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糖尿病的费用,在社会保险中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都是可以报销的。这是属于一种老年人特病容易患的疾病,他可能不需要一直住院,但是却需要常年吃药,无法根治。医疗保险是将糖尿病纳入了特病的范围,办理特病证之后,门诊拿药的费用也可以进行报销。
糖尿病1型和2型在重庆市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病范围都包含有这类疾病,均可做申请。不同的险种,其报销的方式和金额存在区别。
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参加职工医保特病门诊报销门槛费是1级医院200元/次、二级医院是440元/次、三级医院是880元/次,起付线一年只收一次。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药品有两类:甲类和乙类,患这类疾病使用甲类药品可以报销80%,使用乙类药品可以报销72%。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居民医保: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行按比例、限额的办法。每次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一档和二档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人,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不管是参加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申报特病的程序都大致相同,都是需要到参保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提交资料进行申报,申报后由经办机构会统一组织时间和地点进行诊断,经办机构会给合格人员发放《特病症》。接下来要做的就是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选择好后需要在自己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拿药方可享受报销的待遇。结算的方式也是在选定的医疗机构出示社保卡直接结算。以上是重庆市特殊疾病相关政策,其余省份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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