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与性别歧视 |
姜维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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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字中,有的字的确有男尊女卑的倾向,这恐怕与千百年来的国情有关。其实在上古之时并非像后世这样,《通鉴外纪》说:“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结婚是人类繁衍后代避免乱交的文明,男女在这方面据史学家们考据当时是平等的。
然而后来男人的强势出现,逐渐形成男尊女卑,《白虎通》中明确指出;“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礼屈服。”譬如这个“如”字,在解释“女”字时直接说女即如(顺从)也,所谓“少如父教、嫁如夫命、老如子言”。在造字之初就使女性成了被领导者。
既然“女”字有了卑服之义,在汉字造字之初就将有的“女”字偏旁的字烙上低卑的色彩。像“嬾”字在汉代《说文解字》中出现,《集韵》中说“女性多怠故从女”。再如字义不好的字:奸、婬、奴、妒、婪等,这些字都归在“女”部是不公平的。
其二是本来是形容美好的褒字,后来由褒而贬,形成词义的转变演化。如“妖”字,本作巧也、妍也讲,曹植有“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的句子,妖女就是美女。妖妙、妖妖均是作美好讲,然而现在用“妖”字很少有褒义了。再如“嫖”字本作“轻”讲,嫖姚为劲疾之貌,汉将霍去病被封为嫖姚校尉,杜甫有诗云:“借问大将谁,恐是霍嫖姚。”在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里面,嫖只有男子玩弄妓女的意思了。
“男也”字公案最终不了了之,作为男性代词的“他”以“人”旁终于被人们认可并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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