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像你这种情况,唯一的办法就是穷尽各种各样的法律手段,找到所有的合法的、有效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来打赢这场官事。
下面,我结合我的亲身经历,给你讲讲如果我们遇到了这种无耻的原告或者是被告之后,我们应当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捍卫我们的尊严?
2017年9月,我的一个朋友因为有孩子读书,家境比较困难,就说要和我合伙做工程。刚巧我在我们县有一个旅游工地正待开工,于是,我就把她叫上了。殊不知,当工程完工后,她非但拒不承认从我手中拿走了几万元钱,而没有给我办理手续的铁的事实,反之,她更是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告上人民法院,说我恶意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并要求和我平分包含农民工的血汗钱在内的整过工程款。作为被告,我当时别无选择,只好应诉。于是,在开庭前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把所有的精力都花在寻找相关的证人,证言,以及图文音视频资料这些特殊的证据上面,同时,我又申请人民法院给我调取我不能直接收集到的证据。最后,本案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两点半在我们当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我用证据说话,力战原告,经过近十个小时的唇枪舌战之后,终于打嬴了这场冤枉官司。这是我的亲身经历,也是我最值得高兴与骄傲的一段人生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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