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这样的工程,在购买材料、支付人工这些都是白条或
收据的重要支出项目。 税务机关对建筑工程的审核主要是看这项目是否缴纳建筑营业税,主要是通过要求纳税人或项目所有人取得合格的税务发票或
完税凭证来督促纳税人缴纳相关的税收。 所以呢,既然是自建的,那你可以到税务机关按工程的总量开具一张
建筑业发票即可转成
固定资产,当然了,开发票的时候肯定要纳税了。 至于在施工过程中的其他白条,如果你全开了建筑业发票,地税部门自然不找你。只是
国税部门可能要对你购买材料部分提出质疑,这部分你只能在购买材料的时候要求对方给你开了。 2、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你没有完工或没有结算,那可以凭
工程结算书直接
结转成固定资产,可以直接先按工程结算书的金额计提折旧。 在会计处理上,如果工程未完工或未结算,你取得的白条和收据都没有太大影响,因为你可以先挂在在建工程这科目,这科目,税务机关对票据的要求不是很高,主要是国税对购买材料部分要求有发票,地税的则不要求。 3、税务部门主要分两方面,国税的检查你购买材料时候是否取得发票,地税的检查主要是你是否取得建筑业发票或缴纳建安营业税。怎么处理,在第1点已经说得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