子就陪你们玩玩。”

说着,将车骑得飞快,在特务们快要追上来的时候,突然一刹车,再一拧车把,整个自行车就凌空转了起来,将追上来的特务们扫飞了一大片。

这可把我给震撼住了。

学了好几次,日夜不停地苦练本领,当然,最后的结果除了身上多了几块擦伤,脑袋上多了几个肿包之外,原本就已经稀里哗啦的自行车更加破败不堪。

初中之后,开始去五六里外的中学去上学,家里给攒了一辆自行车。

在这里,我之所以说攒,意思是指,用好几辆破自行车的零件拼成了一辆。除了外形不美观之外,走路乱响之外,还经常掉链子。所以,最尴尬的事情就是跟人比拼脚力的时候,我经常跳下来上链子。

大概是初二的时候,开始流行山地车,由于样式打破了传统自行车的模样,骑着简直拉风透了。

我也没有心思学习了,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辆自己的山地车。

但这个愿望直到大学之后才实现。

没错,我的第一辆山地车,就是开头提到的那个破烂货。

那个时候,我还在上学,没走过多少路,看了不少的书,心里装着诗和远方,就想着要不要带着心爱的姑娘,骑车,来个说走就走的旅行。

我把线路预定好,收拾了背包,买了一些必备的食物,在即将出发的时候,梦醒了,我他妈哪来的姑娘?

尽管如此,我还是出发了。

顺着租住的村口的那条路,一个出溜,就出了村庄,进入原野,不紧不慢地骑着,耳朵里塞着MP3,听着老狼水木年华罗大佑还有无数有名没名的校园民谣,心里只有一个豪迈的想法: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胯下。

我觉得照这个节奏骑下去,我能够骑到地球的那一极。

大概骑了一个小时,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就有点儿扛不住了,脚酸是次要,最主要的是屁股疼。

我在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一瓶百事,咕咚灌下去,心里舒服了不少。

心想天还早着,歇会儿吧。

结果这么一歇,更累了,腿更酸了,脚更疼了,身上的零件好像都不属于自己了。

我觉得再这么歇下去,恐怕自己再也回不了家,走吧,骑着骑着就不累了。这是饮鸩止渴的法子。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就出现了这样的情景:

乡间的小路上,一个衬衫不再白的少年,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鹅,高昂着脑袋拼命地往前蹬……

在一个长长的陡坡上,一个蓬头垢面的憨货,像是只河虾般,佝偻着腰,拼命地往锅沿儿上爬一般……

在一个不知深浅的水沟边,一个二货想走捷径从水中穿过去,结果连人带车一起跌进去,噗噗腾腾……

要么就是在一个不知道哪个旮旯里,一个面色忧郁的骆驼男子,面无表情地斜望着天空,做王大锤的面瘫状……

这时,一个收破烂的,骑着倒骑驴晃悠过来。

我叫住他,指着我那车问,多少钱?

收破烂的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叉开五指,正反面翻了翻,十块。

他肯定把我当成销赃的小贼了,并且还是个没有前途的小贼,这么破烂的车也偷?

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还价到十五,卖掉。

然后,花五块钱搭了个黑车,到了学校。

这是我的第一次远行,寻找心中的诗和远方。

也成为我永远的痛点。

所以,后来从事旅游这个行业,看到无数没有出过远门,提倡穷游寻找诗和远方的不懂事少年们的时候,我是多么得鄙夷。

不管诗也好,远方也好,如果你没有足够的经费,躲在家里在书本里过过瘾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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