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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家住在湖南的一个小村庄里发生了一件让人心痛的事情,一名叫徐某(化名)的14岁小女孩被自己的亲生父母活埋了。
这其中又曾发生何种故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去揭开事情的真实面貌。
即使几十年没有回过自己的故乡,但徐某依然记得村子里的一草一木,记得自己与弟弟一起嬉戏过的流水。
尽管养父周老汉(化名)对自己像对亲生女儿一般的好,但徐某的心里依然有个角落住着把她“抛弃”的父母。
周围的邻居都知道,徐某是周老汉在乱葬岗里捡回来的。当时徐某被亲生父母装在棺材里,随意掩埋在角落里。
如果不是周老汉,徐某可能已经被生生活埋了。养父母的疼爱,让徐某没有失去家庭的温暖,所以对于自己现在的生活,徐某感到心满意足。
故她绝口不提自己的过往,甚至连自己亲生父母的信息都避而不谈。这么些年,周老汉也仅知道徐某是当年乱葬岗附近几条村子的人。
可能是上天冥冥之中注定,周老汉曾在乱葬岗捡回一个小女孩的事情传到了黄某(化名)的耳朵里,而黄某恰巧是那附近的村民。于是自告奋勇,想帮徐某寻找回亲生父母。由于一些现实因素,黄某一直未能回家。
黄某探亲回到村子里四处询问时才得知,原来24年前,年仅仅十几岁的徐某并不是被家人抛弃。
徐某在一天晚饭后呕吐不止后昏迷,可村里医疗条件有限,村医无法诊断出病情,家里人见状以为徐某已身亡,所以匆忙将其下葬。
徐某的身世之谜揭开了,但她的心结尚未解开。
周老汉救人的行为毋庸置疑,其以为小女孩是被家人抛弃,并其带回家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一般抚养是否妥当?周老汉可以直接收养小女孩吗?
当今社会,有极个别父母总会为了各种理由选择将自己的亲生孩子抛弃。孩子被好心人捡到后,对方心生欢喜想要收养这个孩子,但是否能由捡到孩子的人直接收养?
这与我国相关的领养制度有关。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孩子需具备相当严格的条件,并需提供相关材料,收养登记机关评估通过后方能办理收养。
一般可以收养孩子的家庭为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且该家庭需具有抚养教育及保护孩子的能力条件,如果是未婚或者离异收养异性子女的需要年龄差在40以上等等。
其次,根据民政局相关人员介绍,在发现遗弃孩子后,需第一时间向附近的社区和居委会说明情况,或及时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不能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
周老汉在救出小女孩后,尽管小女孩除了名字外不愿透露自己的家庭信息。
但周老汉依然可以将其带至附近村庄村委会等寻求帮助,也直接将其带至当地派出所,警方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寻找孩子的亲生父母。
如两个月内尚未寻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孩子会被认定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而交由当地福利院抚养。
如果想收养这个孩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收养手续,而不是谁捡到孩子就由谁来抚养。所以周老汉直接收养小女孩的行为是不妥当的。
不少网友会问,尽管这个小女孩在当年是突发疾病,村里医疗条件有限,家人误以为其身亡才将其下葬掩埋,其父母是否已经构成遗弃?
遗弃行为达到恶劣程度才构成犯罪,一般是被遗弃人重伤、死亡、被遗弃后生活无着落、流离失所等等。
在本起事件中小女孩的父母首先误以为起暴毙身亡,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且小女孩最后获救并被他人抚养长大,故其父母不构成遗弃。
尽管徐某的父母不构成遗弃,但由于他们的误判,错过了与女儿几十年的天伦生活,同时也导致了女儿的心结。
以前的农村由于医疗条件有限,村医水平不高,对较为复杂且突发的疾病无法诊断清楚,出现类似于小女孩这种假死的事情让人心痛。
现随着农村建设的推进,不少医院与农村进行对口帮扶,下乡为村民进行义诊。
在农村看病也能看上医院里的“一号难求”的专家,不仅乡村居住环境提升了,医疗教育服务也随着提高,生活幸福感也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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