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8月申报期起,根据核心征管系统信息采集变更需要,对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类财务报表表样进行调整,请按新报表填报。变更内容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中删除数据项:预付赔付款、其他应收款、贷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商誉、长期待摊费用、抵债资产、 其他应付款、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其中国有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二)《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中删除数据项:其他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综合收益总额下面的(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及(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保险公司)》中删除数据项:“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及“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